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嶗山,“路虎女”王某逆向行駛,欲插隊不成,追尾了前面的大巴車。
細看完整視頻,路虎女顯然是全責。
但她憤怒不已,下車后遷怒于對向正常行駛的司機林某某,她指天罵地,瘋狂撒潑,竟多次連扇對方十幾個巴掌。
司機林某某被打得口鼻流血,卻不還手。
林某某的不還手,非常奇怪。
林某某自己解釋,他不還手的理由為:
不是因為怕對方,而是因為車里拉著孩子,我是個男人,也是個退伍軍人,不能打女人。
此事件過程中,本文上面視頻的拍攝者,也勸林某某不要還手,“還手就理虧了”。
我東吳野人沈阿瑟認為,林某某和視頻拍攝者,這兩人的認知非常錯誤!
以前的法律條文,對正當防衛(wèi)的確不太支持,但新刑法早已經(jīng)作了修正,即符合正當防衛(wèi)條件的防衛(wèi)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
本案中,路虎女多次連續(xù)掌摑林某某,林某某臉鼻處鮮血直流。路虎女對林某某的不法侵害顯然正在進行,亦即不法侵害已經(jīng)開始且尚未結(jié)束。
這時林某某理應拿起法律的武器,對路虎女進行正當防衛(wèi)。
須知,正當防衛(wèi)是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quán)利,旨在保護其合法權(quán)益,免受不法侵害。這是法律對公民在遭受不法侵害時采取自衛(wèi)行為的明確保護。
如果只是一味躲避或不還手,只等有關(guān)部門前來處理,那就無法預知最后的傷害會有多大。極端情況下,甚至會導致重傷或死亡的結(jié)果。
這正是新的刑法有關(guān)正當防衛(wèi)條款修改的原因。這也是”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法治精神的根本體現(xiàn)。
林某某和視頻拍攝者“罵不還口,打不還手”的錯誤認知,源于缺少對基本法律常識的了解,也就是不懂法。
“車里拉著孩子,我是個男人,也是個退伍軍人,不能打女人”云云,更是腦子糊涂、膠柱鼓瑟和固執(zhí)拘泥的表現(xiàn),于基本常識和基本邏輯也是完全說不通的。
你想對孩子留下“男人不能打女人”的好印象?這同時,不也留給孩子“這個男人面對不法侵害忍氣吞聲、窩囊靠不住”的印象么?!
你是退伍軍人,更應路見不平、為民除害才對呀!
林某某的窩囊與不懂法,也是有原因的。
一是他還太年輕(26歲),還沒有經(jīng)過這個社會的捶打。
二是他不動腦子。看到人家開路虎,就想當然一定是豪車,既然是豪車,對方一定有權(quán)有錢有勢,于是膝蓋骨就自己先軟了。
殊不知,對方哪怕是豪車又怎么了?如果有權(quán)有錢有勢,你又有啥好怕的?!這是一個有王法的國家啊!!
順便說一下,路虎車分進口車和國產(chǎn)車,路虎女王某所開的這車,是國產(chǎn)車,叫“攬勝極光”,洋文叫Evoque,是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生產(chǎn)的,現(xiàn)在新車也就軟妹幣20萬稍稍出頭一點。
林某某面對路虎女王某的不法侵害,正確的做法是:將王某的雙手反綁,讓她終止不法侵害行為!如果警察一下子過不來,則在旁邊見證人的幫助下,將路虎女扭送公安機關(guān)。
林某某缺的不是力氣,他缺的是腦子、骨頭和法律的武器。
我為他感到羞愧!
2024年9月2日星期一,于旅歐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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