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寶玉與林黛玉為什么就不能在一起?這大概是喜愛中國古典文學,喜愛《紅樓夢》的讀者的共同疑惑。 其實,在前八十回來看, 賈母一直是希望 他們 結(jié)為夫妻的, 只是 寶玉貪玩, 黛玉 身弱, 這婚事便一直往后 擱置、拖延 ,可即便如此,也不應該發(fā)生 拙劣的“掉包”戲碼。
那么,如果曹雪芹原本中的后四十回找到了,寶玉與黛玉會不會就在一起了呢?恐怕也未必。在第五回的曲子《枉凝眉》中, 寶黛悲劇的伏筆也早已埋下:“一個枉自嗟呀,一個空勞牽掛。 一個是水中月,一個是鏡中花。 ”
他們之間的阻礙到底是什么?下文中,我們選取了學者柯嵐在《命若朝霜》一書中,從清朝的法律、習俗的角度,結(jié)合文本,對這個問題的詳細分析。
本文摘選自《命若朝霜》,經(jīng)出版社授權(quán)推送。小標題為編者所擬,篇幅所限內(nèi)容有所刪減。
01
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自然而成的悲劇
1904年,王國維先生作《〈紅樓夢〉評論》,其中將《紅樓夢》譽為中國文學中真正的悲劇:“《紅樓夢》一書,與一切喜劇相反,徹頭徹尾之悲劇也。”
其時,胡適關(guān)于《紅樓夢》后四十回的考證尚未問世,一般讀者都還是把后四十回當作曹雪芹的原作的,王國維也是把一百二十回本視為一個首尾一致的整體來評論的。盡管如此,王國維對悲劇的分類和《紅樓夢》悲劇性質(zhì)的概括現(xiàn)在看來仍然十分精到。
晴雯、寶玉、襲人、麝月
王國維提出了三種不同層次的悲劇: “第一種之悲劇,由極惡之人極其所有之能力以交構(gòu)之者”,《趙氏孤兒大報仇》屬于這種類型的悲劇; “第二種由于盲目的運命者”,《梁山伯與祝英臺》屬于這一類型; “第三種之悲劇,由于劇中之人物之位置及關(guān)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性質(zhì)與意外之變故也,但由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 彼等明知其害,交施之而交受之,各加以力而各不任其咎。 此種悲劇,其感人賢于前二者遠甚。 何則? 彼示人生最大之不幸非例外之事,而人生之所固有故也。 ”
《紅樓夢》就是這種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自然而成的悲劇,寶黛最后的悲劇,其中既沒有蛇蝎小人的作祟,也沒有意外變故的襲來,只是各種普通的人物因為各自人生態(tài)度的不同而釀成的悲劇。
金玉以之合,木石以之離,又豈有蛇蝎之人物、非常之變故行于其間哉?不過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為之而已。由此觀之,《紅樓夢》者,可謂悲劇中之悲劇也。
《紅樓夢》八十回后的續(xù)本已經(jīng)給讀者留下了強烈的心理暗示,似乎賈府的家長們都不太可能支持寶黛的結(jié)合,他們最后的悲劇就是包辦婚姻的悲劇。傳統(tǒng)中國的禮法將婚姻視為家族的頭等大事,婚姻不被視為是個人的事務(wù),而是家族壯大勢力和延續(xù)血脈所必需的家族公益。
這種意義的婚姻首先考慮的是家族財產(chǎn)的有序流轉(zhuǎn),其次是基因的良好傳承,個人的感情好惡是不予考慮的。兩姓一旦締結(jié)為婚姻,雙方家族就成了穩(wěn)固的利益同盟。婚姻必須由家長來做主,國家對婚姻也進行適度的干預,主要是防范等級過于懸殊的人(比如良賤、尊卑)之間結(jié)為婚姻,破壞社會既有的等級秩序。
《紅樓夢》前八十回寫盡了寶黛的感情波折,卻一直沒有正式交代他們的婚事,讀者們也一直在猜測長輩們到底是什么心意?為什么這事就一直沒有提上日程?到底他們的悲劇是不是包辦婚姻造成的?當時的禮法對他們的結(jié)合到底可能形成哪些障礙?
