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貿易術語下,其實還有個“運輸條款”嘛,注意不要和“貿易條款”弄混,運輸條款一般會顯示在提單上的“Type of Movement”這一欄,表現形式一般是CY/CY、DR/DR等,今天給大家簡單梳理下。
一、定義
其實,要想弄清“運輸條款”,只要分清3個節點就好:
DR:DOOR,貨代流程里簡稱“門”,是指發貨人或收貨人的工廠或倉庫。
CY:Container Yard,貨代流程里簡稱“場”,是指港口的集裝箱裝卸區堆場,可以理解為處理整柜貨物的場所。
CFS: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貨代流程里簡稱“站”,是指港口的集裝箱貨運站,拼箱貨物會經常用到。
二、交接方式
根據上面提到的3個交接地點,我們兩兩配對,就會產生9種不同的貨物交接方式:
(1)DR—DR,發貨人的工廠或倉庫—收貨人的工廠或倉庫,這種交接方式下,由發貨人負責裝載的集裝箱,在其倉庫或工廠交承運人驗收后,由承運人負責全程運輸,直到收貨人的倉庫或工廠交箱為止,也是我們常說的“門到門”運輸。
(2)DR—CY,發貨人的工廠或倉庫—集裝箱裝卸區堆場,這種交接方式下,承運人一般只負責出口國的門到場內陸運輸提貨工作。
(3)DR—CFS,發貨人的工廠或倉庫—集裝箱貨運站,這種交接方式下,承運人負責將貨物運到卸貨港或指定貨運站拆箱后,向收貨人交付。
(4)CY—DR,集裝箱裝卸區堆場—收貨人的工廠或倉庫,這種交接方式下,承運人負責從始發地的集裝箱碼頭堆場接貨開始運輸,一直到收貨人的工廠或倉庫。從發貨人工廠或倉庫至集裝箱碼頭堆場之間的內陸運輸并不由承運人負責。
(5)CY—CY,始發地集裝箱裝卸區堆場—目的地集裝箱裝卸區堆場,這種交接方式下,貨物一般都是整箱交接,承運人不負責內陸運輸。
(6)CY—CFS,集裝箱裝卸區堆場—集裝箱貨運站,這種交接方式下,承運人一般以整箱接受貨物,以拼箱交付貨物。
(7)CFS—DR,集裝箱貨運站—收貨人的工廠或倉庫,這種交接方式下,多是收貨人在國內不同工廠采購,將貨物集中到一個貨運站進行統一裝箱,組成一個完整的集裝箱并運到收貨地。
(8)CFS—CY,集裝箱貨運站—集裝箱裝卸區堆場,這種交接方式下,收貨人負責在集裝箱貨運站提取貨物。
(9)CFS—CFS,集裝箱貨運站—集裝箱貨運站,這種交接方式多是指拼箱貨物交接。
三、案例分析
其實,上述的9種交接方式并不是所有的都會經常用到,在當前的國際貿易術語下,常見的集裝箱交接方式其實只要記住3種就足夠了,它們分別是分別是CY/CY,CFS/CFS,CFS/CY。
下面我們通過一個案例來把交接方式從9種壓縮到常用的3種,讓大家簡單名的了解并強化記憶。
假設你與收貨人A做一筆外貿業務,貿易條款是FOB,起運港是上海,目的港是德國的漢堡,預計80個方的貨要發運。收貨人打算先發運一個40HQ整柜(FCL)大約用了 68個方,剩下12個方的走散貨拼柜(LCL)。
1.那么很明顯,第一個40HQ的交接方式一般就是CY/CY,整柜到整柜(FCL-FCL),翻譯一下就是上海集裝箱堆場到漢堡集裝箱堆場。賣方安排拖柜到上海港碼頭,到目的港漢堡后收貨人憑提單整柜提走。
2.剩下的12個方的散貨,根據實際情況會有2種可能。
(1)采用CFS/CY,集裝箱貨運站到集裝箱堆場,也就是所謂的拼箱貨交付到整柜運輸(LCL-FCL)
假設這個客戶A在同時期有其他供貨商的貨也要從上海港發運,貨代幫他拼到4家供應商的貨,湊成了一個整柜,里面都是客戶A的貨。那這種情況下的交接方式就是CFS/CY,你出的散貨從集裝箱貨運站發到漢堡集裝箱堆場,收貨人最終安排拖車把整個貨柜運到自己的倉庫。
(2)CFS/CFS, 集裝箱貨運站到集裝箱貨運站,拼箱貨到拼箱貨(LCL-LCL)
假設這個客戶A在同時期沒有其他供應商的貨要從上海港出,貨代只能把其他B客戶、C客戶、D客戶的貨拉過來湊成一個整柜,由于里面同時裝了A、B、C、D客戶的貨。這個時候的交接方式就變成了CFS/CFS了,你走的散貨從上海集裝箱貨運站到了漢堡的集裝箱貨運站,這個整柜在目的港會進行拆分,收貨人A會安排物流把自己12個方的貨提走,剩下的客戶B、C、D也會分別把各自的貨物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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