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的商品質量有問題,我要求全額退款?!?/p>
“我們與快遞公司核實過了,商品在取出后是完好的。若你想要退款,也可以,但需要退還商品。”
“本身就是你們商品的問題,我就要求僅退款不退貨。你不給我退款,我就一直下單拒收,你們等著吧?!?/p>
退款不退貨申請遭拒后,馮某心生不滿,使用多個賬號在某網店下單商品38件并拒收。這樣惡意刷單的行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基本案情
馮某在某網店下單商品,并于同月22日簽收該快遞。其后,馮某以商品“做工問題”為由發起僅退款申請。
某網店向快遞公司及菜鳥驛站核實該快遞取出情況為完好后,駁回馮某僅退款申請。馮某心生不滿在某網店前后共下單38件商品,價格不等,收件地址分別為香港、廣西、天津等地。
某網店認為上述訂單系惡意下單,擬不予以發貨,但該網店所在網絡平臺認定其逾期發貨行為違反了平臺規定進行罰款。某網店向網絡平臺申訴撤銷處罰,網絡平臺不予通過。
某網店無奈只能如約發貨,上述快遞在到達收件地后均以“拒收”“無法聯系收件人”為由被退回。某網店遂向清新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馮某立即停止惡意下單的侵權行為并向其賠償快遞費等經濟損失。
裁判結果
清新區法院審理后認為,馮某頻繁在某網店下單,收貨地點遍及全國各地,收件地址不明確,甚至在部分收件地址欄寫著“刷單拒收”;所購的商品均以拒收為由退回,同時在拒收后其仍繼續大量購買同款產品。結合馮某與該店鋪客服的對話,足以證明馮某的下單行為并不是以真實交易為目的,主觀上存在惡意,已經構成了對該網店合法權益的侵害。遂判決馮某應立即停止在某網店的惡意下單行為并酌定馮某賠償某網店損失2000元。
法官說法
網絡購物平臺建立發貨規則和評價投訴機制的初衷是為了使消費者可以在合理時間內收到購買的商品并對該商品擁有批評建議權。消費者可以基于商品與網店描述是否相符、賣家服務態度等綜合因素對商家進行評價,也可以通過平臺的投訴機制反映商家問題,實現平臺對商家的監管。
但是部分消費者利用平臺管理規則,惡意對店鋪進行差評或者通過多次惡意下單后拒收商品,造成店鋪損失,侵害店鋪的合法權益。本案中,馮某的“刷單”行為違背公平誠信原則,造成某網店合法權益的損失,已構成侵權。法院依法判決馮某賠償網店損失,對引導消費者合理使用網絡購物平臺、維護網店經營者合法權益具有正向引導作用。
通訊員:段然
編輯: 羅雯婕
校對:趙彩紅
審核: 肖珍艷
每個贊和在看,都是對我們的支持↓↓↓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