本來想買房子養老,現在卻要先給房子養老。
最近“房屋養老金”的話題爭議不斷。
大家爭議的焦點主要圍繞在三個方面,為什么交?交多少?誰來交?
為什么要進行房屋養老試點?
我國房屋商品化已經超過了四十年,大規模城鎮化住宅建設開始于上世紀90年代,由于當時的條件所限,所以建設標準低,房屋的設計壽命也比較低。
如今,第一代商品化住房已經進入了“中老年”,設施落后,安全隱患,墻體脫皮、房頂漏水、電梯故障、房體塌陷等各種問題都開始出現。而這部分房屋的占比又比較大,大約占了目前城鎮住房的約三分之一。在之前,房地產市場蓬勃向上的時候,舊城改造和城市更新能夠為這些老舊房屋換血續命,但是隨著房地產市場的下行,很難再通過大范圍的改造去解決這些老舊房屋的問題。
于是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保養、維護、維修乃至更換、重建便必不可少。而負擔這些維修保養、為房屋續命的費用,就是“房屋養老金”。
從出發點上來說,“房屋養老金”確實有必要。特別是一些高層建筑,人口密集,安全隱患大,一旦年久失修,帶的問題復雜而深遠。別看如今的高層建筑光鮮亮麗,在歲月侵蝕之后,必將成為拆不動、搬不走、修不起的“貧民窟”。
這也說明了“房屋養老金”為什么要交的原因。
但是,知道了為什么交并不是主要的,很多人關心的是,要交多少。
“房屋養老金”具體要交多少,并沒有定論。到底是樓層、還是按面積?按樓層,又牽涉到不同面積分攤不均的問題。按面積,又涉及按建筑面積還是套內面積,還是人均面積等問題。
而最關鍵的一個爭議的焦點,就是這筆錢該誰交?
很多人調侃“本來買房為養老,誰知先給房養老”、“房貸還沒還清,還得給房子交養老金”、“自己的養老金都已經斷繳,你讓我給房子交養老金?”這些調侃也反映出來老百姓當前的一個心態,對于交錢的“抗拒”。畢竟,現在大家手頭都緊,自己都還顧不住,更何況房乎?
相關部門也對“房屋養老金到底該誰交?”這個問題進行了回復,明確表示“房屋養老金不是房地產稅,公共賬戶不需要老百姓出錢”。
按照目前的規劃,“房屋養老金”主要分兩塊:公共賬戶、個人賬戶。
就像醫保一樣,公共賬戶主要通過地方財政補貼,土地出讓金歸集,以及原公房出售資金等多渠道歸集。
個人賬戶即現行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這部分錢在買房的時候已經繳納過。而這部分錢遠遠不夠,就需要公共賬戶來進行補充。
而這次的“房屋養老金”試點,主要就是建立健全公共賬戶部分。以“不增加個人負擔,不減損個人權益”的原則,由地方政府探索資金籌集渠道。
其實,解決爭議,一句話即可:房屋養老金不用老百姓出錢,不增加老百姓負擔。
為什么吞吞吐吐不說這句話?可能就是為了給以后的政策留余地。
就好像,剛剛公布,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標準分別較去年上漲了30元和2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在剛開始的時候,新農合每人每年只用交10塊錢,現在已經漲到了400多。一個道理,房屋養老金現在可能不用老百姓出錢,但是以后就不一定了。
此外,還有諸多的問題,比如資金如何監管?比如公共賬戶如何歸集、會不會變相再向老百姓征收?房屋養老金兩賬戶按什么比例使用?房屋養老金賬戶資金到位能否做到統一維修?等等……
最重要的是,房屋的持有成本會越來越高,還是針對的中下層剛需群眾。
在一些實行“房屋養老金”制度的國家,比如日本,很多房產都成了“負資產”。很多日本老年人還了三十年房貸,終于還清了,在遲遲暮年卻還要負擔比房貸高得多的房屋維修費。因此,很多老年人,選擇棄房出逃。
“房屋養老金”是時代的產物,也是一個好制度,現在需要考慮的是,不要讓利民的好制度變成“吃人”的壞制度。
要想推行“房屋養老金”還是需要讓老百姓吃下一顆定心丸,畢竟,房子孤獨終老,總比人孤獨終老要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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