02
寶黛的婚姻誰做主
根據(jù)清代法律,女性只享有附條件的繼承權(quán),黛玉父母雙亡孤苦無依,這時如果她的外祖母家不為她據(jù)理力爭,她不見得能夠順利繼承她父親的遺產(chǎn)。黛玉就這樣來到了賈府,她還沒有成年,不能獨立處分自己的財產(chǎn),很多事情都要依靠賈母出面為她打理。那么她的婚姻到底應該由誰來做主呢?賈母和賈府里的其他人又是怎樣看待她的婚事的呢?
傳統(tǒng)中國婚姻是不能由當事人雙方自己做主的,而必須由尊長做主,這就是現(xiàn)在通常說的“包辦婚姻”。清代法律規(guī)定:“嫁娶皆由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父母俱無者,從余親主婚。”(《大清律例·戶律·婚姻·男女婚姻》)祖父母在,祖父母做主,祖父母不在了,父母做主,祖父母、父母都不在了,其他關(guān)系較為密切的近親屬做主。
林黛玉
林黛玉父母雙亡,沒有親伯父叔父,也沒有姑媽,更沒有哥哥姐姐。從法律上講,她的祖父母、父母都不在了,應該由其余屬于尊長的近親屬做主。
《大清律例》的官方注釋中明確解釋了這一條,“余親當盡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如無,則從余親尊長。”所以,只要賈母還在世,林黛玉的婚姻法律上就應該由她做主。假如她也不在了,就該輪到賈赦、賈政了。
至于寶玉的婚事,按照法律賈母也是最高的主婚人,她如果表示要由她做主,賈政和王夫人在法律上是不能違反她的決定的。《紅樓夢》第七十九回寫賈赦要把迎春嫁給孫紹祖,父親對女兒是有一定主婚權(quán)的,這時賈政覺得不妥,但也勸不住,賈母是可以有效地反對這樁婚事的,但她不想和賈赦爭執(zhí),也不是很重視迎春這個孫女,而且當時她也沒想到迎春嫁的那個男人會有那么糟糕,她也就沒有反對。
有很多讀者認為王夫人并不想讓賈寶玉娶林黛玉,王夫人可能很不喜歡林黛玉,寶釵是她的姨侄女,她當然想讓寶玉娶寶釵為妻。這些只是猜測,《紅樓夢》雖然是文學作品,但是寫到大家族里邊的規(guī)矩是完全符合當時的禮法的。
黛玉的婚姻輪不到王夫人來做主,即便將來賈母不在了,也應該是賈赦或賈政做主,賈赦假如不愛管事,很有可能就是賈政做主。寶玉的婚姻王夫人可能有發(fā)言權(quán),但是她并不能左右賈政的態(tài)度。《紅樓夢》里從沒有直接描寫過賈政和王夫人對寶玉娶妻的態(tài)度,他們也從沒有主動提起這個話題,因為他們都很懂規(guī)矩,知道只要賈母還在,這事情就應該由賈母做主。
一直到前八十回行將結(jié)束的時候,我們都能看到一個事實,在賈母的幾個孫女、外孫女中,她最疼愛的是林黛玉。第五十四回寫賈府慶賀元宵放煙花,有時會發(fā)出巨響,“林黛玉稟氣柔弱,不禁畢駁之聲,賈母便摟他在懷中”。活脫脫一個慈愛的外祖母形象,生怕孩子受了驚嚇。
第七十五回寫賈府經(jīng)濟已經(jīng)陷入了危機,日常的用度都不能像以前那樣講究了,但是給賈母吃的還是最好的飯,她一邊吃一邊吩咐,“將這粥送給鳳哥兒吃去”,“這一碗筍和這一盤風腌果子貍給顰兒寶玉兩個吃去,那一碗肉給蘭小子吃去”。老太太見了好吃的,惦記的就是讓她最疼愛的幾個孩子都能吃到,她稱呼黛玉為“顰兒”,這恰好是寶玉給黛玉起的名字。顰兒和寶玉一同提起,她時常都惦記著這兩個小冤家,她最疼愛的外孫女和孫子。
第二十九回寫賈母帶了闔家女眷和仆人去清虛觀打醮,張道士和賈母是老相識,就趁機給寶玉提親,說是在別人家見了一個十五歲的小姐生得很好,聰明智慧,根基家當也和賈府相配,請示賈母可行否。賈母道:“上回有和尚說了,這孩子命里不該早娶,等再大一大兒再定罷。你可如今打聽著,不管他根基富貴,只要模樣配的上就好,來告訴我。便是那家子窮,不過給他幾兩銀子罷了。只是模樣性格兒難得好的。”
這次打醮王夫人沒有同去,寶玉、黛玉、薛姨媽和寶釵都在場。這是賈母首次表示了對寶玉婚姻的態(tài)度,寶玉自小生得性格和常人不一樣,賈母很迷信,和尚說不能早娶,所以現(xiàn)在還不能定。接下來的就是客氣話,有好孩子你替我物色著,只要模樣性格好,家里富不富貴無所謂,就算窮點我們家多出點錢。
