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記者從省醫保局獲悉:省醫保局會同省衛生健康委和省藥監局制定了《江西省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明確自2月6日起,對相關人員發生的違法違規違約行為進行責任認定和記分管理。
近年來,我省持續加大醫?;鸨O管力度,但部分定點醫藥機構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依然屢禁不止。此次出臺的《細則》將監管觸角延伸至具體責任人,對違規責任人進行“駕照式記分”管理。
《細則》中涉及的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主要包括兩類:一是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提供使用醫保基金結算的醫療類、藥學類、護理類、技術類等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定點醫療機構負責醫療費用和醫保結算審核的相關工作人員;二是定點零售藥店為參保人提供使用醫?;鸾Y算的醫藥服務主要負責人(即藥品經營許可證上的主要負責人)。
根據相關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產生的原因、行為性質、涉及醫?;鸾痤~以及數量、責任大小等因素,《細則》對其進行了明確的記分檔次,具體為:1-3分、4-6分、7-9分、10-12分。不同的扣分值,將對應不同的懲罰制度,如記6-8分,給予約談、通報處理;累計記分達到9-11分的,分別給予暫停1、3、5個月醫保支付資格處理;單次記分達到9-11分的,分別給予暫停2、4、6個月醫保支付資格處理。醫保支付資格管理對象一個自然年度內記分達到12分,定點醫藥機構應當將其登記備案狀態維護為終止 。累計記滿12分的,終止之日起1年內不得再次登記備案;一次性記滿12分的,終止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登記備案。
為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細則》明確,一個自然年度內登記備案狀態為暫?;蚪K止人次達到20%以上50%以下的定點醫藥機構,可視情況給予暫停結算(撥付)醫?;鹛幚?;達到50%以上的定點醫藥機構,給予暫停(中止)服務協議處理。同時,為突出教育引導作用,《細則》明確了修復途徑,對參加線上線下學習培訓、主動參與醫保管理工作、舉報違法違規使用醫?;鹦袨榈娜藛T,可以采取減免記分、縮短暫停等修復措施,鼓勵相關人員積極改正,主動參與醫療保障工作,進一步樹立教育為主、懲戒為輔的鮮明導向。
省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希望通過“駕照式記分”達到警示教育目的,引導醫務人員從源頭上加強誠信意識和自律管理,防止犯罪行為發生,最大程度保護醫務人員,全力促進醫?;鸢踩咝А⒑侠硎褂?,守好用好群眾的“治病錢”“救命錢”。
來源:江西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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