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法院這么快就幫我們把被騙的錢款追回來了,感謝法院……”
3月13日下午,揚州市廣陵區人民法院舉行電信詐騙案款集中發放儀式,為一起電詐案件的部分受害群眾發放被騙款項22萬元。發放儀式由該院執行局局長鄭迎紅主持,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繼亮參加案款發放儀式。
據介紹,2024年7月至8月期間,被告人趙某按照上線電信詐騙人員指示,召集被告人王某、米某一同至山東青島、江蘇揚州等地,配合上線電信詐騙人員實施詐騙犯罪活動。上線人員通過冒充被害人“孫子”,虛構“孫子”將他人打傷需要賠款且不能告訴家里人等“事實”誘騙被害老年人,并指使被告人王某、米某至指定地點與被害老年人見面。被告人王某、米某與被害老年人見面后,通過編造虛假身份、虛假姓名、接打虛假電話等方式,騙取被害老年人錢款,并與趙某共同將所騙錢款轉移,累計騙取5名被害人(均為60周歲以上老年人)現金50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等3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詐騙數額達到特別巨大。最終,法院根據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并結合3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處地位作用等因素,對趙某等3人分別判處五年三個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退賠款項發還受害人。
該詐騙案判決生效后,廣陵法院第一時間將案件立案執行,并與公安機關等密切配合,將被騙的50萬元款項全部執行到位。由于受害人均為老年人,法院除積極與各受害人聯系、核實身份信息以外,還與部分受害人家屬聯系溝通領款事宜。除本次集中發放的22萬元案款以外,其余案款已全部發還受害群眾。
下一步,廣陵法院將深入貫徹中央、省市區委關于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決策部署,認真履行審判職責,依法從嚴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嚴抓辦案質量效果,堅決形成震懾;持續加大追贓挽損力度,完善涉詐資金追繳及返還工作機制,全力為被騙群眾挽回經濟損失;加大反詐宣傳力度,開展普法宣傳活動,持續提升群眾“識騙”“防騙”意識和能力。(通訊員 梁田田)
法院提醒
該案件是非常典型的針對老年人的詐騙套路,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聽力下降、思辨能力較弱等特點,偽裝成老年人的“孫子”,編造突發狀況需要用錢救急等理由實施詐騙,并以擔心被家人責罵為由,要求老年人對家屬保密,盡快到指定地點將錢交給“孫子”的“朋友”,而此“朋友”其實是詐騙犯罪同伙。
建議公眾在日常生活中定期向家中老年人普及反詐知識,增強老年人的防騙意識。老年人對于自稱是晚輩且需要用錢救急的來電,務必提高警惕,并立即告知家中親友核實來電人身份,不可輕信一面之詞,更不可直接給付錢款。如不慎被騙,一定要第一時間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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