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聞爆出,網文作家李鑫由于《六朝》系列小說涉黃,犯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36萬元,在一審過程中,他曾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李鑫由于在臺灣地區上傳《六朝清羽記》《六朝云龍吟》《六朝燕歌行》等網絡小說著稱,其中涉及到許多露骨描寫。
李鑫的判刑,在網上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討論。人們很自然就想到了網絡文學的開山鼻祖羅森,以及前段時間的 “海棠文學城” 涉黃案件。
有人認為僅僅是寫作色情章節,就要毀掉一個作者十年的青春,這樣的判罰會不會太重了。
除了對涉事作家的判罰更多的人聚焦于“什么是色情文學”上,如何設定一根線,區別文學和色情文學,現在是法律的灰色地帶,也是讓無數網絡作家頭疼的問題。
“脖子以下不能寫”是不是真的合理,也是目前網絡文學的一大問題。實際上,熟悉網絡文學歷史的人都知道,色情文學伴隨著網絡文學,一直是網文開荒史的主旋律之一。
說到網文開荒史,最后順便給大家介紹下我們正在更新的【大潮起·網絡文學30年】原創系列,預計用10萬字,20余篇推送給大家講清30年間網絡文學史的風云變幻。諸如臺灣市場、小黃文等情節的來龍去脈,都會在后期一一展現。
【大潮起·網絡文學三十年】回顧(點擊藍字閱讀):
第一期:網文起家黑歷史,太野了
第二期:像它這樣的網站,太可惜了
第三期:榕樹下,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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