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7日,美國愛達荷州眾議院以46票對24票通過了一項決議——《眾議院聯(lián)合紀念法案 1》。該決議呼吁美國最高法院推翻2015年在“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Obergefell v. Hodges)中做出的同性婚姻合法化裁決,并恢復“婚姻應為一男一女結合”的傳統(tǒng)定義。
該決議由共和黨眾議員希瑟·斯科特(Heather Scott)提出,她在辯論中強調,婚姻應該由各州自行決定,而非由聯(lián)邦政府或最高法院裁定。她認為,2015年最高法院的裁決“強行迫使”全美各州接受同性婚姻,破壞了傳統(tǒng)家庭觀念,并侵犯了信仰自由。斯科特認為,這一裁決讓部分基督徒企業(yè)主面臨道德困境,因為他們被迫在商業(yè)中支持他們個人信仰上反對的婚姻形式。
盡管該決議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但在愛達荷州內引發(fā)強烈爭議。所有民主黨眾議員以及15名共和黨議員投票反對該提案。民主黨議員托德·阿基里斯(Todd Achilles)批評該決議“毫無意義”,并將其形容為“注定被丟棄的憤怒信件”。阿基里斯指出,盡管該決議并不會立即影響同性婚姻的法律地位,但它傳遞的是一種極端的保守主義信息,可能會進一步加劇社會分裂。
更為重要的是,愛達荷州民主黨少數(shù)黨領袖伊拉娜·魯貝爾(Ilana Rubel)公開表示,這一決議讓LGBTQ+群體感到深深的不安。她指出,作為一名同性戀者的母親,她的兒子對未來的婚姻權利感到憂慮,擔心自己將無法在愛達荷州結婚。魯貝爾還批評道,愛達荷州的LGBTQ+群體因此感到被排斥,仿佛他們在該州沒有受到平等和尊重的權利。
斯科特議員提出的決議涉及一個長期以來困擾美國的政治和法律議題——聯(lián)邦與州的權力分配。在美國憲法中,部分權力被賦予州政府,而其他則由聯(lián)邦政府控制。對于婚姻問題的立場,部分保守派人士認為,婚姻的定義應由州政府自行決定,而非由聯(lián)邦政府或最高法院強制執(zhí)行。這種觀點反映了他們對“司法過度擴張”和“中央集權”的擔憂。
愛達荷州一直是美國中西部的保守州之一,保守主義在該州有著深厚的根基。近年來,隨著全美范圍內對同性婚姻的合法化和社會包容度的提升,愛達荷州部分保守派議員一直致力于通過立法推動傳統(tǒng)價值觀的回歸。共和黨在州議會中的多數(shù)地位為這類保守舉措提供了支持平臺,盡管這樣的提案和政策往往在民主黨和LGBTQ+群體中引發(fā)強烈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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