賈母的這個表態(tài)信息很豐富。首先,老人家這是表示,寶玉的婚事應該我做主。其次,還早呢,不急,和尚說孩子不能早娶。第三,不稀罕有錢人家,只要模樣性格好。第三條是個客氣話,但也正顯示了賈母的世故和老到。
林黛玉、賈母、賈寶玉、薛寶釵
張道士是榮國公在清虛觀的替身道人,和榮國府來往很久,也是很有地位的道士,人家要操心寶玉的婚事當然要表示領(lǐng)情,所以就請他多操心。但是張道士怎么可能去給窮人家的女兒提親呢,他來往的都是王公貴族,好的就是富貴榮華,給窮人家女兒做媒那對他有什么好處呢?賈母要張道士操心的事,實際上是他不可能去做的事,那這等于委婉地告訴他,不用你操心,你找的人我看不上,我已經(jīng)有主意了。
當時薛姨媽在場,賈母公開說只要模樣性格好,有沒有錢無所謂,我不稀罕給寶玉找個有錢人家的姑娘,出不起嫁妝沒什么,哪怕我們家多貼點錢也沒什么。賈府里誰最符合這個標準呢?那肯定不是薛寶釵了,林黛玉覺得自己“一無所有”,倒好像符合這個標準。
可是《紅樓夢》里賈母確實當眾高度評價了寶釵。第三十五回寫寶玉被賈政管教痛打后正在養(yǎng)傷,薛姨媽和寶釵來怡紅院看寶玉,正巧碰到賈母、王夫人和王熙鳳都在。寶玉說起眾姊妹,賈母這時說:“提起姊妹,不是我當著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萬真,從我們家四個女孩兒算起,全不如寶丫頭。”王夫人也說:“老太太時常背地里和我說寶丫頭好。”
賈母特別表揚了薛寶釵,覺得自己家里四個女孩子都不如寶釵。這四個女孩子就是迎春、探春、惜春和黛玉,黛玉雖然不是賈家的人,但是已經(jīng)被賈府收養(yǎng)了,賈母把她視同自己家的女孩兒。
《紅樓夢》是一部寫盡人情百態(tài)的書,對人性的把握十分細膩。現(xiàn)代人愛用情商標準評判人,《紅樓夢》里的女性,要論情商高,恐怕最出眾的就是賈母、王熙鳳和薛寶釵了。她們都很懂得在什么場合說什么樣的話,也很照顧別人的感受。賈母夸獎了薛寶釵能證明什么呢?一方面說明她認可寶釵的為人處世,一方面她對王夫人和薛姨媽這樣說,也是她對親戚的禮貌,夸別人家的孩子有教養(yǎng),等于就是夸這孩子的母親會教育孩子。
但是這樣的表態(tài)和寶玉的婚事沒有任何關(guān)系。賈母向張道士明確說過寶玉不應該早娶,現(xiàn)在還不合適操心這事,所以她在這個問題上態(tài)度很謹慎,絕不會隨便當眾表達自己的態(tài)度,以免引起家人的爭議。不到合適的時候,她是不會表這個態(tài)的。
細讀《紅樓夢》,賈母不僅夸獎過寶釵比自己家的所有女孩兒都強,也這樣夸獎過伺候自己的丫鬟鴛鴦。第三十九回寫惜春和平兒閑聊說到鴛鴦,惜春笑道:“老太太昨兒還說呢,他比我們還強呢。”
所以賈母對人的贊揚就是她對這人的真實判斷,并不代表別的什么意義。無論是親戚還是下人,她覺得她們好就都不吝惜贊揚她們。她夸寶釵、鴛鴦比自己家的女孩子們都強,一來說明她做人的修養(yǎng),二來也是她在善意地教導自己家的女孩兒們,為人處世要向她們學習。
林黛玉、賈母
更重要的是,賈府里已經(jīng)有金玉良緣的傳言,賈母已經(jīng)知道薛家有意締結(jié)這個姻緣,那她心里越是不愿意,越是要贊揚寶釵,以表示對親戚的禮貌,在婚姻大事這樣的問題上,要拒絕別人而不傷人,這是一個貴族的教養(yǎng)和對親戚的禮貌。
所以,賈母在寶玉的婚姻問題上態(tài)度一直是一致的,她打算讓寶玉和黛玉結(jié)婚,但是這兩個孩子都很讓她操心,寶玉不好好讀書,黛玉身體很弱,這婚事不合適早辦,要再等等。
03
從前八十回看,
黛玉的悲劇不可能是被人搶走了婚事
《紅樓夢》前八十回賈母一直沒有直接說過這個問題,王熙鳳和她身邊的仆人倒是說過不少次。第二十五回,就在賈環(huán)惡意燙傷了寶玉的臉之后,王熙鳳拿林黛玉開玩笑:“你既吃了我們家的茶,怎么還不給我們家作媳婦?”
