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謝逸楓
2025年3月9日,住建部門透露,近期正在組織編制《好房子建設指南》、修訂《住宅項目規范》,其中一項是將住宅的層高標準提高到“不低于3米”。層高不低于3米的層高標準意見,一瞬間點燃市場熱議。
層高不低于3米,最早來源于住建部門2022年公布的《住宅項目規范》征求意見稿中就擬定“新建住宅建筑的層高不應低于3.0米”。遺憾的是這一條的擬定,征求意見稿至今未落地實施,在2023年、2024年一樣引起爭論。
層高是指從本層地板到上層地板的距離。2011年版的《住宅設計規范》規定要求,住宅層高宜為2.8米。該規范從2012年8月開始實施,直接影響了此后10多年的各地住宅項目規劃工作,稱為2.8米層高天花板。
凈高是指住宅建筑實際使用高度。2005年版《住宅建筑規范》、2011年版的《住宅設計規范》,都有不應低于2.4米的強制性要求。層高與凈高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凈高是強制性的要求,層高是一般強制性要求。
筆者認為,層高、凈高的同時增高,才是好房子的核心指標,才是真正享受住宅建筑帶來的空間感、美化感、舒適感、幸福感。《住宅設計規范》最應該同時修訂凈高和層高,分別為凈高不應低于2.8米,層高不應低于3米。
層高,2011年版的《住宅設計規范》規定要求,住宅層高宜為2.8米。具體到項目操作的實施層面來看,根據不同城市的居住密度和項目容積率,房屋層高基本在2.8米-3.2米之間,但達到3米及3.2%的非常少。
筆者認為,住建部門2022年公布的《住宅項目規范》征求意見稿中就擬定“新建住宅建筑的層高不應低于3.0米”,最后無法落地實施的原因,關鍵是層高不應低于3.0米,首先是與90/70的政策相沖突。
90/70的政策,戶型小,原來的土地容積率低。其次是層高不應低于3.0米,與房企開發利潤的預期不符合,會增加投資開發成本、增加材料使用成本、增加稅費成本。再次是市場需求,剛性需求占主導位置,并且大部分的城市以增量為主。
其中有一個非常特殊的因素就是房地產市場上存在限購、限貸、限售、限價、限簽、限企、限離、限商住和土地市場上存在限配建、限自持、限售價、限現房等大量的限制政策,影響房屋交易、流通。
關鍵是房地產市場、土地市場大量的限制政策,直接影響房子價格上漲空間、影響項目的開發利潤預期,影響房企對于層高不應低于3.0米的嘗試,影響“層高不應低于3.0米”意見落實,影響好房子的建設目標。
另外是高地價,高價得地的土地出讓規則和出讓模式,是影響層高不應低于3.0米落地的非常特殊因素之二。按照過去10年的成交土地來看,大中城市的土地要建成好房子的標準難度大,因為土地容積率已經規定好了,況且項目開發成本大。
最后是層高不應低于3.0米,與地方土地出讓容積率和土地出讓計劃及目標的規定有矛盾、與已經出讓的土地容積率調整難度大有關系,這是地方一直愿意執行2011年版的《住宅設計規范》規定要求“住宅層高宜為2.8米”的背后原因之一。
筆者認為,能否打破住宅建筑層高不低于3米的魔咒,取決于五個因素,首先是好房子的標準建設指南,具有強制性、約束性。其次是住宅項目規范的修訂,獲得通過。再次是允許地方或房企自行調整土地容積率,并且不額外增加費用。
再其次是取消樓市、土地市場剩余的限購、限貸、限售、限價、限售價、限現房銷售等限制政策,讓房價回歸市場、交易自由,并且出臺層高不低于3米、好房子的相關配套政策。
最后是取消90/70政策,再允許地方或房企自行調整土地容積率,并且不額外增加費用,增加地方或房企的建設好房子積極性。毫無疑問,住宅項目規范的修訂成功、好房子的強制標準、層高不應低于3.0米的配套政策是打破魔咒的關鍵。
目前少部分城市的部分項目已能做到“3米層高”,意味著市場邏輯正在變化。隨著過去兩年市場對改善型住宅需求的提升,一些高品質住宅的層高已經上調到2.9米以上的高度,有些會要求至少達到3.1米的高度。
在項目實際建設中,一些房企在此次標準提出之前,已經在部分項目上做了類似的嘗試。按照3米的高度測算過成本,成本會有所增加。但增加的成本幅度總體可控,由于限價限簽、限自持、限購等政策限制房價上漲空間,產品溢價有限。
當務之急是取消場上的限價、限簽、限自持、限購等政策限制房價上漲空間,避免嚴重抑制產品溢價,影響層高突破2.8米天花板的限制、影響好房子的建設標準。按照新的好房子標準體系,可能對已經建造好的項目造成一定沖擊。
今年3月5日的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好房子”的表述,這是對好房子的肯定、非常重視、支持投資開發的態度。正如媒體所說,當前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已經發生重大轉變,人們的住房需求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
好房子標準體系,三個有利,有利起到結構性的需求引導作用,激發改善型購房需求、賣一買一、高品質的第三套需求;有利于促進住房交易的快速循環,促進二手房市場交易更加活躍;有利適應供求關系已經發生重大轉變的市場變化。
筆者認為,目前市場上的好房子,普遍的價格高于周圍同類型產品25%-35%,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好房子的高價格,而高價格的背后就是建設好房子的高成本,特別是在規劃設計、投資開發、施工建設、用工材料、土地價格方面成本比較高。
要讓市場上出現更多的好房子,關鍵是好房子的規劃設計、投資開發、施工建設、用工材料、土地價格的成本下降的同時,取消市場上剩余的樓市限制措施,在貸款、稅費方面給開發好房子的房企優惠政策,并且出好房子的配套政策。
好房子(安全、舒適、綠色、智慧),是未來發展高品質居住的目標,是未來中高收入人群的需求目標,是房企打造產品的市場需求目標,是增量到存量市場,是改善供需關系并重塑行業格局,從總量匹配向結構性匹配演進的關鍵因素。
上述標2011年版本的標準,已經執行至今已經很長時間了。從居住品質、市場需求、房企產品戰略、產品的吸引力、改善供需關系、得房率提升、小區共享空間升級、行業發展來看,給房子的“身高”標準調一下,是大勢所趨、心之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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