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會都務必高度警醒,形成反拐共識,讓天下無拐,悲劇不再發生。”
新京報記者 | 彭沖
編輯 | 楊海
校對 | 楊許麗
這起備受關注的拐賣兒童案終于迎來結局。
背負17名被拐兒童、12個破碎家庭的悲劇,歷經兩年、四次審理,余華英最終被判死刑。
把她送上法庭的是楊妞花。29年前,余華英把這名5歲的女孩從貴州拐走,賣到河北邯鄲,價格是3500元。兩年前,尋親成功的楊妞花報了案,不到一個月,余華英落網。
“我父母躺在墳里就是事實。余華英拐走我之后,我家人傾家蕩產在找女兒。”12月19日,第六次和余華英在法庭上對峙時,楊妞花講述了自己和其他被害家庭的經歷。庭審從早上持續到下午,最后,她和數十位被害人家屬一起,聽到了意料之中的判決。
2024年12月19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二審現場。 圖源: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離斷
余華英今年61歲,法院公開的庭審影像中,她瘦削,略微駝背,顴骨突出,一頭短發灰白,常低著頭。
楊妞花能感覺到余華英這兩年的變化。回憶起之前幾次見面,楊妞花記得,余華英曾在第一次開庭時道過歉,“她說‘我也是沒有辦法才走上這條路,我也覺得對不起大家,但是大家不原諒我,我能怎么辦’。”
楊妞花覺得,余華英似乎曾想抗爭。“她在庭外的時候一直哭,但一走到庭內就會抬頭挺胸。”直到兩個月前的重審一審宣判,楊妞花發現余華英有些變化,“她手一直在抖,垂頭喪氣,不再抬著下巴,也沒有死死盯著我。”
在被拐賣的眾多兒童中,楊妞花無疑是特殊的一個。據余華英供述,1995年初,她在貴陽租住,“(來貴陽)就是找小孩賣到河北邯鄲的。”半個月沒找到合適的男孩,她盯上了租住在一樓的楊妞花。一天早上,趁大人出去,她對女孩說“帶你去玩”,就這樣把楊妞花帶到了貴陽火車站。
楊妞花兒時照片。 受訪者供圖
路上,楊妞花說“要回去”,對方就嚇唬她:“把你從火車上扔下去。”她想上廁所也被拒絕,不得已尿了褲子,又被余華英踹倒在地。下了車,楊妞花被賣到邯鄲姚寨村,成為一個聾啞男人的女兒。
遠在南方的那個家庭從此墜落。楊妞花的姐姐楊桑英回憶,妹妹不見之后,父母每天都在找。怕人販子把女兒帶走,兩人卷著被子住進火車站,父親也開始酗酒。這樣的日子過了兩三年,耗盡全部希望的父母相繼去世。楊桑英從此跟著外婆生活。
長大后的楊妞花也一直在找父母。她盡力拼湊著關于家鄉的回憶,一點點打聽,也向寶貝回家(尋親公益組織)志愿者求助。2021年5月3日,她在網上發布了一條尋親視頻。事情很快有了轉機,視頻引起了上萬名網友的關注,包括她的親姐姐。
2021年5月15日,楊妞花回到了位于貴州畢節織金縣的老家。她本計劃站在父母面前,看看自己和他們長得有多像。但那天,她翻了山,找到了一小堆墳。她跪倒在瘋長的蒿草旁。
楊妞花是余華英拐賣的第9個孩子。新京報記者梳理法律文書發現,1993年到2003年,余華英伙同自己打工時認識的龔某良(已故),以及自己的丈夫王加文,先后從貴州、重慶和云南拐賣了17名兒童,涉及12個家庭。這些孩子多是五六歲的男孩,賣出的價格一般是四五千元,最高的12500元。其中五起犯罪中,余華英同時拐賣了同一個家庭的兩名兒童。
作案手法大同小異。余華英和龔某良每來到一個城市,都會一邊租房居住、熟悉周圍的人,一邊物色目標。被她盯上的孩子,父母多半整日在外工作,有的擺攤,有的掃馬路,余華英便以“買糖吃”“出去玩”為理由,將孩子帶走,送到河北邯鄲,通過中間人尋找收買人。
多個家庭因此深陷痛苦。有父親直到去世也沒看到孩子回來,臨終前囑咐妻子“不要放棄尋找”。有的夫妻因此有了矛盾,離了婚,變賣了所有值錢的家當來尋人。有父親跑到電視臺登尋人啟事,跑去四川、河南打聽。有父親把所有收入都用在找孩子上,打工賺到錢就去各地找,錢沒了就再打工。
“余華英把兒童當做商品任意買賣,嚴重侵犯被拐兒童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自由。同時給被拐兒童家庭造成嚴重傷害,致使親情離斷,難以彌補,有的父母為此身患疾病,甚至郁郁而終。”在最終的判決中,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這樣描述。
受審
“我有一瞬間后悔了,我是不是不應該找家?”渴望多年的父母親情成了泡影,楊妞花總覺得,“事情不應該是這樣的。”
2021年5月15日,楊妞花(中)回到家鄉,與外婆(左)、堂妹(右)坐在一起。 新京報記者 彭沖 攝
她決心讓人販子受到懲罰。2022年6月5日,楊妞花來到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報案。警方立即立案調查,2022年7月1日,辦案民警向陽告訴新京報記者,嫌疑人余華英已被抓獲。
指認照片時,楊妞花一眼認出了嫌疑人。“她的形象在我腦子里一直存在,窄窄的臉,外眼角往下耷。”
“瘦瘦的”“顴骨高”“黑黑的”,很多被拐兒童都對余華英有印象。
