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枯木
一、光緒帝死因之謎
清德宗愛新覺羅·載湉(1871年~1908年),清定都北京后的第九位皇帝。父為道光帝第七子醇親王奕譞,母為葉赫那拉·婉貞(慈禧太后之妹)。因年號光緒,所以一般人稱為光緒帝。
眾所周知,光緒一生生活在慈禧太后的淫威之下。四歲繼位,十七歲親政。親政之初,銳意革新,所托非人,戊戌變法失敗,慘遭幽禁十余年。光緒帝的起居注史官惲毓鼎在他的《崇陵傳信錄》中回憶,光緒三十四年,慈禧太后病危。有僭上者報告給太后,說光緒帝聽到慈禧病重面有喜色。太后大怒,說“我不能先爾死”。故慈禧決意自己病終前致光緒于死地,以免光緒有再度親政、推翻慈禧生前之布局的可能。
《大清爵秩全覽》八十七卷記載,老佛爺慈禧臨終時,隆裕在旁伺候。慈禧便派隆?;屎蟮挠欧空乒芴O小德張((張蘭德))送去塌喇(滿語酸奶),賞賜給光緒帝,實為大量砒霜糊狀液體形似酸奶。光緒帝喝了塌喇后痛苦掙扎好些時間才死去。清室后裔、書法家啟功指出,其曾祖父、時任一品大員禮部尚書兼管宴大臣溥良,曾親眼看到太監從病重的慈禧宮中傳出一個蓋碗,稱“是老佛爺賞給萬歲爺的塌喇”。
《崇陵傳信錄》還記載光緒帝去世應該是1908年11月12日,而不是官方公布的14日。原文:“十八日慶親王奕動奉太后命,往普陀峪視壽宮,二十一日始返命?;蛟挥幸獬鲋?。十九日,禁門增兵衛,稽出入,伺察非常,諸閹出東華門凈發,傳言駕崩矣。次日,寂無聞。午后傳宮中教養醇王監國之諭。二十一日,皇后 始省上于寢宮,不知何時氣絕矣,哭而出奔告,太后長嘆而已?!笔湃仗O就知道駕崩,紛紛理發,并且太后命慶親王視察帝陵,應當光緒帝在十九日就已被毒殺,這樣慈禧太后完全有時間去安排繼承人以及其他后事。
1980年,在整理崇陵光緒帝遺骨時,“未發現外傷及中毒跡象”,自然病死一說在當時一度成為學術界主流觀點。直到2008年對清西陵光緒帝遺體的頭發、遺骨、衣服及墓內外環境樣品進行檢測分析后,發現光緒頭發中的砷含量嚴重超標,達到了正常值的2400倍,證實光緒帝是砒霜中毒死亡。
二、楊乃武與小白菜案
楊乃武與小白菜案鬧得沸沸揚揚,人盡皆知,是清末四大奇案之一。后來多次被演繹為戲曲、評彈、影視劇作品。但是真相如何?我們來看最接近歷史的記載。
民國徐珂編撰的《清稗類鈔·獄訟類》和光緒年間刊印的《清刑獄檔案錄》都有記載,并將“楊乃武被誣殺人案”列為光緒初年四大案之一。大致情況一樣,說葛畢氏(小白菜)人漂亮,但是品行不端,同楊乃武和他人都有奸情。但是未曾下毒殺夫,其夫葛品連實則病死。其他小道報刊更是閃爍其詞,說楊乃武案牽扯到湘軍一系和朝廷權力斗爭等等。
幸好清朝很多資料都留了下來,我們看刑部給皇上怎么匯報此事的。“刑部敬奉皇上圣旨交下審理浙江省余杭縣縣民葛畢氏毒死她丈夫一案”記錄了案件詳細過程及判決。由于文字太長,我們精簡敘述:
余杭豆腐店伙計葛品連于同治十一年(1872年)娶妻畢氏,四月搬進癸酉科(1873年)的舉人楊乃武家的房屋居住。由于葛品連在店里看店,經常不回家。而楊乃武和葛畢氏(小白菜)行為不檢點,經常在一起吃飯和教佛經。引起葛品連懷疑,但沒抓住奸情。于是在閏六月搬離楊家,去別人家租房住。
八月二十四,因腌菜延遲將小白菜毆打辱罵一頓,并說出楊乃武和小白菜有奸情。小白菜尋死覓活剪發要當尼姑,被她母親勸開。十月初七葛品連發寒熱,初九下午四點死亡。南方天熱,初十尸體發脹,嘴角鼻子出血。生母平素對小白菜舉動輕浮有懷疑,便請求地保告狀要求勘驗尸體。
余杭縣令劉錫彤接到訴狀看閱后,親自帶領仵作勘驗。仵作沈詳用銀針插入咽喉,作淡青黑色,認為是服毒。門差沈彩泉因為肚腹青黑起皰,認為是砒霜中毒。但二人只顧爭論,沒有用皂角水擦洗銀針。仵作沈詳便含糊地報稱“服毒身死”。
