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壽縣一村民顧先生經常開著皮卡去加油站打柴油給農機,卻在回來路上被查處罰款3萬,給出的理由是只因沒有危險貨物運輸證。
涉事加油站的負責人也稱,顧先生經常到加油站打油的。
那在我看來,罰款3萬這事明顯是不合理的,真替村民感到冤屈。
首先,村民顧先生所駕駛的是皮卡車,又不屬于專屬運營的車輛,并不是以盈利為目的,打油也完全是用于自家農機使用,并無不妥之處;
其次每次打的柴油量又不算多,頂多就是一鍋油,這么少的用油量,怎么就需要提供運輸證才能帶回家呢?
如今家里的農機沒有柴油了,沒法正常啟動工作了,總不可能扛著農機去加油站加油。并且這類農機車還不能上路,一旦上了路,難免又得交罰款。
同時,加油站的人不可能為每家每戶提供上門送油的服務,這得耗費多少人力物力了,也不劃算。
所以,基于上述的情況,一些村民打散裝油回去,再也合乎情理不過了。
唯一擔心是這些柴油被用作它途,對社會安全有影響。
可只要限制每次打柴油的用量,必須使用專用的油桶,那就能大大降低風險了,總比一刀切更好一些。
即便后來當地說可以申請復議,但這事始終來說,不必搞得如此復雜繁瑣。
太刻板的做法,反而增加了一些無謂的工作。
你們要嚴格執行,可也得考慮實際情況,如果還是一刀切的話,那以后村民有用油需求了,那你們就幫忙上門送油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