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民企也許是個偽命題,本質還是要權力本位,還是要契約本位?
時隔6年后的民企會議,如同之前的一樣,又引起一股興奮的熱議。
記得以前傳出要給民企松綁,也都有這樣的熱議。我前兩次問過我表哥,他在一家國企大銀行負責貸款業務,他說他們貸款為了避險,會首選國企,因為國企哪怕虧了,有人兜底。肉爛在鍋里。如果貸給私企,收不回錢,就屬于國有資產流失,很麻煩。只要這個不改變,我們貸款就沒法敞開給民企。就算有了松綁民企的傾向,也只能做做樣子。
這就說出了國企民企不僅是兩種所有制的不同,而且是兩種不同的權力,前者是國家權力的延伸,后者本質是公民權利。
我在跟一家國企合作時,很讓我開心的是,發現自己好年輕。國企中層一般都是三四十歲,高層普遍50歲以上。而我在跟私企合作時就沒有那么大的優越感了,很多私企老板都是90后。
除了年齡上的開心以外,我就沒在國企合作時開心過。國企他們拿到項目,往往會把累活分包出來,這些活利潤不高,技術含量高,還累,一般私企做。但必須國企才能拿到那樣的好項目,因為好項目一般都有政府背景,他們和剛才說的銀行一樣,給國企不承擔風險。
因此,就出現了,私企干活,國企只需要維持好關系,掌握資源,就可以拿到大頭的情況。
這也是國家權力延伸的邏輯使然。
但,權力是稀缺品,公民權利卻有天然造血功能。這一點,從數據上就能明顯看出來。
在就業方面,從2014年到2023年,我國城鎮就業增加了7722萬,其中國有單位就業總量減少了912萬(從6312萬減少到5400萬),港臺外資企業就業人口也減少了近800萬,而民企就業人口增加了近1億,這個增量不僅消化了國企和外企裁員帶來的失業人口,還讓社會總體就業總量增加了近20%,根本上說是解決社會就業問題的唯一渠道。
稅收方面,根據2021年國稅總局公布的細分數據,國企納稅額占24.7%,廣義上的民企(即民營企業和非國資參股的三資企業)占75.3%。并且國企納稅占仍在比逐漸降低,2012年至2021年十年間,降低了6個百分點,如果民企再加上貢獻的各種附加費,占比則更大。
在進出口貿易方面,2024年民企出口額23202億美元,國企為2782億美元,民企是國企的近8倍;在貿易順差方面,民企為15432億美元,國企為逆差2927億美元。我國的外貿增長和順差基本上都是民企創造的,如果單純依賴國企,我們現在還是個逆差國。
一邊是上面的權力,一邊是下面的權利。從中可以看出,提升民企的本質,是權力結構的重塑。
這一點,我國歷史已經做了充分注腳,國人歷來不乏商業人才,但歷代的商人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社會沒活力時,允許你存在,放寬。社會有了活力和盈余,就收緊,抽血。于是社會又沒活力,如此循環往復。最終還是皇權的依附。
很多有外企國企工作過的人,會有感受,被裁時,賠償金是按照法律給夠了的,甚至外企還會多給。但私企能給賠償金的,不多。
因為如果權力集中在上面,整個市場就還是權力本位,而不是契約本位。自然就沒有契約精神。
因此,提升民企也許是個偽命題,本質還是要權力本位,還是要契約本位?
太陽底下無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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