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休,顧名思義,就是每周上5天班,休息2天,從法律上講,那就是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4小時,這是在1995年《勞動法》中明確的,眼看30年過去了,雙休制度卻一直落實困難。放眼現在,當國外很多發達國家都已經開始為民眾爭取更少的工作時間的同時,我國竟然還在討論雙休該不該強制執行,當國內一些工廠因為歐盟的一紙“反強迫勞動”開始實行雙休制度的時候,有人感嘆:讓國人開始雙休的,竟然是歐盟!那么,國內為什么想要實行雙休制度,那么難?
國內實行雙休制度為什么這么難?
從企業的角度來說,實行雙休的話,意味著企業需要增加更多的用人成本,這對于一些中小企業來說,意味著用人成本的增加。尤其是對于勞動密集型產業,比如說工廠,利潤本來就低,如果實行雙休,可能就會導致虧損。
從打工者角度來說,如果實行雙休,意味著收入會減少,并且,很多工廠實行的是底薪制,即底薪一般都是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想要掙更多的錢,只能靠8小時之外的額外加班來提高收入,因此,強制實行雙休的話,會影響這部分人的收入。
從法律上來說,企業的違法成本太低,對于違反用人規定的企業,企業除了需要支付正常的加班工資之外,對于企業的處罰,一般是按照沒人100-500元的標準來的,這樣的處罰力度,放在今天,對于一些企業來說,相比強制員工加班帶來的經濟效益,顯然是微不足道的!
從監管上來講,監管也有一定的難處,一方面,我們得承認,一些地方政府,為了吸引投資,放松監管!員工即使是被迫加班,也不敢向監管部門投訴,怕丟失工作,而沒有人投訴,監管部門又不能主動去調查企業,這很容易被扣上騷擾企業經營的帽子。
而從另一方面,監管起來也比較困難,比如說一些特殊行業,如果強制雙休,可能也會引起一定的社會矛盾,典型行業就是社會服務類,說細一些比如說醫生、警察、政府的效率部門。
簡單打幾個比方,一個患者在周末來到醫院,恰巧有經驗的醫生不當班,正在休息、當周末發生重大事件,警力不夠、當群眾周末出現集中辦事,一些政務窗口人員不足的時候,此時應該怎么辦?
以上,就是作為一個稍微有點思考能力的普通民眾對于實行雙休制度困難的原因的判斷!的確,想要完全實行雙休,的確有一定的難處,但是我們中國人比很多發達國家的人聰明之處,那就是“特事特辦”!
首先,上述列舉的,我覺得最難破除的困難點就是像醫生、警察、政府效率部門的雙休問題,對他們強制實行雙休的話,那么對社會會產生一些不利影響。
但是,我們的《勞動法》其實已經對特殊行業有了特殊規定,比如實行綜合工時制,所以,我覺得對于特殊行業,我們其實早就已經有了應對的辦法。
對于普通行業,實行雙休以后,會產生什么影響?
首先,一些以往收入主要靠加班的職工,收入短時間內肯定會受影響,但從長遠來看,這會倒逼企業進行用工轉型,也有利于各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我不知道各位讀者有沒有注意自己所在的地方企業,越是那種能夠拉動當地GDP的企業,加班現象越是嚴重,有些企業,尤其是工廠,名義上是五天八小時工作制,但是這種制度只針對坐在辦公室的高級職工,普通產線工人實際上還是需要靠加班來提高收入。
如果實行8小時工作制和雙休,那么企業想要維持生產效率和利潤,就必須增加用人數量,雖然短期內,這可能會造成底層工人收入驟減,但從長遠來看,收入的減少會隨著社會心態的變化慢慢漲回來。
比較典型的例子就是像廣東、福建的一些工廠,一到特定時期,比如說年底和年初就會出現大量的用工荒,即使是開出超過萬元高薪還招不到人的情況。
很多人擔心實行8小時和雙休制度以后,一些工廠的工資縮水導致工人生活困難,的確,這種現象肯定是會出現的,但是隨著這種現象出現的另外一種情況肯定也會隨之出現,那就是用工荒!
現在的人尤其是90后、00后,都不是傻子,工廠用人都存在一定的競爭關系,很多人的觀念里自己能掙多少,是有底線的,只要工廠開出的工價低于他們的底線,即使是失業了,他們也不會愿意妥協!所以,什么地方給的工價高,他們就會去哪兒!
另外,很多人會擔心企業為了應對用人成本增加這件事情,會導致企業使用機器人來替代原來由人來完成的工作。
我覺得這種擔心是多余的,而且,即使出現了這種情況,我們也能從制度上解決這個問題。
首先,企業是肯定會追逐利益最大化的,即使是不5天8小時工作制,有能力的企業早晚也會使用機器替代人工,只不過規范用工行為以后,這種替換可能會提早,這個我們得承認。
但是,這又涉及到一個社會責任的問題,當一個企業大量的使用機器來替代人工,那么企業給當地帶來了什么利益呢?
很多地方政府之所以招商引資,不光是為了推動當地的GDP,還想要帶動地區發展,這其中涉及到就業、區域商業化等有利于地區發展的其他好處。而一個企業大量采用自動化機器來代替人工,甚至用自動化沖擊了當地的其他企業,那么對于整個社會帶來的負收益是要遠高于正收益的。
當一個企業自己發展了,卻沒有帶動地區發展,那么這個企業存在的意義是什么?
所以,針對這樣的企業,我們完全可以通過立法來限制他們的行為,比如說針對這些企業的一些優惠政策是不是可以不要給了?針對這些企業的稅收是不是可以增加?以用來彌補他們對社會產生的影響?
另外一個就是用人成本增加,會倒逼很多企業進行產業轉型!從過去那種靠“走量”產生利潤的方式轉變成靠“質量”來產生利潤。
一方面,改變了營商環境,另一方面,改變了就業環境!
而就業環境改變了以后,普通民眾有了充分的時間陪伴家人,也有了足夠的時間出去消費,也會帶動地區休閑娛樂產業的發展,增加更多的產業機會,也會增加普通民眾創業的信心,帶動更多的企業發展,增加更多的就業崗位!
結語
所以,您說實行5天8小時工作制度以后,對普通人,對于營商環境會產生什么影響?短期內肯定會有不利影響,但是,與其長痛,不如短痛,當然,我并不贊同“一刀切”搞那種“突擊行為”,因為突然讓企業強制實行5天8小時工作制,很多企業很難在短時間內反應過來,可能還會致使很多企業突然經營困難而倒閉,這是我們不希望看到的。
雖然我也看不慣歐盟“長臂管轄”,但是,人家雖然“長臂管轄”了,可是也是給了一個緩沖時間的,我們想要完全實行5天8小時工作制,也可以給出一定的緩沖時間,讓國內的企業在一定時間內調整自己的用工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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