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20日,已有26個大城市的“2035年總規”(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陸續獲得國務院批復,分別是: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重慶、成都、杭州、南京、沈陽、大連、濟南、青島、南寧、寧波、海口、秦皇島、蘭州、南昌、呼和浩特、福州、合肥、太原、石家莊、長沙、昆明。
26個城市當中,除了北京和上海,其他24個城市的“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均于2024年獲得國務院批復。
《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獲批時間是2017年9月;《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17—2035年)》的獲批時間是2017年12月。
26個城市當中,大多數城市都獲得了不同類別的“中心城市”定位,有的是全國性的,有的是區域性的。
需要指出的是,武漢、西安、鄭州等重點城市的新總規暫未批復。
何為“中心城市”?
一般來說,中心城市是指在一定區域范圍內,在經濟、政治、交通、文化、社會等多個領域內均發揮著重要影響力,并在國家經濟結構和戰略布局中發揮關鍵作用的城市。
舉個例子,首都往往是一個國家的中心城市,省會往往是一個省的中心城市。但對中國這樣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的大國來說,可以同時存在多個全國性中心城市,對一些經濟大省來說,也能同時存在多個省域中心城市。
01
國家中心城市:
四個直轄市+廣州
根據天津、重慶、廣州三個城市的《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三個城市的定位均為“我國重要的中心城市”。
北京、上海的新總規都是2017年批復的,當時的表述中沒有國家中心城市的表述,但從二者的定位來看,實際上已經涵蓋了國家中心城市的特質與內涵。
其中北京的定位是“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科技創新中心”,上海的定位是“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科技創新中心”。
而早在2010年,住建部發布的《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10—2020年)》,也確認了北京、天津、上海、廣州、重慶五大城市為國家中心城市。
結合住建部的文件,以及這一輪新總規的批復來看,目前全國只有北京、天津、上海、廣州、重慶五大城市確定為國家中心城市。
而成都、武漢、鄭州、西安四個曾被媒體廣泛報道的“國家中心城市”,則是2016年5月至2018年2月,由國家發改委及住建部發函,明確支持建設的國家中心城市。
換句話說,成都、武漢、鄭州、西安獲得的只是“ 建設資格 ”,他們仍然處在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的過程中。
02
國際消費中心城市:
四個直轄市+廣州
除了“國家中心城市”,媒體上討論得比較多的還有“國際消費中心城市”這個頭銜,這是中國城市在消費領域的頂級定位。
2021年7月19日,商務部部長王文濤宣布,經國務院批準,在上海市、北京市、廣州市、天津市、重慶市,率先開展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
與國家中心城市的頂層設計一樣,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格局也是四個直轄市+廣州,作為一個省會城市,廣州此次能獲得與四個直轄市同等定位,非常罕見,足以說明廣州獨特的城市地位。
那么,國家對廣州的總體定位到底是怎樣的?根據廣州新總規,國家對廣州的總體定位是6個城市性質+4項核心功能:
6個城市性質是:廣東省省會、我國重要的中心城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彰顯海洋特色的現代化城市、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科技教育文化中心。
4項核心功能是:國際商貿中心、全國先進制造業基地、全國綜合性門戶、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重要承載地。
廣州一江兩岸
03
深圳是全國性經濟中心
上海是國際經濟中心
關于“經濟中心”的定位,目前最突出的城市是深圳與上海。
深圳《總規》雖然沒有“國家中心城市這樣”的表述,但被賦予了國家創新型城市、全國性經濟中心等獨特的定位,這說明深圳是國家認可的全國性經濟中心城市。
上海的經濟定位則更高一籌,在新總規中明確表述為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科技創新中心,這也是中國內地唯一一個在總規中明確表述為“國際經濟中心”的城市。
上海一江兩岸
04
哪些是區域性中心城市
除了北京、上海、天津、廣州、重慶五個國家中心城市,還有很多城市獲得了區域中心城市的定位,根據各大城市批復的《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來盤點一下:
成都、蘭州,定位均為“西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
杭州、南京,定位均為“東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
沈陽,東北亞國際化中心城市;
大連、青島,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
濟南,黃河流域重要的中心城市;
南寧,華南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
寧波、合肥,長三角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
南昌,長江中游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
呼和浩特,華北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
福州,東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
太原,中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
石家莊,京津冀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
長沙,長江中游地區中心城市;
昆明,面向南亞東南亞的區域性中心城市;
海口、秦皇島,沒有提及“中心城市”定位;
05
哪些城市是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
哪些城市是國際綜合交通樞紐?
坐擁四通八達的交通樞紐,是中心城市的一個顯著特征,甚至是中心城市的必要條件。
根據各大城市已批復的新總規,以及國務院發布的《“十三五”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關于各大城市的交通樞紐定位是這樣的: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重慶、成都、杭州、南京、沈陽、大連、青島、海口、昆明,定位均為“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
濟南、南寧、寧波、秦皇島、蘭州、南昌、呼和浩特、福州、合肥、太原、石家莊、長沙,定位均為“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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