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場監管局近期發布關于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提醒告誡函,全文如下:
全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為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維護價格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就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電動自行車充電服務相關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安徽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等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24〕537號)規定,加強價格自律,合法誠實守信經營,自覺維護電動自行車充電市場價格秩序。
二、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電動自行車充電電費和服務費應分別標示、分別計價。對暫不具備電量單獨計量條件的充電設施要加快升級改造,原則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實現充電電量單獨計量。充電設施經營主體應在充電場所、手機應用程序、微信公眾號等醒目位置分別標示充電電價、服務費項目與收費標準,發生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嚴格執行有關電價政策。居民住宅小區內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電網企業向充電設施經營主體、充電設施經營主體向用戶,均應按居民合表用戶電價計收充電電費。涉及非電網直供電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也應按居民合表用戶電價計收電費。居民住宅小區以外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按其所在場所電價政策執行。
四、合理制定充電服務費標準。充電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充電設施經營主體應充分考慮戶外充電設施的公共服務屬性和民生屬性,按照彌補成本、合理收益、誠實信用原則,根據經營成本和市場供需狀況,合理制定價格。
五、加強充電收費行為監管。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充電市場價格監管力度,對電動自行車充電經營者不執行政府定價、不明碼標價、違規收取未標明費用等價格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典型案例公開曝光,納入信用記錄。
2024年11月19日
來源:六安市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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