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一位女漢奸與川島芳子一同進了監(jiān)獄,基本死罪難逃。可就在女漢奸面臨死刑審判的時候,她遞交了一張紙作為辯護,隨即被無罪釋放!
李香蘭是活躍在日偽占據(jù)東北時期,一位風靡一時的歌影雙棲明星。
她與周璇、白光、張露、吳鶯音,并稱上海灘“五大歌后”。
作為滿洲映畫協(xié)會的簽約藝人,李香蘭主演了《白蘭之歌》《萬世流芳》等多部電影。
1944年與作曲家黎錦光合作的《夜來香》,更成時代經(jīng)典。
次年,她在上海大光明戲院舉辦了首場個唱。
憑借《賣糖歌》、《何日君再來》等膾炙人口的電影插曲,與周璇齊名滬上藝壇。
隨著知名度提升,李香蘭也開始參與了一些,帶有政治宣傳色彩的影視制作。
其主演的電影《之夜》,其中抗日中國少女與效忠“滿蒙”日本小伙子相戀的劇情,引發(fā)了很大爭議。
也是這部電影,使她背上了“文化漢奸”的指控。
1944年秋,戰(zhàn)爭局勢的惡化,令李香蘭感到恐慌。
她與“滿映”理事長甘粕見面,痛下決心提出了解約。
解約未果,次年日本戰(zhàn)敗后,國民政府就以漢奸罪名將其逮捕,與川島芳子一同進了監(jiān)獄。
按當時的情況,李香蘭幾乎是逃不過死刑了。
可就在面臨死刑審判的時候,李香蘭卻突然遞交了一張紙作為辯護,連法官看了都震驚不已。
那是一張戶籍副本,上面清楚地顯示,李香蘭竟然是日本人。
李香蘭本名山口淑子,1920年生于遼寧燈塔市,祖籍日本佐賀縣。
1906年,祖父舉家遷居東北。
當時的親日派沈陽銀行總裁李際春,是山口淑子父親的同窗好友。
1933年,13歲的山口淑子認李際春為義父,還取了一個中文名字:李香蘭。
李香蘭自幼在北平接受教育,精通漢語,且很有藝術天賦。
由于這樣出眾的條件,1942年,17歲的李香蘭被日寇控制的偽“滿洲映畫協(xié)會”招聘為專業(yè)演員。
能說一口流利中文的她,被公司包裝成了“懂日語的中國少女影星”。
根據(jù)司法調(diào)查證實,李香蘭確實是日本籍,且一直活躍于演藝界,從未涉足政治活動。
因此“漢奸罪”無法成立,李香蘭就被宣判無罪釋放了。
1946年,李香蘭在法庭人員親自出面作證的情況下,終于順利登上了遣送她回日本的船。
當“云仙丸”輪船啟航時,船艙內(nèi)播放起了她演唱的《夜來香》,令她百感交集。
回到日本后,李香蘭恢復本名,以山口淑子的身份繼續(xù)從事歌唱演藝事業(yè)。
后來她也涉足政壇,最高曾擔任國會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委員長,為中日建交做出了很多貢獻。
1987年,李香蘭出版了半生自傳,在日本引發(fā)了廣泛關注,一時間掀起了“李香蘭熱”。
1989年,NHK以她的生平為題材,拍攝了電視劇《李香蘭》。
1992年,正值中日邦交正常化二十周年的前夕,日本歌舞劇《李香蘭》在天皇訪華前夕登上中國舞臺。
這是自1946年以來,中國首次正式“解禁”李香蘭的作品。
參考資料
《劇作家》:偽“滿映”本土化策略:“滿洲姑娘”李香蘭
《檢察風云》:中日“精神混血兒”李香蘭
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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