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亂停讓人糟心
不光影響正常交通秩序
還可能引發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容易惹禍上身
當醉駕遇上違停
車損人傷,悔不當初
案件詳情
9月10日凌晨,林某醉酒后無證駕駛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饒平縣新豐鎮新豐大道樓角路段時,碰撞到黃某停放在路邊的小轎車,事故造成林某受傷及兩車受損。
經調查,林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0.8mg/100ml,已達醉酒駕駛標準,且林某騎行時未佩戴安全頭盔,進一步加重了事故后果。黃某未按規定臨時停車,造成交通安全隱患。經認定,林某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黃某負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
酒后莫騎行,車輛莫違停
切勿貪圖一時方便
忽視交通法律法規
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害人又害己
違停=“危”停
哪些情況屬于違停
禁停標志區域不能停
在道路上,如果看到一個紅圈內藍底紅叉的圖案,表示該路段禁止一切機動車臨時或長時間停放;如果是一個紅圈內一道斜杠的圖案,則表示該路段禁止機動車長時停放,但可以臨時停放(駕駛人不離開車的情況下,緊靠道路右側順向短暫停車),通常這個標志會設立在學校、醫院等附近。
消防通道不能停
除禁停標志、黃色網狀線、黃實線外,還有一些“隱形的禁停標志”,也需要大家注意。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路口不能停
把車停在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容易造成他人轉彎空間不足及視野盲區,從而造成刮擦事故。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人行道、盲道不能停
人行道、非機動車道是供行人和非機動車通行的專用道路,盲道是為了保障盲人安全出行、降低障礙物的干擾而專門設置的特殊道路。占用人行道、盲道停車會影響其他交通參與者的正常通行。
違停=“危”停
停車遵循“八字”標準
入位:機動車停車必須在泊位內停放,嚴禁越線、壓線停放。
順向:在準許臨停的道路上,車頭須朝道路方向或按箭頭指示停放。
齊頭:車體與停車泊位前段標線基本垂直,并排停放車輛車頭基本對齊。
按時:在限時性泊位停車要按時停放,到時間及時駛離。
來源:潮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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