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走失女碩士被“收留”事件鬧得沸沸揚揚,一名精神失?;颊?,在村民家中生活了長達13年,而且還生下了一子一女,如今人找到了,看似皆大歡喜,但背后的問題不得不考慮:
女碩士到底算不算“被收留”,因為她本身已經缺乏表達能力,也沒有太多的行為能力,在這種情況下,和一名村民生兒育女,這是否涉嫌違法?
這是該事件最大的爭議所在!
在此前的警方通報中說得很清楚,屬于“收留”,但法律界人士更多的還是傾向于認為,該做法違背了法律精神,涉嫌犯罪,我們不能將犯罪美化為“收留”,甚至是仁愛之心。
圍繞該問題,網絡上出現了大量的討論!
而當地的村民也說法不一,和女碩士共同生活的村民張某的堂哥表示,不存在囚禁問題,而且他們還曾經登了尋人啟事。
但這種說法站不住腳,因為女碩士屬于精神失常狀態,沒有行為能力,登報無人認領,村民張某就可以將其視為自己的妻子嗎?這違背了婚姻法的精神,不屬于雙方自愿共同生活,也涉嫌刑事犯罪。
12月10日,此事迎來了反轉!
山西當地的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稱女碩士卜某45歲,2008年碩士畢業后至2011年間,因精神異常接受過治療。
2011年5月從晉中榆次區家中走失,2011年8月在和順縣某村被一名78歲女性村民發現,當時存在精神異常情況,隨后現年46歲的村民張某將其帶回家中,并育有子女。
通報指出,張某明知道卜某存在精神疾病,仍然與其生育子女,已經涉嫌犯罪,目前張某已經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暫未發現卜某被拐賣的線索,關于囚禁問題,當地村民表示,女碩士在村生活期間精神異常狀態明顯,但經常獨自外出買零食,未發現離開村莊的情況,具體情況還在進一步調查。
對此,網絡上的觀點又出現了撕裂,一部分認為,女碩士當時的情況,幸虧遇到了村民張某,否則生命可能都得不到保障,而且孩子都12歲了,村民張某不應該被定性為犯罪,否則他們的孩子怎么辦?
但更多的人還是認為,一切都應該以法律和事實為依據,在當時女碩士精神失常的情況下,村民張某和其發生關系,生孩子,就是典型的犯罪行為。
據了解,卜某目前正在住院治療,兩個孩子也得到了當地的幫扶,據說兩個孩子的成績都不錯,后續會依據調查結果依法確定監護責任。
而回顧這件事也讓人唏噓不已,卜某原本從小就品學兼優,一路考上碩士,后來因為考博過程中發現身份證過期,未能如愿,從此以后精神異常。
而此事件的曝光,說起來也非常離譜,村民張某的侄女在網絡上向尋親志愿者求助,希望能幫助“嬸嬸”尋親,最后通過志愿者和警方找到了親人,可是這件事曝光后就引發了是不是“收留”的爭議。
這位侄女當初在網絡上求助,主要是想通過網絡直播帶貨賺錢,改善“嬸嬸”一家的生活,自認為他們一家是“收留”了“嬸嬸”,否則外界怎么會知道這些事情呢?
現在看來,這件事真是讓人匪夷所思,由此可見,農村的普法教育還是任重而道遠,很多人并不知道“自以為”的做法是違法的,甚至還公開宣揚。
這是一個悲劇,一名女碩士因為精神失常而失去了美好的前途,也沒有得到及時的治療,但這件事該如何去評價和定性,真的很難說清楚,我們只能說尊重法律和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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