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手拿起《八百萬種死法》,像小時候看武俠小說一樣停不下來,忍不住一氣讀完。
梁朝偉提到:“我看過勞倫斯·布洛克所有的書,特別喜歡馬修這個系列。”他確實適合演馬修。
《八百萬種死法》這部小說很有畫面感,就像看了一場賞心悅目的電影,情節設置巧妙,處處遍布“鉤子”,讓你窮追不舍,欲罷不能。
先說說作者勞倫斯·布洛克。他是美國當代硬漢派偵探小說家,是“愛倫·坡終身大師獎”得主,被稱為“紐約犯罪風景的行吟詩人”。在他的偵探小說里,推理只是一種形式,他更在乎文學性與審美趣味。
勞倫斯·布洛克(Lawrence Block),生于1938年,現居紐約。
八百萬種死法
《八百萬種死法》于1982年出版,場景讓我想起美劇《墮落街傳奇》:城市遍布罪惡,充斥骯臟、混亂、黑暗。
主人公馬修·斯卡德曾經是警察,后來辭職成為一名沒執照、做事不正規的偵探。他受妓女金·達吉南的委托,找皮條客老板錢斯傳話:她想退出不干了。事情告一段落,沒想到金·達吉南卻在酒店被殘忍殺害,更沒想到最大嫌疑的錢斯竟找馬修調查真相。
馬修游走在紐約這個光怪陸離大都市,四處打聽,不顧危險和警告,一心追查到底。他是都市漫游者,帶著現代人熟悉的強烈孤獨感,帶出城市底層社會的真實一面。
警察喬·德金說紐約就是一個化糞池,陌生人兇殺案(兇手和受害者互不相識)越來越高。他抱怨:“這個赤裸都市有八百萬個故事……知道它能給你什么嗎?八百萬種死法。”
“我必須隨身帶槍,這是規定。但我告訴你,不帶槍我就根本不會上街,我會覺得自己沒穿衣服?!?br/>
八百萬,代指紐約市的人口,這個繁華城市有各種各樣的離奇死法。
鰥夫在街上撿了一臺電視機,興高采烈拿去“老相好”烏克蘭老太太家。接通電源,打開電視,電視機爆炸了,他失去一條胳膊和一只眼睛,老太太當場喪生。原來電視機裝了炸彈,鰥夫以為撿到寶,誰知幾乎送了命。
布魯克林的一對販賣淫穢物品的父子躲避追殺,隨機跑進一家房屋,追殺者用手槍和霰彈槍對他們開火,父親受傷,兒子身亡;剛搬進去的住戶還沒來得及享受新生活,年輕的妻子就被轟掉半個腦袋。
皇后區有兩個鄰居因狗的叫聲吵了幾個月。一晚遛狗,狗在鄰居門口的樹底下拉屎,鄰居從樓上用弓箭射那條狗;狗主人跑回家拿手槍,打死了這個當了二十多年的鄰居。
長島市的兩姐妹,一個12歲,一個14歲,在歇業的加油站里屋被發現手捆在背后,腦袋挨了兩槍。一個星期后,她們的母親在家被打死。原來這家人是哥倫比亞人,父親販毒、走私,觸怒了什么人被全家滅門。
一個男人悶死了女朋友的女兒,因為每次兩人去看電影,他都要花錢請人看孩子。
一個售票員舉報了幾個跳閘門的年輕人,年輕人對她懷恨在心,把汽油噴進崗亭然后點火,整個崗亭頓時爆炸,售票員被燒成灰燼。
一名年輕士兵休假回家打棒球時,一名觀眾的槍滑出口袋、掉在地上走火,流彈打中了年輕士兵,當場身亡。
馬修日復一日閱讀報紙,記下新聞報道,收集紐約街頭的閑言碎語,悼念每一條生命的隕落,似乎銘記死亡就能見證生命價值。
戒酒會的吉姆勸他放棄看報紙,不看不煩,馬修說做不到,“也許我和人類息息相關?!?/p>
馬修·斯卡德總喜歡呆在阿姆斯特朗酒吧(馬修系列《行過死蔭之地》
布洛克用冷酷的筆觸,描繪都市的沉淪和人心的麻木。
“警察見過太多的死亡和慘事,為了能夠繼續面對這些東西,他們有必要將死者非人類化……一位老巡警和我勉強把尸體塞進運尸袋,下樓路上那位老兄滿不在乎地讓袋子磕碰每一級臺階。他對待一袋馬鈴薯大概都更加用心……后來,下樓時隨意磕碰尸袋的人變成了我,清點和瓜分死者財物的人也是我。要我說,總有一天會循環回來,輪到我躺在運尸袋里。”
八百萬種活法
小說用第一人稱寫,文筆流暢生動。
紐約有八百萬人,八百萬種活法。假如無人在意,生命是否輕如鴻毛?
