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樂昌法院妥善化解
一起物權保護糾紛案。
這場因“漏水”引發的糾紛
隨著雙方握手和解落下帷幕。
事情要從2022年說起,李先生的商鋪位于樂昌某路段一樓,二樓則是一家超市。某天,李先生發現自家商鋪的天花板、墻壁等處出現滲漏水現象,于是通知物業公司上門查看。經查看,滲漏水位置正處于超市水產區的魚池。于是,李先生聯系超市,要求修復商鋪墻面,但一直未得到答復。不久后,商鋪天花板、墻壁等處出現發霉、脫落等現象,李先生只好先行聯系工人進行修復,共花費1.8萬元。但滲漏水問題仍未完全解決,超市方面也遲遲未給予有效回應,一怒之下,李先生將該超市訴至法院,要求對方賠償修復費用6萬余元。
受理該案后,承辦法官認為雙方糾紛主要源于對補漏修復的方式、費用等存在不同意見。考慮到雙方經營多年,本著和諧相處的原則,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一起坐下,耐心細致地闡述相關法律規定以及鑒定所要花費的時間精力,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
“鑒定耗時耗力,責任方還要承擔鑒定費,倒不如省下評估鑒定費用來修復漏水位置。”法官向超市方釋明責任方需承擔的修復責任,同時,從有利商鋪經營的角度勸解雙方當事人。終于,超市方同意自費聘請施工單位對滲水點進行補漏施工。這時,李先生又提出了意見:“萬一超市找的施工單位不合格怎么辦?如果再次出現滲漏水現象,他們不管或者搞‘拖延戰術’怎么辦?”
“民事調解書與民事判決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對方不按約履行義務,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官的一番話徹底打消了李先生的顧慮。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超市方自費聘請有資質的施工單位對滲漏水問題進行修復,如再次出現滲漏水情況,超市也將繼續修復至問題徹底解決。此外,超市方對受損的墻面進行重新粉刷,并賠付李先生已支出的1.8萬元修復費用。法院據此出具了民事調解書給雙方當事人。至此,這起物權保護糾紛在“柔性調解+剛性釋法”中順利化解。
文字:廖攀 劉青
編輯:劉青
審核:陳東陽 劉昊
責編:張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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