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題材劇《真心英雄》一共八個單元,現在已經播完了《現場》、《無名》和《公訴人》三個單元,相對來說《公訴人》的故事更完整,一樁七年前的滅門案兇手江紅濤被抓之后聲稱自己沒有殺人,律師聲稱嫌疑人患有嚴重的精神病為他做無罪辯護,檢察院的檢察官則堅持認為江紅濤沒有精神病,最后抽絲剝繭還原了事情的真相,正義得以伸張。
看完第三單元一直有兩大疑問,如果江紅濤堅稱自己患有精神病他會不會被判無罪?
1.七年前的呂氏滅門案兇手未在現場留下任何線索,直到七年后偷東西被抓因為DNA和現場遺留的痕跡高度重合,這才鎖定了江紅濤就是兇手。
檢察院認為這個案子鐵板釘釘所以提起了公訴,但在法庭上人稱海市第一大狀的江紅濤的辯護律師楊帥卻提出了幾個疑點:
一是雙方互相不認識,所以肯定不是仇殺。
二是被害人丟失的錢財加在一起都不超過五千塊,如果江紅濤求財的話為何要選擇這樣一戶普通人家?
三是案發時屋內有三個成年人,江紅濤犯罪的難度飆升,何況當時是晚上九點多行兇時也極易被發現。
四是案發后江紅濤仍留在海市并沒有逃亡,而且居住在離案發地不到五公里的地方,難道他就不擔心自己被發現嗎?
五是江紅濤一家人都患有家族遺傳性精神病。
綜合以上幾點楊帥得出結論江紅濤行兇時患有精神病,所以他才記不起來自己殺過人,事后也沒有逃走。
應該說楊帥提出的疑點和結論確實有道理,在沒有明確作案動機,又不能確認當時江紅濤是否患有精神病的前提下公安機關把案件移交給檢察院,檢察院也沒核實就提出公訴程序上是不是有問題?
此外后續主導偵查的是檢察官斯菁和她的徒弟,這一點也令人費解,雖說檢察院也有部分偵查權,但像這種刑事案件的補充偵查應該是以公安機關為主吧?
2.楊帥提出江紅濤患有精神病,海市檢察院檢察官斯菁也出具了公安機關對江紅濤是否患有精神病的鑒定報告,可見江紅濤被抓后公安機關也考慮到了這一點,不過楊帥提出時隔7年的這份鑒定報告只能證明江紅濤現在沒有精神病,但并不能證明7年前行兇的時候他是否患病。
從邏輯上來說楊帥的質疑沒有問題,所以法院沒有采納斯菁提交的報告宣布暫時休庭,斯菁于是尋求專業機構再次對江紅濤進行鑒定,鑒定結果是江紅濤并沒有精神病。
那么問題來了,既然公安機關的鑒定報告不能證明7年前江紅濤行兇時是否患有精神病,重新做的鑒定同樣也不能證明吧?按理來說法院沒有采納公安機關的鑒定報告,同樣也不應該采用重新鑒定后的結果,這是一個破綻。
楊帥提交的證據就要充實多了,他手上不僅有證人的證詞,比如江紅濤的姐姐江紅芳和老家村民鄰居說他們一家都有精神病的證詞,還有江紅濤購買精神類藥物的處方單,處方單上清清楚楚寫著江紅濤有應激性精神病,而且處方單的時間就在案發前不久。
所以如果江紅濤一直堅持自己患有精神病,律師提供的證據又比檢方提交的證據更有說服力,在無法證實7年前江紅濤殺人的時候是否有精神病的前提下,法院應該怎么判?會不會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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