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縱科技股民索賠新進展,已收到處罰事先告知
2024年12月20日,合縱科技公告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根據該告知書,2022年,合縱科技向未披露的關聯方提供財務自主,實質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累計超過5億元,占當期凈資產的17%。據此,北京證監局擬對合縱科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40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警告,并處以100至300萬元罰款。
基于該事先告知,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胡鵬律師初步判斷合縱科技索賠條件如下:
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12月3日區間內買入合縱科技股票,且在2023年12月4日當日賣出或繼續持有合縱科技股票的受損股民,可對其提起索賠。
案情回顧:
合縱科技與2023年12月3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調查歷時一年多,至2024年12月20日,北京證監局對合縱科技作出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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