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天津市寶坻區劉素云、劉會生、魏華安三人合伙用13000000萬元購買了由天津市寶坻區人民法院法拍的位于寶坻區方家莊鎮老鴉臺村的天津世紀鑫馬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其中國家征收土地為26.48畝,由老鴨臺村轉讓地為4.62畝,其中2畝為房地產證宗圖內三角區,2.62畝為公司外道路。(附2021年2月該公司不動產權證中的宗地圖)。
據該圖顯示,三角地以外的為國家征收地,而三角地則因有距通唐公路沿線70米內不許征收的規定而未被國家征收。雖然未被征收,但卻被老鴉臺村委會已收費轉讓給天津世紀鑫馬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可見,在該公司版圖中的土地完全與老鴉臺村委會沒有任何關系,但其卻于2021年11月向該公司提起返還該已轉讓土地的虛假訴訟,而令人質疑的是卻獲得了法院的支持。
按說,如果是法院的法拍物違法,那也是由法院的失察造成,本應由法院擔責和賠償,怎么能甩鍋給購買人,讓購買人替法院擔責?再者說,本次的法拍物實際上也并未違法,那么又是憑什么判決購買人返還土地。讓購買人代替法院舉證豈不是本末倒置的枉法裁判。
目前,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此次法拍中標者已向法院遞交了要求終結執行本案判決的申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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