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風云:一份轉讓合同背后的糾葛
(文字材料:由戴振杰本人提供)
在基層治理的廣袤版圖中,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一直是關乎民生與發展的關鍵議題。然而,在原臨沭縣臨沭鎮山里村(現臨沭縣臨沭街道辦事處蒼前社區村民委員戴家河村民小組),一份2011年6月18日擬定的用于養殖用途的轉讓合同,卻如同一顆投入平靜湖面的石子,激起層層漣漪,暴露出基層治理在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中存在的復雜問題和尖銳矛盾。
時間回溯到2011年,就在村委會擬定這份轉讓合同的同年,戴振杰的土地承包權益遭遇了嚴重挑戰。他承包的1.3畝土地上,三個養雞大棚遭受了村委會的侵權行為。這些侵權行為并非無跡可尋,《續簽養雞合同》、相關視頻及照片成為了有力的證據,無聲地訴說著那段不公正的過往。與此同時,他承包的2.1畝土地上的一個養雞大棚,也陷入了長達三年半的被侵權困境。令人寒心的是,在整個過程中,村委會對于戴振杰承包的這塊2.1畝土地承包地上的這個雞大棚,沒有給出任何關于違約金、賠償、補償或者安置的說法,仿佛戴振杰的權益被徹底忽視。
被村委侵權前2.1畝承包地上的雞棚
被村委侵權后的2.1畝承包地上的雞棚
2008年由于村委會的侵權行為,戴振杰2.1畝承包地陷入了長達16年的閑置狀態。這片本應充滿生機的土地,在2006年10月31日 - 2026年10月31日的承包期內,卻因人為因素而荒蕪。這不僅對戴振杰個人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也損害了集體利益。土地的閑置意味著資源的浪費,影響了村里的經濟發展和整體規劃。
基于此,2011年6月18日的這份轉讓合同以及后續相關轉讓合同,在這樣的背景下失去了實際意義,變得名存實亡。合同本應是保障各方權益的法律文書,但在侵權事實面前,它成了一紙空文。
直至2025年3月14日下午,臨沭街道辦派相關領導前往現場實地調研取證,這片被侵權的土地現場依舊保持原狀,時間仿佛在這里凝固?,F場照片成為了歷史的定格,記錄著這份土地承包糾紛的傷痛與無奈,也為后續解決問題提供了關鍵證據。
這起事件不僅僅是戴振杰個人的遭遇,更是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中諸多問題的一個縮影。它反映出在基層治理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法治意識淡薄、權力監督缺失、對農民權益保護不足等問題。如何從這一事件中吸取教訓,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加強基層治理能力,成為了亟待解決的問題。
在接下來的系列報道中,我們將繼續深入挖掘這起土地承包糾紛背后的司法維權之路,以及相關部門為解決問題所做出的努力,探尋如何避免類似的矛盾再次發生,為農村土地承包管理的健康發展提供有益的思考和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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