第五十五回寫到,鳳姐和平兒商量如何緩解賈府的財政危機,鳳姐兒笑道:“我也慮到這里,倒也夠了:寶玉和林妹妹他兩個一娶一嫁,可以使不著官中的錢,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來。”
王熙鳳能這樣和林黛玉開玩笑,不僅僅代表她個人的意愿,而是這時她了解賈母有意這樣安排。賈母和王熙鳳特別說得來,可能私下和她表達過這樣的安排。另外,王熙鳳和薛寶釵關(guān)系很微妙,雖然她們是血緣關(guān)系很近的姑表姐妹,但是王熙鳳似乎并不太待見薛寶釵,薛寶釵可能也不太看得上王熙鳳。
在寶玉的婚事這個問題上,王熙鳳可能更愿意有一個林黛玉這樣的弟媳婦,而不是薛寶釵這樣的弟媳婦。林黛玉沒什么心機,對錢都沒什么概念,身體也不太好,如果她做了寶玉的妻子,既不會攬權(quán)也不會攬錢,王熙鳳還會繼續(xù)替王夫人管家。薛寶釵可就不好說了,那可是個人精子,而且人緣超好,王夫人也很信任她,如果她做了寶玉的妻子,王夫人說不定就要考慮讓她來管家了。
王熙鳳對寶玉的婚事固然有自己的小九九,但假如只是擔心薛寶釵可能威脅她的地位,那為什么她就一定要認準林黛玉呢?不是也可以考慮別的人嗎?找個比林黛玉更沒心機的不是更好嗎?所以她在這個問題上一再表態(tài),真實的原因只能是賈母有意這樣安排,因為她對寶玉的婚事是沒有任何權(quán)力指手畫腳的,賈母沒有這樣的態(tài)度,她是不合適這樣到處說的,她不可能不懂這樣的規(guī)矩。
王熙鳳
第六十六回寫賈璉偷娶了尤二姐,賈璉的仆人興兒和尤二姐、尤三姐閑聊說起寶玉,尤二姐拿尤三姐和寶玉開玩笑,興兒就說:“若論模樣兒行事為人,倒是一對好的。只是他已有了,只未露形。將來準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則都還小,故尚未及此。再過三二年,老太太便一開言,那是再無不準的了。”興兒這話說得再明白不過,“只是他已有了”,意思就是寶玉的婚事已經(jīng)定了,賈母定了要讓他和黛玉成婚,只是還沒到時候。興兒肯定是聽賈璉和鳳姐說過這事。
林黛玉是帶著巨額的遺產(chǎn)來到賈府的,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從道義上,賈母作為她的監(jiān)護人都有義務(wù)為她選一門好親事,讓她終生幸福,賈母年近八十,看盡人情百態(tài),最初黛玉進賈府是因為她的安排,讓寶玉和黛玉住得非常近,兩個孩子自小青梅竹馬,再大點了感情都很深了,于情于理,她都不忍心拆散這兩個孩子。
更何況為了家族的利益,賈府已經(jīng)動用了黛玉的財產(chǎn),把黛玉留在賈家也符合家族的利益,因為那樣黛玉出嫁時就不用再給她準備嫁妝。如果把她嫁給別的家族,她父親的遺產(chǎn)問題就會在她出嫁時被提出來,即便她自己不計較,她的婆家也會把此事提出來,那樣對賈府在道義上和經(jīng)濟上都是不利的。
林如海病重時是賈璉送黛玉去接受遺囑的,賈璉夫婦最清楚林如海托孤的過程,應該是在林如海死后林黛玉再次進賈府時,賈母就已經(jīng)決心這樣安排,而且她的意愿也從未改變。
從前八十回作者的整體寫作來看,黛玉最后的悲劇絕不可能是被別人搶走了她的婚事,一直到臨近八十回的時候,賈母都沒有改變她的態(tài)度。八十回后的《紅樓夢》不是曹雪芹所作,續(xù)書的作者顯然并不贊成寶黛的結(jié)合,但又無法改變前八十回故事的邏輯,就改寫了一個非常拙劣的“掉包計”,讓寶釵冒充黛玉和寶玉成婚了。
這樣的結(jié)局完全不符合前八十回中人物性格的邏輯,先不說寶玉會不會這樣任人擺布,薛寶釵用這樣屈辱的方式嫁給寶玉,她和薛姨媽怎么可能接受這樣失身份的安排呢?
