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執行難與回款壓力成為辦案“攔路虎”,拒執罪成為律師突破傳統執行手段的關鍵路徑。
據不完全統計,每年我國約有500萬件案件面臨執行困難或久拖未決的狀態。
面對大量惡意轉移、隱藏財產的行為,傳統的民事執行手段如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罰款拘留等,在實踐中收效甚微。
在此背景下,“刑事化債”逐步成為遏制拒不履行行為的有效方式,其中拒執罪成為一大典型。
聚焦實踐,雖然“拒執罪”新規已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但要真正成功操作一個“拒執罪”案件,遠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表面上看,只要發現被執行人“有能力而拒不履行”就可以啟動刑事追責。但在實務中,律師往往面臨諸多挑戰與操作難點,稍有不慎就可能導致案件被拒立、久拖不決,甚至引發執業風險。
實務中,很多律師就難以有效證明被執行人“具備履行能力”。許多關鍵證據,如銀行流水、企業財報、第三方資金流向等,申請人難以自行取得,律師也缺乏強制調查手段。
例如,被執行人把名下資產全部“清零”,但通過微信轉賬記錄才發現其利用他人賬戶繼續支配大量資金,這種“隱性轉移財產”的方式,如果缺乏調查突破口,就難以對被執行人進行有效舉證。
此外,拒執罪還可能與其他罪名產生競合關系,如非法處置查封財產罪、詐騙罪等。律師若未判斷清楚案件的主攻方向,就極易引發刑責認定混淆,繼而影響案件走向。
本期課程,智拾網邀請江蘇君奧律師事務所的童陳律師進行授課。他因長期專注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在業內素有“童拒執”的美譽。童律師將為大家精講拒執罪律師辦案16大核心要點,全面梳理從案件啟動、報案路徑選擇,到證據準備、常見抗辯應對的全流程實操要點,以幫助大家將拒執罪有效落地。
6月23日晚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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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功操作一個“拒執罪”?
當被執行人明明有錢卻拒不還款時,通過刑事手段可實現有效施壓。因而,合理運用拒執罪,也日益成為執行律師突破回款困局、僵局的重要利器。
——如何啟動拒執罪?
啟動拒執罪,推動公檢法機關進行立案是刑事化債的關鍵一步,但這一步往往非常復雜。
實踐中,拒執罪案件既可以由法院依法移送,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提起自訴,而不同的路徑對應不同的啟動條件與程序門檻。法院移送雖然具有權威性,但不少法院存在“不愿移送、不敢移送”的情況,擔心移送失敗反受監督。
自行控告則要求申請人和律師在證據提交上更具主動性,而自訴案件因舉證責任更重,在司法實踐中較難推動。
那么,何種情形下自行控告能更直接引起司法機關重視?律師如何依據案件具體情況,精準選擇是否推動法院移送?當案件遇到不立案情況時,律師又該如何有效救濟?
——如何在裁判時落實拒執罪?
進入審判階段后,想要有效定罪并落實刑事責任,律師必須圍繞法定構成要件提供明確、扎實的證據支持。然而,實踐中證據準備往往面臨多個卡點。
比如,“有履行能力”的證明標準模糊。法院通常要求證據能反映被執行人在特定時間節點(如判決生效后、應訴通知送達后)實際具備還款能力。
這就需要律師提供如銀行流水、房產證明、高額消費記錄、企業控制情況等材料,但這些證據多數掌握在對方或第三方手中,獲取難度高,且需邏輯清晰地構建其與履行能力的因果關系。
又如,行為惡意的認定難。要證明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是出于主觀故意,律師需從行為時間點、財產轉移方式、反復規避執行等細節入手。
如被執行人在收到執行通知后將房產轉移至親屬名下,是否屬于逃避執行?若對方辯稱“正常家庭資產處置”,便需進一步挖掘其真實意圖,舉證其規避意圖而非單純民事行為。
那么,如何判斷被執行人是否具備履行能力?轉移財產是否出于逃避執行的主觀惡意?怎樣的證據足以形成閉合證據鏈?與其他罪名存在競合時如何取舍?
——操作拒執罪時會遇到哪些誤區?
在操作拒執罪案件時,律師也時常因為對法條產生理解偏差,而陷入一些誤區。其中較為典型的是對“訴前轉移財產”的誤判。
不少律師誤以為只要發現被執行人曾在判決前轉移財產,即可據此認定其“逃避執行”,構成拒執罪。但實際上,拒執罪要求“在具有履行能力且收到法院生效裁判后,仍拒不履行義務”。也就是說,訴前行為除非與執行階段行為構成連續性,或能證明其預謀性逃避執行意圖,否則很難作為直接定罪依據。
那么,常見誤區有哪些?訴前轉移財產是否一定構成犯罪?償還親友債務能否認定為惡意逃避?使用他人賬戶轉賬是否可免責?
本次課程,童陳律師將以案例為支撐,答疑解惑的同時,更傳授一線應對技巧與判斷思路,幫助律師真正掌握“刑事化債”的操作精髓,實現從啟動到裁判的全流程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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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一、報案的途徑與實操要點
1.法院移送的利與弊
2.自行控告、舉報、報案的區別
3.不立案的救濟途徑
4.罰款、拘留是否為前置
5.調解書的轉化裁定
6.自訴案件的注意事項
二、對申請人訊問前的輔導
1.證據的來源與分析
2.終本與終極后的執恢
3.風險代理注意事項
4.與他罪競合問題
5.錯告與誣告的區別
三、有能力執行而不執行常見誤區
1.償還正常債務
2.訴前轉移財產
3.應訴通知書后轉移財產、溯及力的問題
4.保全后、新設賬戶、轉移財產的問題
5.用他人銀行卡、微信轉移財產、協助犯的問題
【講師介紹】
童陳
江蘇君奧律師事務所律師
業內稱“童拒執”
專注于拒執罪案件研究和辦理,
成功辦理拒執罪案件十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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