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倫斯?布洛克天生是吃作家這行飯的,他生于1938年,在上世紀50年代開始寫小說,靈感不斷,作品高產。
▲ 勞倫斯?布洛克,生于1938年。
酒鬼偵探“馬修系列”最得我心(鏈接:《小城》、《八百萬種死法》、《屠宰場之舞》、《繁華將盡》)。
不用睡覺的“譚納系列”風趣好玩(鏈接:《睡不著的密探》)。
殺手“凱勒系列”我覺得一般般。
而 “雅賊系列”另辟新徑,主角伯尼白天是紐約二手書商,晚上化身盜賊,專偷藝術品。
布洛克說過:“對我而言,這四個主人公的區別很大,一方面我的表述不同,一方面每個人物看待世界的角度也各不相同,所以當我在寫這一個時,不會擔心另外一個會偷偷溜進來。曾經有媒體問過我,是否打算將不同系列的人物放在一起寫,我想這也不可能。”
“雅賊系列”有很多向藝術家致敬的,這位有品位、有格調的“雅賊”,普及了不少藝術家和藝術品常識呢。
就像這本《像蒙德里安一樣作畫的賊》,荷蘭裔畫家彼埃?蒙德里安是書的主線,書中的恩怨糾葛都是源自對蒙德里安的“格子圖”的狂熱。
▲ 書本封面。
伯尼非常享受做盜賊的感覺,他認為自己就是天生的賊,對自己的技能有著手藝人的自豪。
這感覺可真棒!我曾經讀到過有個女人把所有的閑暇時間都花在科尼島上,一而再、再而三地坐那個云霄飛車。顯然她從那種奇特的消遣中所得到的興奮刺激,和我每次擅闖別人家時是一樣的——那種充滿張力的情緒,那種血液在燃燒、每個細胞都活起來的感覺。
自從我十三四歲第一次闖進鄰居家,這種感覺就一直跟著我。這么多年來經過許許多多的罪與罰之后,它的強烈程度絲毫不曾降低,永遠是那么令人興奮和激動。
這晚,他潛入阿普林的家偷郵票。
你知道,我并不是在為自己做道德上的辯護。偷竊是道德所不容的行為。這一點我很清楚。但我并不是在偷蓋在死人眼睛上的錢幣,不是在偷小孩手里的面包,也不是在偷具有深厚紀念意義的物品。這么說吧,我最喜歡偷收藏家,將他們的收藏品洗劫一空的時候,我一點罪惡感都不會有。
▲ “雅賊系列”的插畫(蘭登書屋)。
偵探小說離不開謀殺、犯罪主題,但“雅賊系列”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兇殺的氣氛,讀起來輕松幽默。
伯尼為翁德東克的藏書估價,翁德東克當晚死在家里,他成了嫌疑犯;而且,掛在翁德東克家的蒙德里安的畫也不見了。
這還沒完,伯尼的書店洗手間竟然出現一具男尸:老畫師特恩奎斯特,他又成了通緝犯。
故事的結局很“阿加莎”,伯尼把所有人聚集起來,開始推理案件,揪出真正的兇手。
▲ 蒙德里安的《構圖II號》,2022年在紐約以5100萬美元拍賣成交
伯尼是很特別的“偵探”,他喜歡藝術品,每次行動前都會制定精密計劃,從不使用暴力手段。但是,他總是被迫卷入一起又一起的謀殺案中,他必須破解謎團、為自己洗刷嫌疑犯的罪名。
“雅賊系列”的獨特性,在于以偵探罪案的形式賦予了文藝世界一絲特別的生機。一個人不會因博覽群書、精通藝術而更加高尚,就像一個納粹對油畫侃侃而談,“懂藝術”與成為更有道德的人之間完全沒有任何聯系。
▲ 蒙德里安《百老匯爵士樂》,1942-1943年。
“雅賊”伯尼的角色很反叛,他是一位技藝高超的盜賊兼紐約二手書店的老板,還有一個女同性戀的伙伴卡洛琳。
伯尼更像一位有文化品位的紳士,他喜歡文學和閱讀,喜歡研究哲學,具有很高的審美情趣,愛好電影和運動。
“雅賊”伯尼有著英雄末路的頹廢和落魄,他一方面把自己封閉在一個狹小的空間里,自我逃避;一方面用另一個身份縱橫在另一個世界中,用這種方式維護著英雄最后的尊嚴。你讀著讀著,忽然會勾起深藏在心底的一絲絲酸澀。
雅賊伯尼和酒鬼馬修一樣,有著“在紐約游走的憂郁靈魂”。他們出沒在紐約這個巨大城市的不同角落,反映出紐約的生活圖景,見證了紐約最極致的繁華與罪惡。
《人物》雜志曾評論,“布洛克書中最大的主角不是殺手凱勒,不是譚納,也不是斯卡德,而是一個城市——紐約。”恰如布洛克自己所說:“我在寫作中努力地融入紐約的方方面面,試圖用盡紐約生活記憶的碎片,是否寫盡不得而知,但我努力了。”
毫無疑問,如今布洛克的小說幾乎成為一張張紐約的文化地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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