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居民城鄉醫保個人繳費上漲至400,我首先要批駁的是所謂絕對數字不高、漲幅不高的說法。
醫保這事,對絕大多數人而言,不是不知道它有用,畢竟醫療支出是百姓繞不過去的,你不能說參與城鄉醫保的人不懂得其中利害。然而棄保潮、斷繳、退保潮的來臨,跟醫保負擔緊密相關,說這點錢不算多不值得放棄醫保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我不否認每年我國居民收入、養老待遇都在漲,但實際可支配收入并不高,有以下三方面問題:
1、以2024年前三個季度為例,統計局數據: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41元,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183元;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40元。城鄉收入差異、農民實際的收入差異,并不能被平均值所抹平,可支配收入要應付的生活支出,已經壓低了消費能力,因此醫保負擔不能輕視。
2、每年看增幅比例,養老金待遇2023年漲幅3.8%,2024年3%(人社部數據)。但是基數差異較大,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人員待遇,即使等比例上調,絕對值差異可就大了。那么鄉鎮農民的養老金待遇就更不必說,收入、負擔的不平衡中,醫保繳費壓力只是其中之一。
3、由于快速的城鎮化,導致一代人不到的時間,我們大量青年勞動力轉移進入城市工作生活。此時在城市繳納社保、醫保的年輕人,其父母一輩大多處于農村社保、醫保待遇之中。兒女在城里按照城市高繳費基數繳納,年邁的父母在享受新農合,又一輪剪刀差。問題是現收現付制,現在交的多的年輕人養上一代,但問題是年輕人退休的時候,多較多領那時候錢的購買力誰知道。
2006年開始中國才取消農業稅,而將一個高度工業化的國家,號稱世界工廠,農業補貼工業的剪刀差持續了很多年,農民所付出和承擔的,應得到有效補償。
還有一層隱形的購買力剪刀差,城市和農村在獲取部分商品服務、生活需求方面的成本是不一樣的。除了城市形成的資源集約效應、運輸等因素造成的成本差異之外,還有一些則是分配導致的。距離教育、醫療兩方面,縣鄉鎮層級的配置畢竟有限,一個農村青年要上學讀書所付出的代價,包括彌補城鄉差異所支出的金錢,是高于城市青年的,你說他們面臨的生活貴不貴。
醫療也是,通過維持低水準來保持低收入的購買力,在每個層次的收入人群那里形成了所謂均衡,那么在農村則是下限標準。
好在這么些年,有個官方說法——6億人每月收入不足一千,人在做、天在看啊。
就這樣還存在去“激勵”農民繳納醫保的操作,例如某地的“凡未繳納醫保的,村里不給蓋章辦理一切手續”、“凡未繳納醫保的,年終困難照顧一律不予考慮”。越是困難的群體,越是負擔不起醫保的,越需要照顧和解決問題,但不好意思,因為太困難而斷交醫保,所以無法享受困難照顧……
謝謝吧,謝謝啊。
有人總說這事覆蓋面很大,涉及人員眾多,不好辦;難辦的事情不少,無非做個排序,我認為登月、對外拓展影響力支援建設都不是容易的事情,我也承認都有意義。同時我認為解決人民待遇問題優先級不比上述低,我們要星辰大海,但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跬步在底層民眾腳下。
還有一個經濟學角度,是存量資源效率問題。很多花錢的事,效率低造成的浪費,如果改用效率高的方式,節約的資金,正好可以彌補這些民生方面辦大事所需要的短缺。比如航天,手搓火藥和一堆行政管理層,發射成本比星艦高的多,這事可以做,這錢也可以省。
很多非市場化的領域進行市場化,不僅可以減少浪費,而且收入增長可以增加稅收;更深層方面,讓壟斷領域解放,讓壟斷企業的待遇回吐,也等于是二次分配的效率提升。比如石油等能源領域。
我覺得有個很好實現的設計,既然這些年都在說漲幅,無論繳費、待遇的增長就是一個比例。那么咱在現有基礎上,對農業人口的社保、醫保再進行補貼,就按比例從城鎮職工繳納的里面增加轉移支付。例如3%,有人一個月退休待遇一兩萬,有人社保一個月交大幾千,也有人則少得多,沒關系都按比例來,不是每年漲幅按比例么?那么城鎮職工社保里面新增轉移也按比例,有人繳納社保一個月1千,有人7、8千,統一抽成比例去支援城鄉居民。
財稅制度有很多可以設計的空間,如果收入差異增幅不好管,那么可以在稅、轉移支付中找補回來。
我知道總有人說難辦,一提就是14億人口情況復雜,難辦的讓我想起烏鴉哥,難辦就別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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