馬修獨來獨往,外表冷漠內心溫柔,他細心觀察每一個與自己產生關聯、或者與這個城市產生關聯的人。
連姆·尼森在電影《行過死蔭之地》中扮演的馬修·斯卡德
- “半吊子偵探”馬修
馬修·斯卡德以前是警察,他的一顆流彈意外害死了一個六歲小女孩,隨后他辭職,大家認為他出于負罪感。
“這場意外事實上改變了我看待世界的方式,因此當警察不再是我想做的一件事了。我同樣不想繼續扮演丈夫與父親的角色,也不想居住在長島了。在此過程中,我失去了工作和婚姻,來到五十七街住下,在阿姆斯特朗酒館浪費時間?!?br/>
他開始酗酒,醫生警告他再喝下去就沒命了。整部小說不停穿插他去戒酒會的情景,在討論環節他總是無話可說,他無法分享自己的故事。
他租住在小旅館里,慵懶過活,還要想辦法賺錢贍養前妻和兒子。
“就叫它混口飯吃吧,只是我不怎么主動去覓食。工作主動找到我。我推掉的比我能處理的多,接下的都是我找不到辦法拒絕的?!?br/>
他養成了捐什一稅的習慣,每次有收入,他就隨便找個教堂捐出總數的百分之十。
馬修孤獨而潦倒,冷漠而熱血。
雖然見慣生死,他卻將都市的“八百萬種死法”記在心上;雖然妓女之死“見怪不怪”,他卻執意追查真兇。
福爾摩斯和波洛依靠天才大腦破案,而“酒鬼偵探”馬修只依靠肉身。
馬修相信命案肯定和死者的生活相關,他出沒在紐約的酒吧餐館、橫街窄巷,尋找線索、察言觀色,有時揍人也有時被揍。他把這種調查方法自創單詞“拖屁敲門”:goyakod,意思是 Get Off Your Ass and Knock On Door(拖著你的屁股給我到處去敲門)。
在馬修調查兇案的過程中,“紐約都市眾生相”一幕幕掠過,精彩絕倫。
美劇《墮落街傳奇》劇照
- “獨特風格皮條客”錢斯
錢斯是黑人,他顛覆了皮條客的刻板形象:他不喝酒、不嗑藥、不吸毒,優雅溫和,有藝術鑒賞力。馬修第一次見他,“他的模樣更像是職業運動員或炙手可熱的律師,甚至像前途無量的黑人商業天才?!?/p>
錢斯出身中產之家,上過大學,主修藝術史。大三那年,父親去世了,他退學入伍、整天嗑藥。后來遭遇母親中風去世、女友背叛,他清醒過來,退役回國,開始創業。
他給自己取名錢斯,創造出皮條客的一種獨特風格。他從不打女人,但手下的妓女都怕他。
“拉皮條這種事很容易學習,整件事的核心就是權力。你只需要假裝你已經有了權力,女人就會貼上來,把自己交給你……當你存心和刻板印象對著干時,別人就會覺得你是個特殊人物?!?br/>
錢斯手下有六名妓女,風采各異。
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攝影師鏡頭下的紐約艷舞女郎
- “美艷尤物”金·達吉南
慘遭殺害的金·達吉南非常漂亮,父母是芬蘭移民,九歲時親人開始性騷擾她。高三時,她和一名中年房地產經紀人私奔,經紀人第四天就跑了,留下紙條說回去找妻子。
19歲的金·達吉南坐上去紐約的長途汽車,下長途汽車就被皮條客達菲盯上。她站街半年,缺乏沿街拉客的勁頭,被達菲送進妓院又做了半年,之后錢斯買下了她。從此,她住進公寓做應召女郎,一晃就三年。
“我沒看出來錢斯是個皮條客,然后他解釋說從今往后我就是錢斯的人了。我覺得我就像被他賣掉的一輛車?!?br/>
- “村妞”弗蘭
弗蘭是個幻想當演員的小村妞。她把嫖客看作男朋友,也認為嫖客把她當女朋友來送禮送錢。
她喜歡抽大麻,相信轉世。她說錢斯只愛她一人,她和錢斯因為前世因緣相遇,未來還要度過無數輩子。
“她把自欺欺人發展到了藝術形式的水平,為了支持她創造出的幻覺大廈,她不得不抽下成噸重的大麻。”
- “詩人”唐娜
唐娜離婚后住在下東區,在附近打各種零工。她厭惡住的地方,厭惡生活,偶然間開始賣身。隨后她去按摩院上班,給嫖客打手槍或口交,她將自己視為一名性技師。這份工作“吸干了身體里的詩意”,她辭職單干了。錢斯找到她,一切步入正軌。
唐娜喜歡寫詩,整天琢磨詞句,寫詩寄去雜志。
“有一次她收到了二十五塊,這是她的最高成就?!?br/>
她享受現在的生活,詩歌對她的作用相當于弗蘭的大麻。
“我要的東西全都有了。我從小到大渴望的無非是一個人待著。我想要一個體面的住處,想要有時間做我自己的事情,我說的是寫詩?!?br/>
- “孤獨癥者”露比
露比是混血兒,母親是華裔,“三個種族融合出一個絕世美女”。她跟錢斯一段時間,對安排頗為滿意。
她聽說金有男朋友,她很困惑,“恩客僅僅是一堆男人里的一個,一個女人怎么可能對恩客動感情呢?”
