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 何
他在哭,她在笑,他在被告,她是原告。
開年的第一個熱詞,叫冬萍笑夫,來自一段離婚訴訟的網絡庭審視頻。
簡單來說就是女方起訴離婚,要求男方凈身出戶,視頻中,女方在前7分鐘內指責丈夫不管孩子、不支付費用,甚至聲稱所有的房貸車貸都是由她一人承擔,丈夫對家庭沒有任何的責任心。
然而,在視頻的最后一分鐘,男方進行了反駁,表示他在北京打工5年期間每個月都會轉賬8000元給女方,自己一份沒剩。
然后輿論瞬間反轉。
有網友說男方絕殺了,女方辛苦營造的人設瞬間崩塌,成為了收割機老實人的毒婦。
然后還把最后女方對鏡頭外明媚的笑容和男方抹眼淚的畫面貼在了一起,形成一種強烈的反差感。
很多自媒體更是就借著這個事,挑動男女對立情緒,炒作中年婚姻危機,說燕 * 萍一手拉低了未來的結婚率。
有網友評論說,“古有潘金蓮的藥,今有燕 * 萍的笑,愿天下沒有燕 * 萍……”
還有網友吐槽說,公司財務離職,說工資都是她給員工發的,要老板凈身出戶。
很離譜對不對?
這個視頻最近在網上傳的很火,我看了一下相關視頻下面的評論,幾乎都是一面倒的,甚至有人說,這是瘦貓事件之后的又一里程碑事件。
為了不亂帶節奏,我看完了網上被剪輯過的約7分半的庭審錄像(完整視頻找不到),才來寫的這篇文章。
看完視頻,我覺得這件事真沒什么所謂的20秒絕殺,所以就對這事輿論發展的方向感到有些莫名其妙。
首先,有一說一啊,就單單來說這個離婚訴訟的庭審視頻,其實很難說女方有重大過錯(無法確定最后她在對誰笑),而且庭審時,肯定只會主張有利于自己的證據,這是人之常情。
就這個案件里展現出來的,就只是婚姻家庭類案件的日常,一點都不新鮮,你隨便找個代理離婚案件的律師問問,會發現這些都是小場面,
所以,在我看來,這事就是一個人為創造出來的熱點,大家來尋求情感的共鳴
其次,很多人連這個訴訟案件到底講個什么事情都沒看明白,
看了幾張網傳截圖配段文字,然后就開始選立場站隊輸出情緒,
然后腦補出各種沒有證據的劇情,說實話,挺沒意思的。
只能說很多人上網,不是為了尋真相,而是為了找認同。
所以我大概能猜到我這篇文章注定是不討喜的,
但我還是想和大家來多聊一點不一樣的觀點,試圖擺脫大數據給你推送的信息繭房。
這里先給大家再補充一點背景。
有一個很重要前提是,男女雙方之前是去過民政局登記過離婚的(從視頻中的對話可以得知),并且有一份離婚協議,
內容基本是男方凈身出戶,票子,房子、車子、全部歸女方,然后還要改姓,并且不允許男方探視。
怎么說呢,就這條件,李鴻章來了都不簽,但男方一開始居然還同意了。
我想可能是人在崩潰的時候,什么都覺得無所謂了。
不過之后在這一個月的冷靜期里面男方反悔了,這才有了這次的網絡裁決。
這里就有一個細節很多人沒有注意,就是這個訴訟離婚男方的核心訴求是什么。
是對于女兒的探視權和改名權。
從視頻里面可以看到,男方對于離婚,以及財產全歸女方,是一個默許的態度,而且他甚至不是爭孩子的撫養權,而是孩子的探視權和不改姓。
知道這個前提的話,就大概明白,這場官司本身就是必敗無疑的。
等于是別人騎著你脖子拉屎,你現在最大意見是沒給你留張手紙。
所以前面網友的話只說了一半,補全的版本是:
公司財務離職,說工資都是她給員工發的,要老板凈身出戶,老板哭著同意了。
所以鑒于雙方的表述,法庭最終裁定:
- 1.雙方自愿離婚
- 2.婚生女隨原告燕冬萍生活
- 3.被告可以探視孩子
- 4.夫妻共同財產,歸原告燕冬萍所有
對比一下之前離婚協議的內容,就是少了孩子改姓,和允許探視孩子,給男方留了最后一塊遮羞布。
但可以說,男方這個案子開不開都一樣,因為探望權和孩子的姓氏,本來就是男女雙方的法定權利,反而是女方用掀屋頂的方式,讓男方把一切都給她了。
說到底這男的自己就沒有爭的意思,一開始就輸了。
所以在知道這些背景的情況下,再來討論這個話題才會有意義。
我覺得作為一個成年人,一定要明白一個基本的社會生存道理——法律不能幫助躺在自己權利上睡覺的人。
雖然男方很讓人同情,但當自己放棄的時候,別人想幫都幫不了。
庭審中,自愿放棄車、房、撫養權,等于踩了離婚訴訟的大雷。
再給大家科普一下,通常情況下,如果夫妻雙方在庭審時,就離婚以及財產分配等問題達成一致,那么案件會迅速以調解書的形式審結。
需要注意的是,調解書和判決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離婚訴訟進程中,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妥善解決問題,除了存在串通進行虛假訴訟的情況外,法官實際上是無權進行司法干預的(所以在此得為本案法官正名,其實本案法官已經挺幫男方,但是他自己全放棄了)。
