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一名管理人員來電咨詢,說他們單位通過勞務派遣公司招用了幾名女員工,現在勞務派遣協議到期了,不想再續訂了。但有一名女員工現在懷孕了,單位不知道像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處理?
答: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當勞務派遣女職工處于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時候,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屆滿的,應當延續至相應情形消失時方可退回。也就是說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用工單位應該以勞務派遣的形式繼續保持用工關系,不能退回勞務派遣公司,直至其哺乳期結束。因此,像這名已懷孕的女員工,勞務派遣協議到期也不能退回勞務派遣公司,如果單位想退回,應該等到哺乳期結束后才能退回勞務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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