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突然多了一套房?天降的大好事?(是不是你的第一反應?。?/p>
不過,這是10年前已經動遷了的房子(啊...房子“復活”了?),這是什么情況???
最近,市民戎女士向《新聞坊》同心服務平臺反映,今年11月份,她在黃浦區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辦理繳納個人名下房產稅時,準備把名下無房的母親添加進去,作為同住人這樣可以減免相關的房產稅,卻沒想到在交易中心查詢后發現母親名下竟然有一套房,這讓老人和她都感到非常驚訝。
圖為房屋查詢結果證明
根據產調地址顯示,這套房屋在10年前就已動遷了,如今,此地早已物是人非,但為什么老房子的信息還躺在老人名下呢?
圖為此前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戎女士表示,今年11月她準備辦理同住人更正手續,然而到黃浦區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查詢后才發現,母親名下有房。根據戎女士的回憶,這套房屋確實曾在父母名下,但早已被征收。
投訴人 戎女士:工作人員跟我說,媽媽有一套浦東新區上南四村的房子,但是這套房子已經在2014年的時候就動遷掉了,他幫我問了一下,要做一個滅失的手續。
為此,戎女士撥打了12345市民服務熱線投訴。浦東新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回復表示,如今再要申請滅失,需攜帶身份證、房產證和動遷協議,前往區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辦理。
浦東新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回復截圖
這讓戎女士一籌莫展,因為當初征收時,房產證和征收協議原件早已交給了征收單位,并由他們來辦理房屋滅失手續。
投訴人 戎女士:動遷第一件事就是收房產證。我手上關于這套老房子的任何東西,只有戶口本還在。我說老年人這些東西十幾年前都已經沒有了,動遷組都已經交掉了。
相關部門 工作人員:那你找動遷組。
投訴人 戎女士:我根本就找不到動遷組,因為十幾年前該走的,該拆的都沒了,我也沒辦法,他也不告訴我后續怎么辦,我再次投訴到12345,浦東規資局電話也不回復了,直接說這件事情已辦完。
從戎女士留存的征收協議照片可以看到,協議上的拆遷實施單位為:上海浦東第四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有限公司。
協議上的拆遷實施單位為:上海浦東第四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有限公司
但如今該公司已不存在,缺失的材料該去哪里找呢?
于是,記者找到了現在的上海浦東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有限公司進行詢問。
圖為上海浦東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東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有限公司 信訪電話:我在幫你聯系原來的經辦人,有他的聯系方式以后,最好你們自己到他那邊,我會和他說的,讓他把原來產證還給你,你到交易中心自己去辦理滅失好嗎?
記者:原來產證會不會那么長時間已經不在了?
上海市浦東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有限公司 信訪電話:所以要問呀?我要幫你尋到原動遷公司的工作人員。
記者:原來是第四征收事務所公司。
上海市浦東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有限公司 信訪電話:第四征收事務所公司是我們公司,因為我們浦東是2017年體制改革的,原先事務所是作為管理單位,原先所有的征收項目都是原動遷公司做的。現在動遷公司沒有了,現在我要想辦法找到原先項目工作人員,最好問他產證還在嗎?
因為體制改革,原先的動遷公司早已經不在了,改成了現在的"上海市浦東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有限公司",系浦東開發集團旗下,屬于浦東土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下屬企業。
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解釋,很可能是當時產證交給動遷組之后,經辦人忘記去辦理滅失手續了,所以這套房子的信息才會一直留在老人名下。
圖為經辦人簽名
記者再次聯系了上海市浦東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類似的事情并非個例,他們已為戎女士咨詢了浦東新區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
孫先生 浦東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有限公司應急管理部信訪辦:找不到房產證,有動遷協議書的話就可以辦了。
記者:如果協議書只剩手機照片了,怎么辦?
孫先生 浦東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有限公司應急管理部信訪辦:兩條路,一條路是拿手機留存的協議書去辦理。如果不行的話,當時事務所應該是有協議書原件的,再到原先征收事務所辦理,存檔的協議書應該是可以調取的。
記者:原先的事務所不是沒有了嗎?這樣的情況多不多?
孫先生 浦東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有限公司應急管理部信訪辦:浦東交易中心是有留存的,所以肯定可以辦理的。之前很多居民處理過這個事情,因為2014年的項目,我記得13號線涉及動遷200多戶。如果老母親不方便的話,房產證找不到的話,我們可以陪同原房產權利人或相關的親屬一起辦理,這個都可以的。
對此,有律師表示,相關的征收單位應該協助市民完成未盡事宜,不然會給后續留下更多問題。
趙山 上海鼎力律師事務所律師:打個比方,比如群眾不了解(以為)房產已經去除登記了,他再買房辦理相關登記手續,貸款二手房過戶手續,都會進入限購狀態。如果不及時辦理房產登記或者辦理貸款,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這些損失應當全部由相關的征收單位來承擔。
記者剛剛得到消息:在浦東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的陪同下,求助人戎女士帶著手上已有的證件材料,在區房地產交易中心成功調取了老房子的相關存檔,并已經完成了房屋滅失手續的辦理。
征收單位的負責人也表示,像戎女士家這樣的問題,不在少數。老房動遷后,很多原始的紙質材料,都難以找回。但是在信息互通、數據互聯的當下,對于辦理這些歷史遺留問題的材料,在具體要求上是否也能化繁為簡,“與時俱進”呢?
坊友們,你們怎么看呢?你們遇到過這種事嗎?
(來源:新聞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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