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捐款不是“法外之地” “坐收坐支”受到處理
一、市民反映
2024年1月,市民通過“12345·臨沂首發”反映,莒南縣石蓮子鎮小嶺子村賬務混亂,2023年5月份,該村發起捐款建設擋風墻,建設擋風墻的錢款未進行登記入賬,要求相關部門落實查處。
二、紀委督辦
經莒南縣紀委監委調查核實,2023年5月,石蓮子鎮小嶺子村負責人張永順在該村微信群內發出倡議,號召大家捐款修建村中心街擋風墻。該村在發起捐款過程中未成立相關接收捐款的組織,由張永順直接經手接收村民捐款,共計1萬余元。張永順未將該筆款項交鎮經管站代管,也未入村集體賬,而是直接用于支付修建擋風墻費用。該捐款在接收及使用的整個過程中失管失控,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
三、作風問題剖析
捐款修建擋風墻本是村民的良好愿望,也是村民對村委的信任。此案中,張永順作為村負責人,在收取使用村民捐款中本應該“陽光公開”、依法依規從嚴管理,但其卻紀法意識淡薄,責任意識不強,違規暗箱操作,不僅違反相關規定,也存在較大廉潔風險,損害了黨群干群關系,降低了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四、處理結果
2024年12月,張永順受到誡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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