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愛鳥日
檢“護”藍天精靈
守護藍天精靈
共建法治生態
國際愛鳥日(International Bird Day)是《世界保護益鳥公約》于1902年提出的節日活動,定于每年的4月1日,旨在提高公眾對鳥類及其棲息地的保護意識,鼓勵人們關注鳥類的生態價值,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它們飛過千年,
別讓法律盲區折斷翅膀。”
案例:
近日,鯉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辦理了一起非法收購珍貴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經查,犯罪嫌疑人張某非法收購國家保護野生動物藍黃金剛鸚鵡和黃冠亞馬孫鸚鵡各一只,經專業機構核定,涉案鸚鵡每只價值人民幣1萬元。張某的行為已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關于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規定,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珍稀鸚鵡圖鑒:
黃冠亞馬孫鸚鵡2021年被列入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羽毛大部分是綠色的,眼睛虹膜是桔色的,頭頂的黃色部分叫做“帽”,翅膀邊緣呈黃綠色,轉折處有些許紅色點綴。主要棲息地于低地的林區,喜歡活動在松樹林或者橡樹林。分布于巴西、哥倫比亞、巴拿馬、委內瑞拉、秘魯等國家。
藍黃金剛鸚鵡2021年被列入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是鳥綱、鸚鵡科的大型攀禽。整體主色是藍色,頭部為黃綠色,翅膀和尾部呈現紫藍色,爪子是灰鉛色。棲息在野外的原始森林中,大多分布在南美洲大陸的北部及東北部。
“守護藍天白云,
從知法守法開始”
根據《關于辦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2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檢察官提示:非法捕獵、交易野生鳥類可能涉嫌犯罪,發現違法行為請及時舉報。
文明觀鳥行動指南
三要
1. 要保持距離——使用望遠鏡或長焦鏡頭觀察,避免驚擾鳥類正常活動。
2. 要保護環境——不破壞棲息地,不遺留垃圾,維護自然生態平衡。
3. 要遵守法規——在保護區觀鳥時,遵循管理規定,不進入禁入區域。
三不要
1. 不要追逐驚鳥——避免大聲喧嘩、投擲物品或過分靠近,防止鳥類應激。
2. 不要誘拍擺拍——禁止使用食物、聲音誘引或人為干預鳥類行為。
3. 不要泄露巢址——謹慎分享珍稀鳥類繁殖地點,防止盜獵或過度干擾。
鳥類作為生態系統健康的"晴雨表",其種群變化既是對環境修復成效的司法檢驗,也是對破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自然警示。檢察機關將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嚴厲打擊非法獵捕、交易野生動物等犯罪行為,以法治力量守護生物多樣性,為構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本期文案:王露穎
本期編輯:王婷婷
一審:呂少鋒
二審:謝建東
三審:蔡斯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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