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浙江華業塑料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浙江華業)提交注冊。浙江華業計劃募集6.72億元,公司保薦機構為海通證券。
《摩斯IPO》研究發現,浙江華業業績波動明顯,2019-2023年營收和凈利潤呈下滑趨勢,到2024年實現增長,但可持續性存疑。同時,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持續下降,產品結構單一且銷售單價顯著下滑。公司屬塑料機械行業周期性強,業績易受行業波動影響。浙江華業未來如何應對毛利率下滑風險?如何提升抗風險能力并保持業績穩定增長?
此外,浙江華業2019-2021年研發投入金額和占營收比重呈下降趨勢,2023年有所回升,但2024年上半年比例回落。研發人員數量波動且部分為非全時人員,薪酬歸入研發費用的合理性存疑。同時,公司技術創新能力存疑,2019年后無新增發明專利。在此背景下,公司如何提升研發能力?如何增強技術創新能力和保持市場競爭力?
最后,浙江華業向關聯供應商金欣貿易采購金額逐年增加,采購定價高于市場價格,合理性存疑。公司關聯采購是否必要且定價公允?公司今后如何增強交易透明度并規避潛在利益沖突?
01 業績成長性存疑??
《摩斯IPO》注意到,浙江華業的業績成長性問題在歷次問詢中都成為交易所關注的重點。這一問題也被認為是浙江華業在過會近兩年后,才得以提交注冊的重要原因。
2023年中期,浙江華業在通過深交所審核后首次披露業績,卻出現了下滑跡象。當年上半年,公司實現營收3.76億元,歸母凈利潤為3736.84萬元,同比分別下降7.07%和22.21%。全年業績也未見好轉,營收和歸母凈利潤同比下滑幅度進一步擴大,分別為5.86%和13.83%。作為創業板企業,業績成長性一直是監管層關注的核心指標。
直到2024年,浙江華業終于交出了一份增長的業績答卷。公司預計2024年全年營收和歸母凈利潤分別增長23.18%和31.24%,呈現出持續增長的態勢。
但問題依然存在:2024年的增長是否具有可持續性,還是更大程度上依賴偶然因素?未來如何在波動的業績表現中保持穩定增長?
浙江華業所在的塑料機械行業具有顯著的周期性特征,這意味著在行業進入下行周期時,公司業績也容易隨之下滑,導致業績波動明顯。
此外,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在報告期內持續走低,分別為29.08%、26.92%、25.73%和24.82%。與此同時,公司產品結構相對單一。螺桿、機筒、哥林柱等主要產品的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超過98%。在2024年上半年,螺桿機筒和哥林柱的銷售單價較上一年分別下降23.10%和17.34%。
浙江華業的主營業務毛利率是否存在進一步下滑的風險?公司如何應對毛利率下降和行業周期性波動的挑戰?單一的產品結構是否會削弱其未來的抗風險能力?
02 研發投入持續下滑??
浙江華業的申報材料顯示,從2019年至2021年,公司的研發投入分別為2151.20萬元、1518.83萬元和2118.45萬元。盡管在數額上有所波動,但整體呈現下降趨勢。更重要的是,研發投入占營收的比重也逐年下滑,從2019年的4.06%、2020年的2.63%,直到2021年降至2.62%。這對于一家要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來說,似乎是一個不太理想的信號。
招股書注冊稿顯示,2023年浙江華業的研發投入為2298.50萬元,相較2022年的2166.35萬元和2021年的2118.45萬元有了小幅增長。在研發投入占營收比重方面,從2021年的2.62%上升至2022年的2.77%,并在2023年繼續上升至3.12%。然而,到了2024年上半年,這一比例回落至3.06%。盡管研發投入有所增加,但其占比的波動仍引發了監管層的關注。
對此,深交所要求浙江華業說明報告期內研發費用占收入比例逐年下降的合理性,以及這些投入是否與公司實際研發項目相匹配。在審核過程中,監管層進一步追問了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的比重逐期下降的原因,并對公司核心技術的競爭優勢、持續獲取訂單的能力等進行了詳細問詢。到了上會現場,深交所依舊要求浙江華業結合下游行業發展、客戶需求變化以及研發投入情況,詳細披露研發費用占比逐年下降的原因,以及公司如何保持技術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
在這種背景下,浙江華業的研發投入和人員問題顯得尤為關鍵。公司在報告期內研發投入未見顯著增長,且研發人員數量的波動也較為明顯。據招股書披露,2022年底、2023年底和2024年6月底,浙江華業的研發人員數量分別為80人、74人和80人,尤其在2023年末,研發人員數量出現顯著減少。
公司同時指出,部分研發人員為非全時人員,并且其研發工時不得低于50%。然而,根據浙江華業的反饋,存在四人(夏增富、夏瑜鍵、周飛忠、后桂根)的研發費用比例是總經理辦公會決定的。
由此可見,部分研發人員的界定,是沒有根據工時占比判定的。在此,且不論將董事長、總經理監事會主席 40%-50%的薪酬計入研發費用的合理性,浙江華業是否應該將研發人員的工時界定進行更正為,是根據雙重規則來界定的,即研發工時占比和總經辦會認定?
