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連州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干警驅車深入連州市保安鎮某村,開展一場“特殊”執行。隨著二十余頭水牛順利“搬家”,一起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糾紛圓滿落幕。
雙方當事人確認執行筆錄并簽字
2022年,陳某承包連州市保安鎮某村經濟合作社的一塊集體山地用于養殖水牛。合同到期后,陳某希望繼續使用該山地養牛,并表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金,村經濟合作社則要求陳某騰退水牛、返還山地,陳某遲遲未返還。2024年4月,村經濟合作社向陳某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陳某拒絕接收。無奈之下,村經濟合作社將陳某訴至連州法院,要求陳某返還占用的山地并支付占用期間的占用費。
2024年8月,連州法院依法判決陳某在判決生效三十日內騰出山地,并支付場地占用費1800余元。判決生效后,陳某支付了一部分場地占用費,但仍未主動騰退,村經濟合作社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執行后,連州法院執行干警第一時間前往養牛場現場勘察,從鄰里感情、村規民約等方面對陳某進行釋法明理,消除其抵觸心理,勸說其配合執行,并嚴肅講解阻撓執行可能涉及的嚴重法律后果。
執行現場
在多輪溝通勸說下,陳某主動聯系執行法官,表示愿意主動騰退。最終,陳某將二十余只水牛“搬”進“新家”,騰出山地,并當場支付剩余場地占用費,該案順利執結。
水牛騰退后的場地
通訊員:何祥振 董嫻靜
編輯:羅雯婕
校對:趙彩紅
審核:肖珍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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