“中等身材,不胖不瘦,圓臉。”余華英也記得楊妞花。據報道,2023年7月14日,該案一審開庭時,楊妞花問余華英:“你還認得我嗎?”余華英低聲答:“認得。”
當時,檢方只查明了余華英的8起拐賣事實、涉及11名兒童。余華英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但無力賠償多個被拐兒童家庭的經濟損失。2023年9月18日,法院判處余華英死刑。她認為量刑過重,當庭表示上訴。
兩個月后,該案二審開庭。被害人代理律師王文廣曾透露,余華英一方提交了一份證據,“和她一同生活的男人出具了情況說明,證明2014年之后沒有發現余華英再犯罪。但出庭檢察員認為與本案無關,我們也認為無關,不足以成為減刑理由。”王文廣告訴新京報記者,庭審過程很順利,余華英雖然對拐賣11名兒童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但不承認曾毆打、虐待被拐兒童。
2023年11月28日,二審庭審現場。 圖源: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未等到二審宣判,公安機關發現了新的犯罪事實,案件被發回重審。這次,余華英身上的另外4起犯罪事實、被拐賣的另外6名兒童終于浮出水面。
其實,余華英的犯罪道路比人們想得還要長。
2003年之后,她又于2004年拐賣了兩名兒童。那次,她(使用假名張蕓)被云南省大姚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經減刑于2009年5月18日刑滿釋放。她在服刑期間寫下一份自述,稱自己原是云南鶴慶縣白族人,出生在很窮的家庭,有兩個哥哥、一個姐姐。她8歲上學,但只讀了兩年,母親便去世了。余華英輟學,回家勞動。17歲時,父親去世。21歲,她結婚、來到重慶,兩年后生了女兒。
而犯罪的起點也更早。據報道,在一審法庭上,余華英供述,1992年,她和打工時認識的龔某良生下一個兒子。但當時兩人各有婚姻,無力撫養。通過邯鄲的中間方,他們以5000元的價格賣掉了這個孩子。
正義
王文廣曾在該案重審一審開庭時詢問余華英,賣掉兒子后,是否想念過他。余華英答:“也想(念)過。”
“那你有沒有想過那些被你拐走了孩子的其他家庭,他們也會想念自己的孩子?”王文廣繼續問。余華英沉默。
那次庭審,余華英最后說了一句,“我傷害了這么多家庭,希望法院從輕處理,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但王文廣表示,“這么多起(犯罪事實)她都未主動、如實供述,檢方認為,這不符合從輕處罰的情形。”
今年10月25日上午,該案重審一審宣判。余華英再次被判死刑,也再次當庭表示上訴。很多被害人家屬表示,雖然對判決結果滿意,但余華英的持續上訴也傷害了他們的感情。
“持續上訴是她的權利,也在意料之中。”在重審二審開庭前,楊妞花連續幾天睡不好覺。“每一次開庭對我來說都是一種折磨,躺在床上就不由自主掉眼淚。”楊妞花在接受采訪時坦言,“希望這是最后一次,我不想再面對她。”
楊妞花計劃,只要在庭上有發言的機會,就要把自己了解的全部被害家庭的經歷都講一遍,“沒有一個是完整的家庭。”
這幾年,楊妞花也有了很大的變化。第一次見到余華英時,她心里全是恨,想要讓她坐牢、得到嚴懲,“想硬碰硬,很擔心會輕判。”第一次判決后,楊妞花的心突然放下來了,“掉淚掉了兩分鐘”,覺得父母終于可以安心,不再惦記她。后來,余華英一次次被重判,越來越多尋親家庭團圓,網友也和她一起聲討人販子,楊妞花心里的恨意雖然沒有減少,但是她開始相信,正義很重要,正義也一直存在。
“這不僅僅是楊妞花追究人販子余華英的一場審判,更是正義與邪惡的較量,楊妞花不再是那個孤膽英雄。”重審二審開庭前,楊妞花的代理律師王文廣并沒有準備新證據,他對一審判決認定的證據很有信心,對二審維持死刑判決也充滿信心。
結果果然在意料之中。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余華英主觀惡性極深,犯罪后果極其嚴重。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民事部分判賠合理,審判程序合法。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原判。該裁定為終審裁定,將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全社會都務必高度警醒,形成反拐共識,讓天下無拐,悲劇不再發生。”一名檢察員在庭上發言。
數十位被害者家屬到庭旁聽,其間不少人流淚。有家屬發言時難掩悲傷:“我就只有這一個孩子,偷走了,我一無所有。”有人注意到,余華英態度惡劣,時不時反駁律師。王文廣透露,對于這次最終判決,余華英依然認為“過重”。
不過,這大概率是楊妞花最后一次面對余華英了,持續兩年的較量終于告一段落。但她的事業還沒結束。楊妞花計劃,未來要繼續幫助尋親群體,“既然選擇了這條路,我會堅持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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