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說先到先得,早上五點多許多業主就在物業門口大排長隊‘搶車位’。”近日,福州市民陳先生撥打海都熱線968880報料稱,倉山區濱海首府小區已入住1000戶左右,但路面車位僅150余個,而地下車庫收費高達490元/月,業主為了“搶”路面車位不得不提前到物業排隊等候,其中包括許多老人,大家只能在烈日下等待。
有業主表示,從去年開始,每個月25日都要到物業“搶車位”,搶到后才有一個地面停車位一個月的使用權。
對此,物業工作人員表示,后續會再次征集業主意見,探討方案。
25日上午,業主們搬著小板凳在物業門口排隊
業主:路面車位才150余個
每月都要排隊“搶車位”
“路面車位開放150余個供業主使用,采取先到先得的‘搶車位’方式,大家為了爭奪路面車位,不得不提早到物業門口排隊。”陳先生告訴記者,小區于2022年交房,已入住1000戶左右,在地下車庫設閘機之前,業主的車輛可以停在路面車位以及地下車庫,收費均為60元/月。但上個月地下車庫設立了道閘,地下車庫車位的收費為490元/月。
業主李女士說,從去年開始,每個月25日都要到物業“搶車位”,搶到后才能有一個地面停車位一個月的使用權。
25日,記者走訪發現,路面停車位設在小區外側,許多非機動車停放在機動車車位上,有一些業主將汽車停在消防通道禁停區。而地下車庫出入口均已設立道閘,道閘粘貼有“臨時車輛請停放于路面”字樣。
許多非機動車停放在機動車車位上
道閘粘貼有“臨時停車請停放路面”字樣
物業:地下車庫屬于開發商
停車費由開發商定價
對此,物業工作人員回應稱,為確保現場安全管理、車位信息準確性以及滿足業主停車需求,去年8月起物業服務中心開始登記公共車位,租期定為一個月。地下車庫產權歸屬開發商所有,包月停車收費由產權方定價為420元以及管理費70元。
“之前由于地庫部分設施未完善,所以不涉及地庫收費問題,現在地庫開啟管理,收取相應的車位管理費。”物業工作人員說道。
針對排隊“搶車位”的問題,工作人員表示,“后續我們也會再次征集業主意見,探討方案”。
福州濱海首琦居停車場臨停收費標準
律師:路面車位屬于業主共有
物業無權決定“搶車位”
路面車位每月一租,先到先得“搶車位”合法嗎?業主認為地下車庫收費過高,是否有解決方案呢?對此,記者咨詢了福建律師海都公益團福建閩天律師事務所沈展昌律師。
沈律師說,小區路面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物業無權決定“車位每月一租、先到先得搶車位”,應由業委會或業主大會決定。
根據《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車位劃定、車輛停放、管理和收費等事項,由業主大會決定。在制定收費標準時,業主大會應考慮到業主的實際需求和承受能力,參考當地的物價水平、車位的供需情況等因素進行確定。
沈律師表示,若業主認為地下車庫收費過高,可以通過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與物業進行協商。如果協商無果,可以向物價部門或者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反映情況,請求對收費標準進行調查。
來源:海峽都市報
編輯|肖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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