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網絡
文/李紅
近日,有知情人向我社反映:2024年6月9日,位于河南省內鄉縣板場鄉的“河南昊冉石材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亡人事故,該事故致1名工人死亡,接到反映情況后,我社向內鄉縣相關主管部門了解相關情況,內鄉縣應急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員介紹:截至目前,未接到相關事故情況上報。
據知情人透露,事發當日,2024年6月9日18時左右,“河南昊冉石材有限公司”工人張某某在廠區大切水池進行水泵檢修工作時,不慎從高處墜落至水池底部,同事發現后第一時間即18時36分撥打了西峽急救120,西峽120于19時30分趕到現場,經診斷發現,張某文左前臂1/3處完全斷離,無任何生命體征,已無搶救機會。據悉,張某某,男,今年48歲,戶籍地為福建省福州市連江縣,直到事發前,一直在“河南昊冉石材有限公司”工作。
工商信息顯示,“河南昊冉石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企業注冊資本600萬,主營飾面用花崗巖露天開采;石材加工、銷售;冶金輔料、耐火爐料生產銷售;合金、非金屬礦產品購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還規定,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那么,“河南昊冉石材有限公司”這起高墜事故是否按照《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第一時間上報了內鄉縣相關主管部門呢?10月11日,我們向內鄉縣相關主管部門了解相關情況,之后,內鄉縣應急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員在電話中稱:截止目前,他們沒有接到有關于這起事故的任何上報信息。
雖然國家一再強調“安全責任重于泰山”,但在很多領域仍難實現“零事故”——尤其是作為高危行業的石材加工企業。正因此,發生事故后及時通報才顯得尤為重要,只有按規定及時上報,徹查事故原因、隱患,才能避免再次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國家歷來對遲報、瞞報行為“零容忍”。今年3月1日起,新修正的《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正式施行,新《規定》進一步規范了生產安全事故罰款程序,對瞞報事故的情形、處罰的裁量基準、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等情況做出明確界定。《刑法》也專門設置有不報、謊報事故罪。
在信息通信高度發達的今天,試圖隱瞞真相、掩蓋事實,無異于掩耳盜鈴。只有正視事故、正視問題,堅持生命至上,依法依規處理,才能把損失降到最少。
今年4月,河南省安委會印發了《河南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在全省部署開展為期三年的治本攻堅行動,行動期間集中開展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礦山、燃氣等重點行業安全生產“六查一打”專項行動,深化各類專項整治。
截至發稿,我們沒能收到內鄉縣相關主管部門對于此次事故的調查情況進展。牢筑生產安全底線不能只靠舉報,還需要相關企業、有關部門積極主動作為,從根本上防范遲報、瞞報行為發生。希望內鄉縣相關監管部門能及時就“河南昊冉石材有限公司”此次事故成立調查組并公開事故調查結果,對瞞報行為真正實行“零容忍”,才能真正夯實地方安全生產工作基層基礎,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來源:中國科技投資雜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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