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人?
只要一出事,就想甩鍋給某個人。
不管發生什么,都想下意識想找個“罪人”。
如果實在找不到,他們就會陷入自我攻擊和無限內耗之中。
可要知道,不管是怪罪別人還是怪罪自己,都是一種缺乏理智的行為模式。
這么做既解決不了問題,還會讓身邊的人遠離你,導致你在社交關系中不知不覺成為孤家寡人。
有個廣為流傳的社交定律,是不要在關系中找“罪人”。
因為一旦找了,輕則引發對方的抵觸情緒,重則毀掉這段關系。
心理咨詢師武志紅分享過一個故事。
有父母來找咨詢師,說女兒學習有問題,所以休學了。
咨詢師在溝通后才發現,這件事跟女兒關系不大,反而跟父母簡單粗暴的歸罪習慣有關。
只要女兒的成績一有浮動,父母就會劈頭蓋臉地辱罵她:“你發什么神經?誰家小孩跟你一樣?”
嚴重時,爸爸甚至會動手打孩子,媽媽則在旁邊哭訴:“你真是太讓我失望了。”
長此以往,孩子變得很不自信,覺得自己笨,不是學習的料,甚至厭惡自己,身心都出現了嚴重問題。
諷刺的是,父母通過咨詢意識到自己做錯了,于是又把對女兒的攻擊變成自我攻擊,覺得自己命不好,一定是造了什么孽,孩子才變成這樣。
武志紅分析稱,一開始,他們想通過怪罪女兒來解決問題,后來發現無濟于事,就把自己當成罪人來批判。
其實,不管是“怪你”還是“怪我”,都是有毒的邏輯,是一種本能驅使下的傲慢。
再厲害的人,也不可能不犯錯。
怪罪別人是一種受害者心態,會把對方推向對立面,激化矛盾。
怪罪自己同樣解決不了問題,只會讓人看不清真相,陷入痛苦。
曾看過一句話:
自我太虛弱,所以必須歸罪于人。
很多人之所以喜歡在關系中“找罪人”,是覺得一旦歸罪于某個人,再把這個人消滅了、改變了,自我的世界就可以恢復秩序。
可實際上,世間萬物本就充滿不確定性。發生事情后,一味指責他人或苛責自己,都只會徒添煩惱。
唯有客觀、中立地思考和觀察,才能一步步改善現狀,從而在社交關系中游刃有余。
同事諾諾離職的時候,在朋友圈感慨道:“終于解脫了!”
記得去年剛入職時,她開心地跟朋友說找到了神仙工作,要大干一場。沒想到短短一年,她的心氣早已消磨殆盡。
諾諾的直屬領導要求極為嚴格,每次匯報前,她都要提前準備很久,哪怕周末也在回復工作消息。
不過,最讓諾諾受不了的,是這位領導動不動就指責下屬。
有次開會時,諾諾親眼看著領導訓斥同事:
“現在AI這么發達,你們這些年紀大的,肯定會被淘汰。”
“這個項目就是你的問題,不然怎么進度這么慢?”
被罵的同事往往敢怒不敢言,只會低著頭,任由自尊心被碾壓一地。
前段時間,諾諾跟領導一起出差,領導沒趕上車,卻指責諾諾:
“為什么不早點提醒我?為什么買這么早的票?為什么不讓客戶來公司?”
聽著這些連環問題,諾諾感到特別窒息,不久后便選擇離開。
其實,像這位領導一樣的人在生活中很常見。
正如《蛤蟆先生去看心理醫生》一書中所寫:
憤怒的人從不覺得內疚,因為他們總在怪罪別人。 他們自衛的方式,是把自己內在的恐懼對外投射到別人身上,這樣就能把最自己的怒火轉向別人。
這樣的人因為缺乏基本的安全感,所以很擅長“找罪人”,目的是獲得某種掌控感。
可就算找到了真正的罪人又如何?
