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子取去世父親5.5萬存款遭銀行拒絕”的新聞沖上熱搜,那么事情經過究竟是怎樣呢?
11月14日,有媒體報道,江蘇鎮江,父親去世后,女兒拿著父親的銀行卡去銀行取錢時,卻被銀行拒絕辦理取款業務。這是為什么呢?
據了解,姜先生與妻子育有一個女兒。早年與妻子因夫妻感情破裂導致離婚后,姜先生就獨自與女兒姜女士共同生活。2023年12月,姜先生因突發疾病死亡。父親去世后,小姜獨自為其辦理了喪葬事宜。
可事后姜女士拿著父親的銀行卡去銀行去取錢時,卻被銀行工作人員以無法核實身份為由,拒絕辦理取款業務。其實,在生活實踐中,因親人突然去世,沒有提前告知銀行卡密碼的情況,
銀行表示,要取這錢,得提供繼承公證文書或者生效法律文書。哎呀呀,這可真是讓人頭大,小姜哪有這些玩意兒啊。這不明擺著為難人嘛!咱就是說,銀行你咋這么“軸” 呢?人家親爹的錢,親女兒來取,還能有假?這銀行簡直就是在 “卡” 人的節奏啊,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事實上,在這種情況下,想要取出已故親人的存款。從法律上講,是屬于繼承遺產,并非是簡單的取款。
首先,當事人能夠拿出戶口本和身份證等基礎材料,來證明自己是已故存款人的父母、子女、配偶之一,都可以去銀行查半年內流水!
其次,由于姜先生的銀行卡上的存款是5.5萬元,已經超過新規的5萬元上限。因此,即便姜女士能夠證明姜先生去世前是離異單身、爺爺奶奶都已經去世。自己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銀行也不會為她辦理取款手續。
最后,這種情況有兩種解決辦法,一是公證、二是到法院起訴。只要有公證書或者已經生效的判決書。銀行就會因有“背書”,而大膽的給姜女士辦理取款業務。
最終,姜女士選擇了到法院起訴的方式來解決問題,而且,也毫不意外的獲得了法院的支持。也就是說,等法院判決書生效后,姜女士就可以憑這份判決書取走父親銀行卡上的5.5萬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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