我們不知道在曹雪芹所寫的已經(jīng)失傳的舊時真本中寶黛具體是怎樣結(jié)局的,但是他的創(chuàng)作不可能違背邏輯,尤其是人物性格發(fā)展的邏輯。
04
自由戀愛不可被接受
用現(xiàn)代人的觀點來看,寶玉和黛玉的愛情故事很凄美動人,但是在傳統(tǒng)中國,青年男女之間的自由戀愛是為禮法所不容的,賈府甚至僅僅大觀園里都會有人不能接受他們的自由戀愛,甚至會對他們惡意中傷。
《紅樓夢》開篇不久就寫到,黛玉初進賈府,見到了寶玉,寶玉就覺得這個妹妹好像在哪里見過的。黛玉進賈府時應該六歲左右,寶玉比她大一歲。兩個孩子一見到就非常有緣。賈母本來安排讓寶玉從碧紗櫥外的臥室搬出去,讓黛玉住在碧紗櫥。可是寶玉表示不愿意搬,就在那里很好。兩個六七歲的孩子就這樣同處一堂,他們自幼兩小無猜、親密無間。《紅樓夢》一開篇的安排就讓他們結(jié)下了不解之緣。
后來來了薛寶釵,又來了史湘云,賈府里傳出了“金玉良緣”的輿論,黛玉自幼父母雙亡、敏感而多慮,她開始和寶玉別扭。這時他們也還只是十一二歲的孩子,也許古人要比現(xiàn)代人稍稍早熟,但他們畢竟都是孩子。兩個孩子一直要好了幾年,現(xiàn)在來了別的人,黛玉多心開始懷疑,這就是剛懂人事的孩子最自然的反應。
賈寶玉、林黛玉
他們別扭了好久,到第三十二回,誤會終于說開了。他們終于說開了心事,寶玉真摯地向黛玉表白了,勸她“你放心”,黛玉終于明白了寶玉的心意,兩眼不覺滾下淚來,回身便走了。寶玉卻還站在原地發(fā)呆。
這時襲人怕他受不了熱,送了扇子來給寶玉,她在遠處見到寶玉和黛玉站在一起,不一會兒黛玉走了。她走到跟前和寶玉說話,寶玉卻還呆著,似乎不知道黛玉已經(jīng)走了。
寶玉出了神,見襲人和他說話,并未看出是何人來,便一把拉住,說道:
好妹妹,我的這心事,從來也不敢說,今兒我大膽說出來,死也甘心!我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這里,又不敢告訴人,只好掩著。只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睡里夢里也忘不了你!
襲人嚇壞了,趕緊把寶玉推醒,寶玉醒悟過來以后感到害羞,抽身就走了。這時襲人是怎么想的呢?這里襲人見他去了,自思方才之言,一定是因黛玉而起,如此看來,將來難免不才之事,令人可驚可畏。想到此間,也不覺怔怔的滴下淚來,心下暗度如何處治方免此丑禍。
這是《紅樓夢》前八十回最驚心動魄的一幕。 寶黛歷經(jīng)了很多誤解,寶玉終于向黛玉傾訴了真情,在現(xiàn)代的讀者看來這是很美很感人的事情,可是在襲人看來這卻是一件很丑陋的事。
中國古代女性的社會地位到明清以后是最為低下的,到清代則到了最低點。民國時候的著名教育家陳東原先生曾經(jīng)總結(jié):“中國女性的非人生活,到了清代,算是登峰造極了!蔑以加矣了!”