03 關聯供應商采購存疑???
自2019年起,金欣貿易(簡稱浙江金欣貿易有限公司)便成為浙江華業的重要供應商,采購金額逐年增加。例如,2020年到2023年,浙江華業向金欣貿易的采購金額分別為2671.91萬元、2654.24萬元、3392.64萬元和3610.87萬元,且金欣貿易一直位列浙江華業前五大供應商之一,分別排名第3、第4、第2和第2。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在2024年上半年,金欣貿易突然從浙江華業的前五大供應商名單中消失,原因尚未明確。
金欣貿易的股東結構也經歷了幾次變動。原股東翁輝和鄭國銀分別持股51%和49%,直到2020年12月,鄭國銀將其49%的股權轉讓給其子鄭鈞元,但金欣貿易的實際經營決策仍由翁輝、鄭國銀決定。天欣物資的股東為朱國定,朱國定持有天欣物資100%股權。朱國定系天欣物資的顯名股東,天欣物資的實際經營決策由翁輝、鄭國銀決定。也就是說,這兩家供應商實際控制人都是翁輝、鄭國銀。
需要注意的是,翁輝和鄭國銀和實控人是親屬關系,這種背景使得兩家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顯得更加敏感。交易所要求公司說明關聯采購的必要性及定價公允性;說明部分鋼材僅向關聯方采購而未直接向終端鋼鐵廠商采購的原因及合理性,相關采購價格與大宗商品交易價格的差異情況及合理性。
浙江華業向金欣貿易采購的圓鋼價格相較其他鋼材供應商明顯較高。為何浙江華業會選擇支付更高的價格,采購同類產品?
此外,浙江華業還向鄭國銀旗下的公司銷售廢料,金額逐年增長。2019 年至 2022 年,浙江華業還向鄭國銀銷售廢料金額分別為 501.29 萬元、534.20 萬元、851.63 萬元、454.20 萬元。交易所問詢,發行人向鄭國銀和湯忠賢銷售的廢料收入占其同類產品采購的比例,相關個體戶是否主要為發行人服務
關于研發能力,浙江華業于2019年6月被認定為國家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但這一認證的有效期為三年。根據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于2022年發布的復核名單,浙江華業未能成功通過復核,并未列入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浙江華業解釋稱,未通過復核的原因在于公司發展較快,至2021年底,浙江華業的員工人數已超過1000人,營業收入突破4億元,已不再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中的中小企業范疇。
然而,摩斯IPO注意到,浙江華業的研發情況令人擔憂。公司的12項發明專利均在2019年之前取得,之后并未有新的發明專利出現。同時,浙江華業的研發費用率持續下降,且遠低于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均值。盡管公司擁有88項專利,但其中只有12項為發明專利,且大多數為10年前取得。
更為關鍵的是,2016年公司獲得的兩項重要專利——《用于螺桿拋光機上的粉塵回收裝置》和《螺桿拋光機》,時任戰略部總監宋海幸曾公開表示,這兩項專利是與設備廠商共同研發的,這與專利的“原始取得”性質顯然不符。
浙江華業為何近年來沒有新增重要的發明專利?是否意味著公司的研發能力正在下降?公司在專利性質上的信息披露是否存在問題?交易所要求發行人,結合下游行業發展、客戶需求變化和研發投入等,說明并披露報告期內發行人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的比重逐期下降的原因、發行人核心技術的競爭優劣勢、持續獲取訂單能力等情況。???????
作者 | 摩斯姐
來源 | 摩斯IPO(Morse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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