既改變不了既定事實,還會讓別人內心充滿防御,吃力不討好。
社交關系的本質,是互利共贏。
如果雙方都已經盡力了,卻因為一些客觀原因,最終沒有達到預期,接納改進就好。
這時候,倘若你還怪罪對方,對方只會覺得委屈。同理,要是對方說出一些傷人的話,你也會不舒服。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好的關系,一定是流動的、包容的、雙向奔赴的。
多體諒,少責備,多付出,少計較,才能走得更遠。
期刊《社會及人際關系》的一項研究表明:
從熟人到普通朋友,需要約50小時的社交活動; 再多花40小時,兩個人才能成為“真正的朋友”; 成為很親密的朋友,至少要花200小時。
建立一段關系,需要耗費太多精力。就像培育一株植物,從播種、施肥到修剪,每一步都需要耐心。
可摧毀關系,只需要一瞬間。
很多時候,當你開始“找罪人”,你們的關系就會走下坡路。
怎么才能避免漸行漸遠呢?
第一,可以歸因,但不要歸罪
歸因是大腦的主觀建構,人類天生喜歡凡事找理由,再根據這個理由來解決問題。
與歸因不同的是,歸罪是找個替罪羊,把所有失利因素都歸咎于它。
在人際關系中,正確的歸因可以讓我們看清問題的本質,避免犯同樣的錯誤。
但歸罪毫無意義,只會破壞信任,使原本親密的關系緊張疏離。
遇事可以歸因,但不要歸罪,不然信任一旦被打破,就很難再修復。
第二,可以反省,但不要反芻
你有沒有過這樣的體驗?
跟朋友聚餐,回來后忍不住復盤,要么覺得自己哪里做得不夠好,要么覺得哪句話說錯了。
這是一種典型的反芻行為。
所謂反芻,就是不斷回想消極事件,引發負面情緒。
心理學家錢煒曾對“反思”和“反芻”進行過解釋。
反思是一種積極的思考過程,反芻只會讓人變得抑郁。
如果你實在控制不住反芻的沖動,可以給自己設置一個固定時間。
比如每天花10分鐘盡情反芻、盡情焦慮,到點了就提醒自己:時間到了,我該做別的事了。
第三,少評判自己,少怪罪別人
有人問蘇格拉底:“世上最難的事是什么?”
蘇格拉底的回答是:“認識你自己。”
總有人喜歡輕易評價自己和他人,比如做錯了一件事,就斷定自己是廢物。
別人做事慢一點,就覺得人家沒有天賦。
可成長本就是螺旋式上升的過程,我們很難認識自己,也很難看清別人,所以最好少評判、少貼標簽。
下次當你忍不住想怪別人或自己時,不妨把所有情緒寫下來,問問自己:這些話是真的嗎?有哪些證據?
多描述事情本身,用“我看到”“我聽到”等詞,而不是摻雜偏見。這些自問自答,會倒逼你找到更豐富的信息。
很喜歡一句話:
不要把自己困在負面的情緒里一味地怪罪自己或別人,應該把這些經歷當成是很好的學習和改變的機會。
在關系中找罪人,猶如在傷口上撒鹽,不僅無法讓事情變好,反而會帶來新的感染。
當指責和抱怨成為關系中的常態時,情誼會被一點點蠶食。哪怕再好的關系,也會慢慢走向盡頭。
抱怨是容易的,歸罪也是容易的,難的是不加評判地觀察自己和他人,就事論事。
哈佛教授維蘭特認為:
最終決定人們內心是否有充足幸福感的,是我們與周圍人之間的關系。
好的關系,不是靠運氣就能得到的,而是需要兩個人用心經營。
未來,希望我們都能處理好與別人、與自己、與世界的關系。
用理解代替怪罪,用善意代替揣測,讓社交成為滋養自己的源泉,而不是消耗自己的泥潭。
作者 | 林希言,公眾號:希言說成長。
主播 | 楚翹,治愈系主播。喜馬FM:楚翹_詩歌之王。
圖片 | 視覺中國,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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