漢唐時候,女性還有一定的自由度,可以和異性自由交往,離婚也是社會習俗都能接受的。敦煌出土的文物中有唐代夫妻離婚時寫下的很動人的分手告白。在漢唐時,社會觀念并不把男女自由戀愛視為可恥的事,也沒有對女性貞節(jié)的過度要求。
宋代理學興起后,特別強調(diào)貞節(jié)和對女性的禁錮,十三世紀以來,理學開始成為中國官方推崇的主流思想。明清兩朝政府把理學思想中的“男女之防”推到了極致,社會習俗特別推崇對女性的禁錮和貞節(jié)崇拜。
從元明以來的雜劇作品就可以充分看出,到了這時的社會,女性是被嚴格禁錮的,《牡丹亭》中的女主角養(yǎng)在深閨人未識,除了自己的父兄幾乎沒見過什么異性,春天到花園游玩一下都得偷偷摸摸地,生怕父母知道,甚至都有罪女性尤其是未婚的青年女性是不能隨便和異性接觸的,包括她家族中的人。
女性居住在家中最深處的空間里,稱為“內(nèi)閫”或“內(nèi)闈”,內(nèi)外有門相隔。宋代的理學家司馬光認為“女子十年不出”才是符合禮儀的,到了明清時候,他的這個理想成了很多世家大族踐行的標準,小姐是不能隨便見人的,一直到父母給她安排了婚姻成婚之日,她都要靜養(yǎng)在自己的閨房里,不能讓陌生男人見到,家族里的異性也要盡量少接觸,在她定了婚以后,她的父親最好都不要進入她的閨房。
足以說明,《紅樓夢》里的大觀園生活是作者虛構(gòu)和想象出的一個烏托邦,在清代社會,一個世家大族里的青年男女像賈寶玉和大觀群芳一樣每天隨意串門交往、談笑風生、吟詩作賦甚至相互送東西,在現(xiàn)實生活中是不太可能發(fā)生的。 即便對男女之防沒有漢族人那么嚴格的滿族家庭,入關(guān)以后也逐步漢化和儒家化,也都接受了嚴格的儒家禮儀,青年女性也要受到嚴格的禁錮。
賈寶玉
歷史學家定宜莊指出,滿族人最初的習俗中婦女還有一定的自由度,可以到家門外自由活動,后來滿族人接觸了漢族文化,滿族人也出現(xiàn)了理學家,他們就開始提倡改革風俗,要限制滿族婦女自由活動。
順治年間剛剛?cè)腙P(guān),滿族的儒學家阿什坦就給皇帝上了奏章,認為婦女離家在街上買東西和異性雜處違背禮法,不成體統(tǒng),要求以后嚴禁八旗婦女上街買東西。他的建議很快就被皇帝采納了。
清代社會對女性的貞節(jié)崇拜更是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清政府一直不遺余力用制度化的方式旌表各類節(jié)婦烈女,滿族的婦女們爭當節(jié)婦貞女的勢頭甚至大大超過了漢族人。
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自由戀愛會受到什么樣的壓制是可想而知的。清代法律把婚外的兩性關(guān)系一律定義為“犯奸”,雙方自愿的稱為“和奸”,“凡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大清律例·刑律·犯奸·犯奸》)。
這一量刑并不比唐宋時更重,但是清代法律強化了家長在家族內(nèi)的執(zhí)法權(quán),把對犯奸婦女的處罰權(quán)下放給了家族,丈夫處死、賣掉犯奸的妻子,父親處死犯奸的女兒,在法律上責任是很輕的。
所以在清代社會,青年男女的自由戀愛要承受比以前更大的社會壓力,女性要以貞節(jié)為自己的絕對道德標準,社會觀念和社會輿論對失貞的行為也特別不寬容。如果被社會輿論視為在兩性關(guān)系上犯了錯誤,青年男女可能被家族處死或被官府懲處,或者因為受不了社會壓力而自殺,周圍的輿論也會特別譴責他們。
《紅樓夢》第五十四回寫賈府慶元宵節(jié),叫了說書的女藝人來給賈母表演,藝人介紹自己要說的這回書名叫《鳳求鸞》。賈母就發(fā)表了一通對這類文學作品的看法:
這些書都是一個套子,左不過是些佳人才子,最沒趣兒。把人家女兒說的那樣壞,還說是佳人,編的連影兒也沒有了。開口都是書香門第,父親不是尚書就是宰相,生一個小姐必是愛如珍寶。這小姐必是通文知禮,無所不曉,竟是個絕代佳人。只一見了一個清俊的男人,不管是親是友,便想起終身大事來,父母也忘了,書禮也忘了,鬼不成鬼,賊不成賊,那一點兒是佳人?
