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叛徒”卓長仁劫機被判死刑,人一咽氣,卻直接被拉去手術室,不是驗尸,而是摘器官,與此同時,有十多個人等著他的器官活命!
臺灣長庚醫院的手術室,平日里進進出出都是與死神賽跑的緊張。但2001年8月10日這天,氣氛格外不同。躺在手術臺上的不是等待搶救的病人,而是一具剛被執行死刑的遺體。遺體的主人,叫卓長仁。
提到這個名字,年紀稍長的人或許會想起1983年那場震驚中外的劫機事件。
那一年,卓長仁因為賭債纏身,已經輸紅了眼。賣車、詐騙,能想的招都用了,還是填不滿那無底洞。走投無路之際,這賭徒把目光投向了天空,他要劫機,劫一架飛機去韓國!
1983年5月5日,一架從沈陽飛往上海的飛機成了他的目標。機上105條人命,在他眼里,不過是賭桌上的籌碼。
他和另外五個亡命徒,拿著槍,硬是把飛機逼停在了韓國。八個小時,機上乘客經歷了人生中最漫長、最恐懼的八個小時。
本以為這群劫機犯會被押解回國,接受法律的審判。可誰能想到,韓國竟然把他們送到了臺灣!更離譜的是,在臺灣,這群人居然成了“英雄”!一時間,風光無限,簡直荒唐至極。
然而,命運這東西,從來不會一直眷顧壞人。
兩岸關系風云變幻,卓長仁這種人,很快就沒了用處。沒了利用價值,又開始投資失敗,欠的錢越來越多。走投無路的他,再次選擇了犯罪。他綁架了臺灣國泰醫院副院長的兒子,更殘忍的是,直接撕票!
這一次,沒人能救得了他。卓長仁迅速落網,死刑,是必然的結局。他的人生,從“劫機英雄”到殺人犯,像坐過山車一樣,最終墜入深淵。
可故事還沒完。卓長仁的生命雖然終結,但他的器官卻在另一個戰場上“續命”。
就在他被執行死刑后,遺體立刻被送往醫院,醫生們爭分奪秒,摘除了多個器官。這些帶著他罪惡印記的器官,移植到了十幾個垂危病人的體內,給他們帶來了生的希望。
這算不算是一種贖罪?沒人說得清,可這個充滿了血腥、逃亡,最終又以一種詭異方式“奉獻”生命的故事,足以讓人震驚,也讓人深思。
對此,有人說:“捐器官也洗不白他劫機的罪!一百多條人命差點被他害死,想想都后怕!”
也有人感慨:“這人也夠魔幻的,從‘英雄’到罪犯,最后還捐了器官,這算什么?最后的良心發現?”
還有人直指要害:“別被‘捐獻器官’給帶偏了!重點是他犯下的罪!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這些評論,每一個字都敲打在人們的心坎上。確實,卓長仁的罪行,罄竹難書。劫機、綁架、殺人,哪一項不是罪大惡極?
他為了一己私欲,置他人生命于不顧,這種行為,無論如何都不能被原諒。那些在飛機上驚恐萬分的乘客,那些失去親人的家屬,他們的痛苦,誰能體會?
器官捐獻,是善舉,但絕不是“免死金牌”。我們不能因為他最后的“善舉”,就抹殺他曾經的罪惡。
這就像一個惡貫滿盈的人,臨死前捐了一筆錢,你能說他是個好人嗎?顯然不能。善與惡,不能簡單相抵。
你怎么看卓長仁的罪與“贖”?
來源:大眾網在2009-07-01《卓長仁劫機事件始末》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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