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龍勝法院執行局成功執結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維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彰顯了法律的威嚴與溫情。
基本案情
蒙某與被執行人石某因感情破裂,經龍勝法院調解離婚,明確孩子小麗(化名)由母親蒙某撫養,父親石某則每月支付小麗500元撫養費,直至其年滿18周歲。石某自兩人離婚以來,除給過孩子幾次零花錢外,并未按調解書履行支付義務,無奈之下,蒙某作為小麗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經過
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對石某名下的銀行賬戶和微信零錢等財產進行司法凍結,并展開調查,最開始石某還接聽電話、回復微信,愿意拿出部分錢款給付,但過了半個月后,石某開始拒接電話,不回微信。執行法官并未放棄,經過多方查找,最終確定了石某的行蹤,并在一個戶外的工地找到了石某。執行法官與石某交談的過程中,石某依舊堅稱自己最近工程款未到賬,經濟困難,沒有錢支付。執行法官沒有急于采取強制措施,而是耐心地與石某進行溝通交流,了解他的實際困難和內心想法。
執行法官深知,簡單的強制執行可能會激化矛盾,不利于親情關系的修復。于是,執行法官從法律和親情的角度,對石某進行了釋法說理。一方面,曉之以理,詳細向石某講解他不履行撫養義務是違法行為,可能面臨更嚴重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動之以情,讓他回想自己孩子的成長過程,讓他明白父母對孩子的愛不應因婚姻關系的結束而減少。經過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談,石某也與蒙某達成了和解協議并當場履行完畢,同時承諾之后的生活費會按時給付。至此,這起案件得以圓滿執結。
法官說理
父母對孩子的愛不應該因為父母的分開而減少。撫養費涉及子女未來的健康成長,父母應該肩負起自己的職責,給子女營造一個健康的成長環境。
三審:王明榮
二審:秦 語
校對:陽文士
編輯:吳 娜
來源:楊 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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