同時法庭審理遵循 “誰主張誰舉證” 的規則。
例如在這個離婚案件中,男方明明掌握著諸多對自身有利的事實,比如轉賬記錄之類的,卻因內心的愧疚,不懂得去爭取本應屬于自己的權益。
殊不知,對方早已準備充分,在法庭上言語間毫無夫妻情分,火力全開,展示了各種有利證據。
再次強調,善良只應給予值得的人。
在離婚訴訟這種利益對立的情境下,切勿盲目地向對方展示所謂的 “仁慈”。
不要高估了人性,也不要感動了自己,
更不要僅僅為了滿足自己的道德感而做出不恰當的讓步,最終讓自己承受不必要的損失(我身邊好多這樣的案例,現在追悔莫及)。
既然離婚了,那就是陌路人。
你不會以為你放棄所有權利,她就回心轉意和你安心過日子吧?
太天真累,真這樣人家也不會離婚了。
所謂和平分手和平離婚,那應該是經過協商達成一致,不是單方面一方放棄權益來實現的。
要想維護好一個家庭,那么你首先要維護好自己的利益。
至少要讓對方明白,破壞這個家庭,破壞規則,那是要付出代價的。
想要維護一段關系,永遠是利和害并行的,無原則的退讓,只會換來對方越發的貪婪。
“以斗爭求和平則和平存,以妥協求和平則和平亡”。
那如果這個案子正常打,應該怎么打?
首要一點,得積極捍衛自身合法權益。
在本案里,男方可以從兩方面著手,一是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二是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目前呈現的共同財產僅一輛轎車,這明顯不符合常理。
即便沒有房產,可夫妻多年,難道連一點存款都沒有?每月的8000轉賬呢?
男方完全有權提供自己的銀行轉賬記錄,要求女方對資金用途作出解釋,或者向法庭申請調查令,全面清查女方的存款狀況。
畢竟在婚姻存續期間所產生的財產,通常都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這其中也包括女方為證明自身撫養能力所提及的兩家網店。
談到撫養權,坦率地講,男方爭取到的難度不小。
司法實踐中,出于多種因素考量,往往更傾向于將孩子判給女方撫養,而且就目前來看,男方所展現出的撫養條件還不夠充分。
但怎么說呢,即便困難重重,也絕不能放棄爭取撫養權。
古人云“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中,得乎其下”,只有全力以赴爭取撫養權,后續在爭取探視權時,才更有底氣。
同時,男方還要擬定更詳細的探視方案,例如探視的頻率,每次探視的時長等,即便撫養權最終可能無法到手,但這一權利決不能輕易舍棄。
除此之外,男方還需密切留意女方是否存在過錯行為,像隱匿財產、出軌這類情況。
如果男方能證明女方有出軌、婚外情,甚至是婚內與第三方同居,也不會落得人財兩空的慘淡結局。
人不自救天難佑,人不自渡無人渡。
自己的利益不去爭取,指望青天大老爺給你爭取嗎?
懂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是一個人社會生存的必備技能,不然用一個知乎的老梗來說便是,
這種人以后離婚都沒錢來付律師費。
最后再說點題外話,也是疊個甲。
在我看來,結婚這個事情終究是個人的私事,可以抱怨抒發不滿,
但不要受到任何輿論的裹挾,也不要真的被情緒左右。
任何人的意見未必都管用,因為每個人所面臨的情況都不一樣。
所以非要說有什么建議的話,就只能說在那之前要多想想。
清楚地了解結婚的成本和代價,并非是要你對此事產生過度的恐懼和焦慮,而是為了讓我們在做出決定前能夠更理智、客觀、謹慎地思考。
畢竟這年頭能自由選擇的事情真不多,結不結婚這事,勉強就算是其中一件。
我常跟朋友們講,結婚這事一定要慎重,因為這關乎未來幾十年的生活,是既定短期利益與未知長期利益之間的抉擇。
沒有結婚想法的朋友,我十分理解并支持。
有結婚想法的朋友(不論男女),現在離結率(離婚對數除以結婚對數)近50%了,請一定擦亮雙眼。
一定把內心深處珍藏的好和良善留給那個真正值得對待的人。
全文完,感謝閱讀,既然看到這里了,如果覺得不錯,隨手點個贊和“在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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