劉錫彤當場將葛畢氏帶回縣衙審問,刑訊逼供后招供以前同楊乃武有奸情,移居后,楊乃武于初五那天給予砒霜,謀害了本夫。接著傳訊楊乃武到堂對質,楊乃武不承認。劉錫彤于十二日寫報告給上級請求革去楊乃武舉人功名。十六日,楊乃武的堂弟楊恭治和妻弟詹善政,各以“楊乃武初五那天正在南鄉詹家,怎么能交給葛畢氏砒霜呢?葛畢氏所供顯然是虛構捏造的”,到縣衙告訴。
上級批準提押人犯進一步審訊。葛畢氏害怕受刑就照以前供詞又說了一遍,楊乃武仍然不承認。縣令劉錫彤寫了審訊案情綜合報告,其中假稱銀針已用皂角水擦洗過,驗針青黑色明顯。經批準,縣府將本案人犯一并于二十日押解到省城。杭州知府陳魯主持審訊,輕率地都用刑訊逼供,楊乃武害怕受刑而屈招。因為追究砒霜的來源,他想起由余杭進省城,路過倉前地方,有錢姓老板開的愛仁堂藥店,便隨口供認:“初三日假稱毒鼠,買得錢寶生藥店內紅砒霜四十枚銅錢,交給葛畢氏”等語。
劉錫彤估計錢寶生怕受連累不承認賣藥。變威逼利誘錢包生按照楊乃武所說作證。知府陳魯就根據縣府上報審結材料定案,沒有照顧到余杭縣初審案情報告的內容。將葛畢氏、楊乃武擬判成凌遲處死、斬首,錢寶生擬判為杖刑。在十一月初六將審結報告呈給按察使蒯賀蓀 和巡撫楊昌浚 親自審問。審問時,葛畢氏、楊乃武因為供認在前,料想必定難于翻案,所以都各自在供狀上畫了花押。
奏報刑部期間,十三年(1874年)四月楊乃武自己寫了供詞,以葛畢氏串通審案官誣陷,審案官又用刑逼供,并捏造說有何春芳 在葛家同葛畢氏調笑,余杭縣令劉錫彤的長子劉子翰唆使阮德敲詐勒索等事,囑托他親姐葉楊氏告到我部,同時葉楊氏委托王廷南到中央監察機關都察院衙門告狀。經我部與都察院咨文商量后決定解人犯回浙江重審,巡撫楊昌浚委任原審官員復審。楊乃武未能得到申訴。
楊乃武妻子楊詹氏不斷上告,奏報后皇上下旨:將本案交楊昌浚督同按察使親自嚴加審訊,并委派湖州府知府錫光等詳細審間。審問中,楊乃武、葛畢氏都喊冤叫屈,推翻了以前的供詞,所以沒有能審結。
光緒元年(1875)四月,給事中 王書瑞以高級官員復審要案任意顧從私情有心欺罔向皇上奏報,皇上特令派學政胡瑞瀾 負責審辦。胡瑞瀾因為經審訊認為楊乃武有誣陷他人情節,所以楊乃武、葛畢氏仍又屈招承認。又因給事中邊寶泉 奏稱案件情節之間還沒有和合通同,皇上批示刑部詳查。
期間,給事中邊寶泉奏稱案件情節之間還沒有和合通同,浙江紳士汪樹屏等以“復審疑獄有官員間相袒護的事實”,派遣代表聯名到京城向都察院交呈控訴書?;噬隙啻闻?,最后命提交刑部秉公審理。
經多方會審并將葛品連棺材運抵京城審驗,發現:“尸骨是黃白色的,是屬于病死,并無青黑顏色,實在不是中毒致死。”得出結論:葛品連病死。并認為楊乃武和小白菜有奸淫私情但沒有被抓住確鑿證據,按《大清律》有不準憑空指奸的明文規定,應當不予追究,照律文規定不予論處。
起因是:“本案因為縣令劉錫彤錯誤認為尸體有毒而用刑逼迫葛畢氏,因為葛畢氏胡亂瞎供而拘捕楊乃武,因為楊乃武胡亂瞎供而傳訊錢寶生,因為錢寶生被引誘捏造內容寫保證書而冤枉葛畢氏和楊乃武成死罪,以致知府陳魯草率地審閱縣府結案報告,巡撫楊昌浚照依縣、州的結案報告奏報,學政胡瑞瀾遷就下級復奏。”
最后判決:驗尸人沈詳輕率地將病死發變尸體錯誤地報稱服毒,判杖刑八十,徒刑二年。余杭縣知縣劉錫形,從重判處發配到黑龍江邊境充軍服役。楊乃武前已革去了舉人功名,處以杖刑一百。葛畢氏不避男女嫌疑,引起眾人的非議,雖然沒有通奸私情的確鑿證據,但終究屬于不守婦道,律從重處以杖刑八十。
沈喻氏(葛品連母)誣告人死罪未決處以杖刑一百,總共處徒刑四年。浙江巡撫楊昌浚、杭州知府陳魯、寧波知府邊葆誠、嘉興知縣羅子松、候補知縣鄭錫滜、顧德恒、龔世潼等一應官員即行革職。巡撫楊昌浚、浙江學政胡瑞瀾革職,永不復用。
楊乃武出獄后,在家鄉以種桑養蠶為業。1915年,楊乃武病死于刑傷復發。畢秀姑回余杭后,在縣城南門外準堤庵出家為尼。1930年圓寂,葬于余杭東門外文昌閣旁。
2025/1/12榆木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