她對客人彬彬有禮,但心不在焉,也不和人來往,幾乎沒有回頭客。她像個患有孤獨癥的成年人,不受心智觸動。
- “記者”瑪麗露
瑪麗露以前是自由職業的審稿人,同居男人雖然離婚了還惦記前妻,她深知和這個男人沒有前途。
她在一次畫廊開業典禮和錢斯相遇,得知他是皮條客,想采訪他。錢斯和她吃飯,建議她別寫浮于表面的文章,“要搞就搞點真東西”,不如試著做幾個月妓女,從內部視角去寫妓女生活?
瑪麗露想了一個星期,接受了錢斯的提議,所有事情立刻安排妥當。
剛開始幾個月,她“盡職調查”,每次嫖客離開她都會做筆記。
“她將自我抽離行為和身份,記者的客觀性之于她好比詩歌之于唐娜和大麻之于弗蘭。”
她最終明白,寫書只是進入這種生活的借口。她自欺欺人,自己不是妓女,只是“在過賣淫的生活”。
- “厭世者”桑妮
桑妮很受歡迎,是個尋歡作樂的派對女郎。
萬萬沒想到,得知金被殺后,她自殺了,混合雞尾酒吞下大把藥片。這不是她第一次自殺,以前她試過割脈。
她在遺書寫著:“金,你很走運。你找到了別人替你開門,我卻只能自己動手……希望這次我吃得夠量……沒人會為我買祖母綠,沒人會和我生小孩,沒人會拯救我的生命。我厭倦了微笑,我厭倦了隨波逐流。美好時光都已過去。”
城市孤獨癥患者
喧囂而冷漠的都市,多少人孤獨成癮,獨自沉淪?!鞍税偃f種死法”被層出不窮的“熱點”迅速替代、被人們迅速遺忘。
幸好,人生總有選擇,總有人愿意聆聽你的孤獨,在乎你的感受。
露比留言給錢斯,出走了。
瑪麗露要開展人生新階段,不打算接客了。
唐娜說賣身開始破壞她的“詩性”,她去申請基金贊助,通過讀書會和工坊賺錢。
錢斯手下的6名姑娘,轉眼只剩下整天抽大麻的弗蘭。錢斯當然不擔心“生源”。
“有那么多女人就等著別人告訴她們該怎么過日子。我從這兒走出去,用不了一個星期,就能再給自己找來一個排的女人?!?br/>
錢斯曾經喜歡皮條客這個行當,為自己打造一種人生,但現在長大了,這種曾經“像皮膚一樣合身的人生”再也不合適了,馬修建議他去做藝術品中間商。
馬修呢?他破案了,抓到了殺害金的兇手,他險些又想喝酒。他去了無數次戒酒會,說了無數次“無話可說”,但這一次輪到他發言,他說了句“我酒精成癮”,然后最要命的事情發生了,他開始哭泣。
馬修在破案過程完成了自我救贖,他四分五裂的人生又重新彌合起來。
久居繁華都市,孤獨無處訴說,就像喝不完的波本威士忌,一次次爛醉,再一次次想戒掉。
每個不愿妥協的“城市孤獨癥患者”,似乎都能在馬修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我們找到似曾相識的感覺,迷醉字里行間的惺惺相惜。
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紐約
我想布洛克一定很愛紐約這個城市,紐約才是小說的主角。他寫兇悍的匪徒和變態殺人狂,寫滿腹牢騷的警察,寫危機四伏的街區,寫夾縫求生、“絕不想死但也不知所終”的蕓蕓眾生。
他冷靜描繪城市光鮮亮麗背后的罪惡和瘋狂,卻讓我們讀到了城市的傳奇和趣味,讀到了溫情和希望。
布洛克說:“紐約對我來說意義非凡。它讓我感到刺激,是我的靈感和力量來源。這是一座復雜的城市,你從任何一個簡單的視角來看它都可能是片面的。這里有太多太多性格各異的人,無窮無盡的故事,他們現在都成為我小說中的主角。”
難怪作家朱天文讀完這部小說,特意飛去紐約,按書中描寫,重走一遍馬修的路線,穿梭書中的小巷和酒店酒館,慨嘆馬修的“硬漢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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