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淮陽區曹河鄉張河橋河道清淤的沙土為何直接被賣?
日前,媒體平臺接到河南周口淮陽區群眾反映,淮陽區曹河鄉張河橋境內的河道清淤的沙土被施工方直接出賣,該工程的主管部門卻對此不聞不問,屬于嚴重的失職,因此舉報給媒體平臺。
該項目開工以后,并沒有規范的操作施工,在施工工地沒有工程簡介也沒有操作標識,更為嚴重的是,該工程所挖的沙土并沒有按著相關規定囤放,而是直接被施工單位賣掉。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在清淤工程中所產生的沙石資源應該有國有資產部門處理,然后進行統一招標處理,而不是被私自賣掉。對于施工單位這種違反國家規定私自處理沙土的行為,當地政府部門不聞不問,屬于嚴重失職。
3月11日,媒體工作人員來到河道清淤施工地點,淮陽區曹河鄉張河橋。在這兒,媒體工作人員看到,現場正在裝土。這些沙土被送往何處?看來群眾舉報的并非空穴來風。媒體把情況反映給淮陽區曹河鄉辦公室人員。
那么,河道清淤一般施工企業要辦理什么手續呢?媒體工作人員咨詢了河南省水利廳相關專家。據介紹,河道清淤一般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河道清淤審批:向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清淤申請,說明清淤的原因、目的、河段、范圍、清淤量等內容。相關部門會組織專業人員進行現場踏勘,評估清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根據清淤項目的規模和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判斷是否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一般來說,較大規模的河道清淤項目可能需要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或登記表,報生態環境部門審批。
防洪影響評價審批:如果清淤項目可能對防洪安全產生影響,需要編制防洪影響評價報告,論證清淤工程對河道防洪能力、河勢穩定等方面的影響,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涉及其他部門的審批:若清淤項目涉及航道、橋梁、管線等其他設施,還需取得交通運輸、住建等相關部門的同意和審批。
方案制定與備案
清淤實施方案:編制詳細的清淤實施方案,包括清淤范圍、清淤方式、施工進度計劃、質量控制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生態保護措施等內容,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棄土棄渣處置方案:說明清淤過程中產生的棄土、棄渣的處理方式和堆放地點,確保符合環保和城市管理要求,報相關部門備案。
應急預案:制定應對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的應急預案,如洪水、塌方、機械故障等,報相關部門備案。
此外,清淤產生的砂石資源若需綜合利用,可能還需辦理相應的砂石資源利用手續。
后續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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