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瑤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群眾性格淳樸,愛好用山歌表達心中情感,形成了極具特色的標志性民歌蝴蝶歌,也是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為傳承民族山歌文化,“每逢佳節唱山歌”已成為當地的一種民俗文化常態。
山歌傳謠引糾紛
“八月十三”廟會節,古城鎮的桂洪村舉辦山歌比賽活動。來自蓮山鎮的鄧某某興致勃勃地參加了賽事,卻沒想到會因一時沖動與作為評委的夏某某發生矛盾。
據悉,鄧某某與夏某某分別是蓮山鎮、古城鎮的村民,二人此前并無瓜葛。然而,在這次山歌比賽中,鄧某某認為是評委夏某某評分不公導致其沒有拿到理想的名次,懷恨在心的鄧某某便自創了一首帶有辱罵性質的山歌,并將山歌發送到山歌群泄憤。夏某某得知后十分惱怒,當即來到古城人民法庭,尋求法律的幫助。
庭所聯動促調解
案件承辦法官劉娜絲了解案情后,認為該案爭議明確,但牽涉到個人名譽、家庭和睦、山歌團體及鄰里關系的和諧,如果處理不當,很可能會進一步激化矛盾,甚至引發更嚴重的社會問題。相對一紙裁決,訴前調解不僅更加靈活、高效,在隱私保護、和諧關系、促進履行方面也更具優勢,更有助于調和雙方矛盾,化解心結嫌隙。
為深入了解了矛盾的根源和癥結所在,古城法庭充分發揮多元解紛機制的優勢,決定聯合雙方當事人所在的司法所共同調解。
組織當事人到司法所調解
咱們比賽是公開的,大家實力都看得見,而且我們參加比賽就要尊重活動規則,認為評分有問題可以理性正確地向活動方提出質疑,這樣編排他人反而把自己陷入了無理的境地……
我們常說以歌會友、以歌傳情,唱山歌是咱們表達情感、增進友誼、文明鄉風的一門藝術,現在卻被你用來惡意詆毀他人,性質就變樣了,而且微信群人員眾多,網絡的傳播速度是很快的,你這樣無異于造謠傳謠,對他人及其家庭會造成非常惡劣的影響,是侵犯他人名譽權的行為,追究起來可是要承擔法律后果的……
劉娜絲與蓮山鎮、古城鎮司法所所長鐘錦清、楊順多次找到鄧某某,通過法律講解、心理疏導、情感溝通等多種方式,使其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表達了愿意和解的意愿。在夏某某的同意下,于11月21日中午在蓮山鎮司法所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
法官
比賽誰都想拿高分,鄧某某的心情我們可以理解。現在他也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都是隔壁村的,以后活動少不了見面,大家各退一步,怎么樣?
這次就算了,但他得掛紅,對我們賠禮道歉,同時消除影響!
夏某某
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最終,在法庭和司法所的見證下,鄧某某按照當地風俗習慣,向夏某某一方封了168元紅包向夏某某掛紅道歉,并將道歉錄音發到山歌群中進行澄清說明,隨后雙方握手言和。同時為防止因此事再生事端,雙方當事人于當天下午到古城人民法庭對人民調解內容進行司法確認。
此次矛盾的順利化解,得益于古城人民法庭與鄉鎮司法所的緊密合作和多元解紛機制的有效運用。近年來,該法庭依托“法庭三進”工作,扎實推動訴調對接、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向基層延伸,探索建立“一庭兩所”雙向聯調機制,不僅積極參與轄區兩所的矛盾糾紛的前端化解,同時邀請兩所走進法庭參與案件調解,提高矛盾糾紛化解的效率與質量。2024年通過“一庭兩所”雙向聯調化解矛盾糾紛18件,實現了矛盾糾紛的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有效維護了地方的社會穩定和諧。
【2024年第146期】
出品:富川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供稿:研究室 蔣艷婷
編輯:甘秋蓮
審核:熊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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