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就業補助資金帶動就業作用,切實落實社會保險補貼的就業扶持政策,根據《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晉財規社〔2025〕1號)文件精神,現就我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靈活就業人員、自主創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社會保險補貼
(一)申報對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均可以申領)
1.離石區行政區域范圍內,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
2.離石區行政區域范圍內,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招用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
(二)申報所需資料
1.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審核表、補貼人員花名冊(附件1、2)或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
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補貼人員花名冊(附件3、4);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小微企業需在中小企業服務中心進行小微企業認定);
3.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用人單位銀行賬戶基本信息;
5.基本身份類證明:畢業證復印件(高校畢業生)、殘疾證(殘疾人)、《山西省電子就業創業證》就業援助卡(就業困難人員);
6.勞動合同書及勞動者身份證復印;
7.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或憑證復印件。
二、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一)申報對象
實現靈活就業并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就業困難人員、創業失敗人員、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二)申領所需材料
1.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審核表(詳見附件5);
2.基本身份類證明:畢業證復印件(高校畢業生)、創業時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創業失敗人員)、《山西省電子就業創業證》就業援助卡(就業困難人員)、殘疾證復印件(殘疾人)等;
3.本人身份證、社保卡復印件;
4.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或憑證復印件。
三、自主創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一)申報對象
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小微企業且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殘疾人、就業困難人員。
(二)申報所需資料
1.自主創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審核表(詳見附件6);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小微企業需在中小企業服務中心進行小微企業認定);
3.法人(創業者)身份證、社保卡復印件;
4.基本身份類證明:畢業證復印件(高校畢業生)、《山西省電子就業創業證》就業援助卡(就業困難人員)、殘疾證復印件(殘疾人)等;
5.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或憑證復印件。
四、補貼標準
申請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社保補貼的,補貼數額不超過單位為符合條件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含生育)、失業和工傷保險費(不包括個人應繳部分);申請靈活就業、自主創業社保補貼的,按靈活就業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的2/3給予補貼。計算補貼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原則上不超過當年公布的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
五、補貼期限
補貼期限分類確定,其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創業失敗人員最長不超過1年;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最長不超過2年;其他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補貼的年齡為準),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
六、申領時間及地址
(一)申領時間
隨時申報申領。
(二)申領地址
離石區創業就業服務中心(離石區政府大院7號樓209室)
(三)聯系方式
0358-8220801
注:1.所有資料遞交時需攜帶原件核對,提供的復印件資料需加單位蓋公章。
附件:1.離石區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花名冊(附表1、2)
2.離石區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花名冊(附表3、4)
3.離石區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申請表(附表5)
4.離石區自主創業人員社保補貼申請表(附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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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6月26日
來源:離石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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