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以各種身份和理由到日本投資辦公司、購買房產的中國人越來越多,但是,因為思維習慣和文化觀念的不同,各種矛盾和糾紛也多了起來。
昨天在東京參加一個新年會,見到幾位從事中國人業務的日本公司職員,聊起中國人的“精明”,可謂是咬牙切齒,好像我是他們的監護人似的。
為什么這幾個人會如此不滿?
他們跟我講述了這么幾件事。
有一位北京人到東京買房,找到了一家房屋中介公司。這家公司幫他在東京到處找房,并給他提供了符合他要求的五套房源。這位北京人選中了其中的一套,要求中介公司帶他去看房。于是,中間公司聯系了房東。去看房的那天,這位北京人帶了一位助理。看完房,這位北京人感覺到比較滿意,說考慮購買。
第二天,中介公司的上家(房源提供公司)打來了電話,說房東接到了這位北京人的助理給她的電話,要求直接跟她談購房的問題,問到底是怎么回事?
中介公司自然是氣炸了,立即打電話質問這位北京人,這位北京人解釋說:“我助理怕買了房子后,有些東西搞不清楚,所以向房東要了電話號碼。我也知道你們很忙,買房的手續我們自己直接辦了省事,中介服務費什么的,以后少不了你們。”
中介公司說:“你都已經偷偷地自己找房東買房了,還會給我們中介服務費嗎?”
“跳過中間商”,是我們中國人做買賣的一個慣性思維,但是在日本社會,是屬于違背商業道德的行為,因為你首先無視了“服務需要花錢購買”的原則,同時你會餓死許多中間服務商和批發商。日本社會遵循這些規矩,所以,房東才會拒絕單獨交易,讓服務自己的中介公司也有飯吃。
還有一件令房屋中介公司義憤填膺的事,是這樣的。
一位上海人想在東京買房,他找到了第一家中介公司,并看中了港區的一套房子。了解好價格后,問中介公司:“能不能給我一點優惠?”中介公司看她誠心想買,就同意給她減掉一點中介服務費。于是,她拿著第一家公司的優惠單子,去找第二家的中介公司,問有沒有這一套房子。因為日本的一套房源,一般都會在多家中介公司里同時推銷。當聽說有這一套房子,就拿出前一家公司的優惠,問“你們還能給我優惠多少?”
第二家中介公司于是答應給她減少一點管理費。接著,這位上海人跑到第三家公司,拿出第一、第二家中介公司的優惠,問:“你們還能給我什么優惠?”第三家公司說,中介服務費給你優惠了,管理費也給你優惠了,你還想優惠什么?她說:“房價能否再優惠一點?”結果,這位上海人被請出了中介公司大門。拿一家公司的優惠去壓另外一家,這屬于“商業敲詐”行為,有違商業道德。
還有一家旅行社抱怨說,他們遇到過一家中國機構要組團到日本考察,并提出了一大堆希望考察的對象公司和住宿交通要求,希望盡快得到一份考察內容安排與報價。這家旅行社見這家機構比較知名,看上去比較靠譜,于是,就根據對方的要求,一家一家聯系協商考察單位,最終做出了一份完整的訪日計劃書和報價。
結果,計劃書和報價發給對方后,便了無音訊。發微信聯系對方,說“還在研究”。終于有一天,東京的一家旅行社找上門來,說想請幫忙聯系考察幾家日本企業。拿過考察計劃書一看,手開始發抖,這份計劃書正是自己寫的。一看報價,比自己報的便宜了一些。
“貨比三家”,也是我們中國人做買賣的一個慣性思維,但是,在日本的商業文化中,你可以讓三家公司同時報價,并告知三方是中投標方式,從中來“貨比三家”,選擇其中最滿意的一家。但是,你叫一家旅行社做計劃書和報價,然后拿一份計劃書偷偷去叫其他旅行社競價,這就屬于“商業欺詐”,如果上綱上線的話,屬于違法行為。這些行為在日本社會自然是不被允許的。
所以,我們常說“入鄉隨俗”,到了日本,要在日本做生意,做買賣,一定要放棄在中國社會養成的一些慣性思維,即使要“跳過中間商”,也得自己直接去找客戶,而不是愚弄中間商后直接聯系客戶。即使要“貨比三家”,也要公平公正地比,而不能搞暗箱作業。
精明可以,但是損人利己的精明,便是“狡猾”。一旦被別人認為是“狡猾”,你也難以在日本很好地生存下去,因為誠信,在日本社會是立身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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