有不少讀者認為,賈母這番話是有所指的,說的就是林黛玉。其實倒不見得是這樣,賈母看盡世情百態(tài),對人的心態(tài)是很包容的。這里她就是有感而發(fā),直言了她對《西廂記》這類文學作品的看法,這也是當時社會流行的關(guān)于女性的道德標準。
如果說這話指的是林黛玉,那薛寶釵和薛家人大造“金玉良緣”的輿論,不也符合賈母批評的這個標準嗎?所以這話就是賈母無心的評論,不是刻意針對誰的。
但并不是賈府里所有的人都能理解他們。第三十二回中,襲人被寶玉的癡情傾訴嚇壞了,“心下暗度如何處治方免此丑禍”。《紅樓夢》并沒有刻意丑化襲人,襲人此時的看法并不代表她個人對寶黛的偏見,而是當時社會對青年男女自由戀愛的流行觀念。
《紅樓夢》就用這樣反差強烈的描寫告訴讀者,在作者生活的時代,青年男女的自由戀愛在世俗看來就是離經(jīng)叛道的,就離“淫奔”和“犯奸”不遠了,就可能大禍臨頭了。
曹雪芹寫作的高妙之處就在于他從不會刻意褒貶書中的某個人物,他只是寫出他們不同的態(tài)度,這些態(tài)度都很真實也很自然,人和人人生態(tài)度的不同往往就是很多悲劇的根源。
05
“一個是水中月,一個是鏡中花”
寶黛的悲劇結(jié)局也就是從這一回發(fā)源的。襲人這樣看待他們的戀愛,賈府里很多人也會這樣看問題,甚至會有人在背后風言風語、惡意中傷。其實襲人對寶玉的關(guān)切是善意的,盡管她不能理解他們,但她真的害怕會出了什么事情,壞了他們的名譽。她更害怕寶玉沒有好前程,她自己將來沒有好的依靠。
不久之后,寶玉因為和金釧兒嬉鬧導致金釧兒被趕出賈府,賈環(huán)惡意挑唆,寶玉被賈政毒打了一頓。這時襲人的擔憂更重了,第三十四回,她找到了機會向王夫人建議,讓寶玉從大觀園里搬出去。
王夫人聽了,吃一大驚,忙拉了襲人的手問道:“寶玉難道和誰作怪了不成?”襲人連忙回道:
太太別多心,并沒有這話。這不過是我的小見識。如今二爺也大了,里頭姑娘們也大了,況且林姑娘寶姑娘又是兩姨姑表姊妹,雖說是姊妹們,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處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懸心,便是外人看著也不象。……倘或不防,前后錯了一點半點,不論真假,人多口雜,那起小人的嘴有什么避諱,心順了,說的比菩薩還好,心不順,就貶的連畜牲不如。
襲人的話說得很在理,而且也很懂技巧,并沒有把矛頭單單指向林黛玉,她把薛寶釵也捎帶進來了。王夫人被襲人的深明大義徹底感動了,感動得哭了。寶玉是她最疼愛的兒子,但她其實也很清楚,這孩子離經(jīng)叛道不循常理,將來要是考不上科舉,真說不好是什么前途。要再出點別的什么壞事,弄不好會被賈政徹底厭棄。
沒過多久,第三十六回,王夫人就決定給襲人漲工資,漲到二兩銀子,和趙姨娘一樣了,等于讓襲人做了寶玉非正式的妾。她把監(jiān)督和勸誡寶玉的重任托付給了襲人。
話說回來,既然賈母早已決定了寶玉和黛玉的婚事,那么為什么在前八十回這件事就一直沒有正式提上日程呢?
