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如果非要給這天的新聞熱搜榜找個主題的話,恐怕得是“用工市場怪現象”。密集曝光的用工市場新聞事件,共同指向一個社會現實,那便是我們的用工市場生病了。
近年來,“35周歲魔咒”一直是懸在中國上班族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有的時候,“存在”的背后固然有其現實原因,但這絕不意味著“存在即合理”。就拿“35歲魔咒”來說,這是反映無數用工方將中年員工視作拖累并無情拋棄,這一現實“存在”的冰冷詞匯,其背后凝結了無數上班族血淚。這一社會現實的背后,確實有其時代背景:就是社會、經濟發展不充分,同時勞動力相當充沛,各種因素下,讓企業在用工市場上擁有了極大的話語權。但是,這種完全站在生產利益角度上,將有血有肉的人作為生產耗材使用的模式,本質上是對人的一種物化,這種社會“存在”顯然并不符合我們的社會、經濟的發展大方向。所以,我們也看到了國家在不斷發力,推動打破35周歲的魔咒,只不過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消除這三尺之冰也并不能畢其功于一役。
當用工方是企業時,尚且還能用經濟學來解釋。畢竟,企業逐利,愿意犧牲部分自身聲譽,來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也無可厚非。不過,當用工方是政府單位,招聘崗位是環衛工時,也跟風要求“限35周歲以下”,如此決策就令人匪夷所思了。第一點,政府部門并非如企業那般是單純利益驅動的機構,還肩負著匡扶社會公平公正的責任,在招聘“環衛工”這種崗位時,跟風“限35周歲”這種逆時代潮流操作,首先就不符合政府部門的定位,容易引發公眾負面情緒,其次是政府部門作此決策,相當于為“35周歲魔咒”正名,容易對企業產生示范效應。而且,如此決策,竟會事發改革開放前沿陣地的廣州轄區,更是令人深感意外。
第二點,“環衛工”開始卷起年齡,這件事也側面證明了,當今社會上的青年待業群體是有多么龐大。或許,做出環衛工招聘“限35周歲以下”決策的領導,正是考慮到了年輕人的失業問題亟需解決。但是,相關領導顯然忘記了,“環衛工”崗位本身是帶有一定社會保障性質的:如在大多數人所認知的,環衛工崗位門檻不高、薪資也同樣不高,但正是這樣一份工作的存在,讓很多沒有一技之長的大爺大媽,得以在城市里面糊口。石破天驚的“限35周歲以下”要求,將最急需“環衛工”崗位的大爺大媽們無情拒之門外,直接顛覆了“環衛工”的社會保障性質。只能說,領導們拆了東墻補西墻,拆昏頭了,連“環衛工”崗位設置的初衷都忘記了。
今天第二件登上熱搜榜的用工新聞,是“好利來通報表揚員工連續工作29小時”,甚至一度登上微博熱搜榜榜首位置。輿論對此事件的看法有些分裂:有些人認為如此用工過于極端,嚴重不利于員工身心健康;有些人則不置可否,認為一個愿打一個愿挨,企業愿意給錢,員工愿意加班,沒有問題。其實,這個事件的最大問題點并不在其本身,而是在于其所揭露的社會現實——如果允許的話,企業是真的會鼓勵員工不顧死活加班。當然,好利來作為享譽全國的企業,自然會給予加班員工相應的福利。但是,這種“極端加班”之后,企業選擇“通報表揚”,那就是企業做的不對了。
第一點,員工“極端加班”之后的福利,只對應了加班時長來進行的補償,可能稍有上浮但不會很多。但是“極端加班”對于員工而言,除去犧牲休息連軸轉工作這種付出之外,還在嚴重透支的身心健康,極大增加了猝死的可能,這項付出是隱性的,企業方面不會有任何補償,后果由員工的家人以及社會卻會承擔,所以企業有“通報表揚”的動機。第二點,好利來的員工政策,我們有理由相信,足夠符合法律法規,但是好利來作為行業龍頭,通報表揚“員工連續29個小時”,大概率會在業界形成一種帶頭示范作用,并引來一批業界中小企業跟風效仿。至于這些跟風學習“先進”的企業們,能否在鼓勵員工加班的同時補齊員工的加班費,就相當令人存疑了。所以,“好利來員工連續工作29個小時”這件事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通報表揚”所帶來的漣漪陣陣。
無論是“35周歲魔咒”還是通報表揚“極端加班”,這種事情的存在,都在證明著,我們的用工市場生病了,很嚴重,保障勞動人群權益的法律法規以及政府監管都亟需加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