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華為“心聲社區”發布一篇6500字的通報:72名正式員工、19名非雇員(OD,即外包派遣員工)在招聘過程中徇私舞弊,有人甚至靠出賣公司信息資產撈錢。此次通報主要涉及?華為成都研究所的數據存儲部門,被除名辭退或通報批評的有62名。整個數據存儲業務約100余人,“很多部門基本全開除”。反腐行動涉及ICT產品與解決方案、半導體業務部、人力資源管理部、ICT銷售與服務部、終端BG、質量與流程IT部共6大業務部門。
經濟觀察報獲取的這份通報題為《對非雇員人員選擇業務中違規事件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決定》,由華為人力資源管理部印發,文件簽發人為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鄭良材,并報送、抄送給了董事會、監事會、一級部門總裁、一級部門人力資源部部長等全體高管。
這也印證了之前網傳的部分內容,但任正非親赴成都、封樓抓人等消息不實。
此次針對不同程度的違規行為,華為對違規當事人予以除名、辭退、勸退、降級降薪、通報批評等懲處。
情節最嚴重的包括在非雇員人員選擇業務中安排多人替考/作弊、向多名候選人透露服務能力考察題目、出賣公司信息資產獲取不當利益等,涉及36名違規當事人,其中13人被除名,退回全部違規獲利所得,按規定賠償公司損失等;10人有主動申報情節或情節較嚴重的,予以辭退;另有13人被勸退、個人職級降3等。此外,26名相關管理責任人作為直接或間接管理者,被處以個人職級降6等,凍結個人職級晉升、漲薪、干部向上任命,凍結期6—12個月不等。
根據華為員工手冊,除名適用于嚴重違反公司條例的員工,被辭退和勸退則能獲得N+1的離職補償(“N”為員工在該單位的工作年限)。
令人驚訝的是,華為這次內部反腐居然沒有提交司法處理。貪了公司那么多錢,給公司名聲造成這么大的損害,居然就這么除名退錢了事。
之前騰訊、阿里等大廠反腐,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比比皆是。華為對這些違規員工的網開一面,不知是出于啥考慮。不過也許還有其他后續動作,這也說不定。
其實華為這個破事,在網上早就有人爆料。2024年中,有網友稱,部分華為HR、內部員工聯合外部IT社區博主和培訓機構,搞出一套“花錢包進華為OD崗”的灰產,入職后還得每月上交3000元回扣,持續一年。八九個月之后,華為才跟進處理,這動作真不能算快。
華為OD不是普通外包,薪資待遇跟正式員工齊平,還能轉正,是研發的中堅力量。通報里說得很明白:“非雇員是多元化用工的重要部分,人員質量至關重要。”招聘環節一旦失守,劣幣驅逐良幣,業務根基就得晃。更何況,相比供應鏈腐敗的隱蔽性,招聘舞弊牽扯大量求職者,影響面廣,對企業公信力和運作秩序的打擊更狠。
華為這次雖然夠狠,但更透明的細節披露得還不夠多。反腐不是家事,而是公共責任。華為能在科技領域突圍,靠的是市場化優化人力和運營成本,如果這些關鍵要素被貪腐摻水,最終買單的是全社會。
這種事不止發生在華為。騰訊也吃過這虧,新大樓啟用時員工私發邀請碼,讓培訓機構借會議室搞“假合作”,弄得開會都沒地方才追查出產業鏈。大疆2018年爆出供應鏈腐敗,采購價高出20%-50%,低價物料甚至翻幾倍賣給公司。京東、美團、小米,哪個巨頭沒踩過這坑?民企“內腐”早已遍地開花,華為這次鐵腕反腐,既是自救,也在給同行敲警鐘。
民企反腐為什么這么難?制度漏洞是硬傷。發展初期,高速增長能掩蓋問題,一旦東窗事發,老板多半用“家法”私了,鮮少走司法。
老板們不愿走司法的原因主要在于司法成本高、周期長,可能影響企業聲譽,甚至帶來不可控的風險。司法介入也可能導致企業內部問題曝光,影響客戶、投資者信心,而內部處理則能最大程度地減少負面影響。許多企業主也擔心訴訟會激化矛盾,導致涉案員工反擊,甚至泄露商業機密。
看到有媒體評論說,民企反腐要借鑒國企經驗能,比如內部審計、輪崗制、舉報機制。這有點搞笑了。國企腐敗還少嗎?吃空餉、裙帶關系、項目分包,哪樣不是老生常談?
希望華為不僅可以在產品上遙遙領先,在反腐等內部制度建設上,也能遙遙領先,給國內民企乃至整個社會的制度建設,趟出一條新路。
這事兒不只發生在華為,也不該止于華為。現代企業不能僅僅止步于利潤機器,也應該是公平和效率的試驗場。民企要想不被“內賊”拖垮,反腐就得成常態,成信仰,不然,等來的不是新生,是慢性死亡。
歡迎留言聊聊身邊的“內腐”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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