林黛玉、賈寶玉
現(xiàn)代人會覺得性情古怪就是不正常,有這樣特征的人在談婚論嫁時就可能被對方家長排斥。現(xiàn)代科技已經(jīng)通過出生干預排除了很多先天有嚴重缺陷的生命,絕大部分孩子都是健康的,情商較低就顯得很不正常。
但是古代社會的情形卻不是這樣,古代社會孩子夭折活不到成年很常見。古代社會人們根本就沒有情商這個概念和判斷標準,如果一個孩子身體很健壯但情商有點低,這根本不會被視為不正常,這點毛病都不算什么毛病。對于古代的家長來說,一個孩子身體很不好總要喝藥才是最值得操心的“不正常”,因為他們會擔心他(她)能不能活到成年。
林黛玉在賈府恰好就是這樣的一個不正常的孩子,她的身體很差,賈母不能不擔心這孩子能不能長壽,在整個前八十回,黛玉的健康問題都是賈母和寶玉最懸心的問題。
對賈母來說,可能她已經(jīng)接受了林如海的臨終囑托要讓這兩個孩子結(jié)為良緣,將來他們生下的外孫就要成為林如海的嗣孫。所以黛玉的身體不見好轉(zhuǎn)她是不敢輕易操辦這樁婚事的,寶玉和黛玉肩負著為林家繼絕的艱巨使命,只有等黛玉身體好起來,賈母才能放心操辦他們的婚事。
賈政是第一代榮國公的孫子輩,到他這一代,他的長兄賈赦襲了爵位,本來他就要從科舉出身的,沒有世襲的官可當了,皇帝格外開恩賜了他一個官。到賈寶玉這一代,就不可能再有世襲的官做了,他必須通過科舉出身才能做官。
其實在賈府,賈寶玉的前程是比他的婚姻更大的事,他的離經(jīng)叛道讓他的父親頭疼,賈母和王夫人也是非常擔心的。假如他做不了官,他父親這一房到他這一代真的可能就衰敗了。所以賈母不愿讓他早娶不僅僅是迷信,這也是賈母和賈政夫婦的真實意愿,他們都在等著他成才考中科舉。
整個前八十回,讀者沒有看到黛玉的身體好起來,也沒有看到寶玉要回歸正途的苗頭。寶玉和黛玉都要追求心靈的自由,他們不在意世俗的功名富貴,可能也不知道世俗的人在人后怎樣議論他們,但是他們這樣的人生態(tài)度在現(xiàn)實的世界中不可能不感到壓抑。
“一年三百六十日,風刀霜劍嚴相逼”(第二十七回),《葬花吟》中這句詩正是黛玉的真實心聲,賈府里沒有人惡待她也沒有人當面指責她,她在這里衣食無憂不愁生計,但是她的本真?zhèn)€性不被理解,讓她感到孤獨和寒意。
第三十二回寫黛玉明白了寶玉的真情,她很感動,但想到自己孤苦無依,不禁心中哀愁:
所悲者,父母早逝,雖有銘心刻骨之言,無人為我主張。況近日每覺神思恍惚,病已漸成,醫(yī)者更云氣弱血虧,恐致勞怯之癥。你我雖為知己,但恐自不能久待;你縱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
寶黛愛情的悲劇并不是包辦婚姻的悲劇,他們悲劇的根源在于他們的人生態(tài)度都是世俗無法接受的,黛玉比寶玉更清楚地知道這一點,所以她經(jīng)常徹夜難眠,身體越來越差。她應該是在賈母還沒來得及操辦她的婚事之前就因為世俗的不理解郁悶傷身而早夭了,也在賈府最后的抄家災難來臨之前就清清白白地離開了人世間。
《紅樓夢》開篇作者就寫了一個神話,說寶黛本分別是西方靈河岸邊的神瑛侍者與絳珠仙草下凡,絳珠為了報答神瑛的灌溉之恩,許愿要還他一世的眼淚。
第五回中,《紅樓夢》中最動人的曲子《枉凝眉》清楚地預言了,寶玉和黛玉最后無緣結(jié)合。
一個是閬苑仙葩,一個是美玉無瑕。若說沒奇緣,今生偏又遇著他,若說有奇緣,如何心事終虛化?一個枉自嗟呀,一個空勞牽掛。一個是水中月,一個是鏡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淚珠兒,怎經(jīng)得秋流到冬盡,春流到夏!
“想眼中能有多少淚珠兒,怎經(jīng)得秋流到冬盡,春流到夏!”這就是開篇神話中預言的,她要還他一世的眼淚,直到淚盡而殤。
本文摘編自
《命若朝霜》
作者:柯嵐
出版社: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
出品方:大學問
副標題: 《紅樓夢》里的法律、社會與女性
出版年: 2025-1
編輯 | 輕濁
主編 | 魏冰心
知識 | 思想 鳳 凰 讀 書 文學 | 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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