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建房是家家戶戶的大事,承載著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前,農村建房相對隨意,可如今,隨著國家對耕地保護和鄉村規劃的重視,相關政策法規越來越嚴格。稍有不慎,就可能觸犯紅線,不僅造成經濟損失,還會面臨法律風險。今天,咱們就來聊聊農村建房中絕對不能碰的六種頂風違法情況。
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紅線絕對不能踩
2020年7月3日,是一個具有標志性意義的時間節點。國務院在這天召開電視電話會議,明確提出自當日起,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實行“零容忍”。此后,自然資源部多次公開通報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典型案例,從這些通報中可以看出,不管是單位還是農民個人,只要亂占耕地建房,基本都要拆除處理。
耕地是我們的“飯碗田”,是國家糧食安全的根基。我國人多地少,耕地資源尤為珍貴。近年來,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一些地方亂占耕地建房現象時有發生,導致耕地面積減少,嚴重威脅糧食安全。為了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國家出臺了一系列嚴格政策。比如,在一些地區,村民為了擴大居住面積,擅自占用自家耕地建房,結果房子剛建好就被認定為違法建筑,面臨拆除。這不僅讓他們投入的大量資金打了水漂,還造成了資源浪費。
農民朋友們一定要清楚,未經批準,絕不能在耕地上建房。如果確實有建房需求,應先向相關部門申請,辦理合法的用地手續。
二、隨意翻建房屋:手續齊全才能動工
過去,很多農民覺得自家的老房子翻修是自己的事,不需要辦理什么手續。但現在情況不同了。2021年11月26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土地衛片執法圖斑合法性判定規則》,明確規定,對《土地管理法》頒布實施(1987年1月1日)后,在未經審批或無合法權源的建設用地上翻新、翻建、新建行為,認定為新增非農建設違法用地。
比如,隔壁村的老李,他家的房子是上世紀90年代建的,年久失修,想翻建一下。他覺得這是自己家的老房子,直接動手翻建就行,沒去辦理任何手續。結果房子翻建好后,被相關部門認定為違法建筑,要求拆除。老李這才后悔莫及,當初要是提前了解政策,辦好手續,就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了。
所以,大家如果有翻建房屋的打算,一定要提前向村委會遞交申請,經過審批,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才能動工。切不可想當然地認為,老房子翻修就可以隨意進行。
三、大棚房問題:別讓“農業外衣”下藏著違建
大棚房,就是一些工商企業、個人及組織借建農業設施或農業園區之名,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農田,用于非農業建設。比如,有的在耕地上建私家莊園、別墅,有的直接用于餐飲、娛樂、康養等經營性用途。
大棚房的本質是改變了土地性質和用途,改變了農業生產功能,還企圖規避農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進行非農業建設。根據規定,設施農用地不能用于改建住宅、私家莊園、別墅,不能用于餐飲、娛樂、康養等經營性用途,用于這些用途的,必須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近年來,國家持續保持對大棚房的高壓打擊態勢,一旦發現,將會被認定為典型違法問題,拆除有關建筑并嚴厲處罰。像前幾年曝光的某農業園區,打著發展設施農業的幌子,在耕地上建起了一排排別墅,對外出售。最終,這些違法建筑被全部拆除,相關責任人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農民朋友們在發展農業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區分,不要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參與到大棚房的建設中,否則不僅自己的利益受損,還會觸犯法律。
四、違法占地建別墅:別因一時貪念惹上大麻煩
違法占地建別墅,主要是指沒有辦理用地手續建設別墅式房屋,特別是在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地、飲用水源保護區、水庫周邊等風景優美、生態環境良好的地方違規建設的別墅式房屋。
這些地方的生態環境脆弱,需要嚴格保護。違法占地建別墅不僅破壞了當地的生態環境,還違反了土地管理法規。近年來公開曝光的陜西秦嶺、山東濟南等地別墅事件就是典型案例,這些違法建設的別墅最終都被拆除,相關責任人也受到了嚴肅處理。
有的農民朋友可能覺得,自己在農村建個別墅,又不影響別人,沒什么大不了的。但實際上,不管在哪里建房,都必須依法辦理用地手續,遵守相關規劃和規定。如果私自違法占地建別墅,不僅會面臨房屋被拆除的風險,還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五、違法買賣土地建造房屋:土地不是商品,不能隨意交易
我國農村土地屬于集體所有,農村集體土地不得擅自進行房地產開發。然而,一些地方出現了以集體土地開發的所謂“小產權房”,開發商擅自規避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購買”集體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這些“小產權房”價格相對較低,吸引了不少人購買。
但大家要知道,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國家明令禁止農村集體土地擅自進行房地產開發,對該類房屋也不得進行產權登記。如果屬于新增的違法買賣土地建造房屋,同樣面臨拆除的風險。
比如,某村的一些村民將集體土地賣給開發商,開發商在上面建起了“小產權房”出售。后來,相關部門介入調查,認定這是違法買賣土地建造房屋,依法拆除了這些“小產權房”,村民和開發商都受到了相應的處罰。
農民朋友們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土地權益,不要輕易將土地賣給他人進行違法建設,同時,也不要購買“小產權房”,以免給自己帶來經濟損失和法律風險。
六、違反規劃建設的房屋:按規矩建房,住得才安心
根據《城鄉規劃法》規定,在鄉、村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應當在辦理土地審批手續后,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對房屋層高、層數等均作了規定。
在湖南長沙自建房事件后,國家對自建房安全管理非常嚴格,正在開展自建房排查。如果違反規劃建設,導致房屋擅自增高、增胖,可能面臨拆除。比如,小王建房時,沒有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擅自將房屋層數增加了一層。房子建好后,被相關部門發現,要求他限期拆除違規建設的部分。
所以,大家在建房時,一定要嚴格按照規劃許可證的要求進行建設,不要抱有僥幸心理,隨意改變房屋的規劃設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農村建房是一件大事,關乎著大家的切身利益。了解并遵守相關政策法規,是確保建房合法合規的關鍵。希望大家在建房之前,一定要多了解政策,按照規定辦理手續,避免陷入頂風違法的困境。只有合法建房,才能住得安心、住得踏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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