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衡水監管分局發布了衡金罰決字〔2024〕18 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對時任河北武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侯建橋作出處罰決定。侯建橋因在任職期間,對該行多項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受到了監管部門的嚴肅處理。
據公開信息顯示,河北武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關聯交易管理不到位的問題,不僅關聯方識別不全面,重大關聯交易還未按監管規定程序審批,這嚴重違反了金融機構關聯交易的規范要求,可能導致銀行資產安全受到威脅,損害廣大股東和儲戶的利益。同時,該行還違規辦理承接貸款,延遲風險暴露,這種行為掩蓋了潛在的金融風險,不利于金融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此外,貸后管理不到位的情況也十分突出,信貸資金被挪用于歸還貸款或流入擔保人賬戶,這進一步加劇了金融風險的不確定性。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衡水監管分局對侯建橋作出了警告并罰款 5 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該處罰決定于 2024 年 8 月 9 日正式生效,體現了監管部門對金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的態度,旨在通過嚴厲的處罰措施,警示金融從業者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加強內部管理,切實履行職責。
此次處罰不僅是對侯建橋個人的懲戒,更是對整個金融行業的一次深刻警示。各金融機構應以此為契機,全面審視自身在關聯交易管理、貸款業務辦理和貸后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格執行監管規定,加強風險防控,共同維護健康、穩定的金融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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